女人压根没反应过来,她想不到我会对她动手。
我最恨的就是耍小伎俩的旁门左道。
不管是女人还是老人,凡是动了杀意者,必诛之!
女人正不正经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是来要我命的。
女人捂着肚子痛苦不堪,但我并没有手下留情,上前抓住她的长发,把她从浴室中拖出来。
然后把包里的小蛊盅掏出来放在女人面前质问道。
“这什么东西?”
“化妆品!化妆品!”
女人极力解释,但欺骗不了我。
蛊盅用来装蛊虫,难逃我法眼。
还妄想用化妆品来忽悠我,那行!
既然是化妆品,就让她试一试。
我把蛊盅打开,里面都是红色粉末,按照女生的话来讲,这个就是遮瑕粉,我倒是要看看,这种骨粉到底是如何遮瑕。
“不要……不要……”女人嘶声竭力大喊。
当蛊粉靠近她的嘴巴时,女人立马吐露实情。
“那是蜈蚣尸骨粉!”
“肯说实话了?”
女人奋力点头,双眼渴望着求生。
但我并没有就此放过她,下一秒我把女人的脑袋往桌子用力砸!
“砰!砰!砰!”
女人的脑袋被磕破,鲜血已经染红洁白的床单。
我把她丢到一边,然后点燃一支烟抽着冷静自己的情绪。
初来乍到陌生的市区内,你要说仙人跳我还觉得没问题,结果冒出一个懂得用蛊粉的女人出来,好巧不巧非得在这个时候出现,这其中绝对有隐情。
女人捂着脑袋痛哭,还在我面前装委屈。
她要是正经一点我还没啥意见,非得搞个不正经的工作来诱惑我,真把我赵龙当色批看待?
这辈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没有女人就会死?
越看这女人越来来气,她可不是来送宵夜的,而是来要我命的。
我伸出脚又打算踹她,结果刚抬脚,女人就大喊一声。
“谁让你来的?”
我抽了口烟镇定自己的情绪,并没有继续对她动手。
“我也不知道啊!”女人蜷缩在角落抽泣哭诉道:“我也是收钱办事,并不知道雇主是谁。”
“长什么样,具体一点!”我语气冰冷问道。
“一个男的,看不清样子,他戴着帽子和口罩,听声音应该是个年轻人。他给我十万,让我靠近你。”女人捂着头上的伤口呢喃道:“早知道你懂行,我就不贪财了,老板别杀我……我已经把事情全都说了出来,没有半点假话!”
看得出,女人为了活着,一五一十阐述了一遍。
女生身上有专属的纹身,显然她也是一个行内人士,应该是个处世未深的蛊女。
现如今,蛊术家族少见,并不是因为蛊术绝灭,而是他们不愿意露面。
在道教中,蛊术被视为邪术、旁门左道。
蛊术有好有坏,就看养蛊人用在什么场合。
眼前这个蛊女,只有三脚猫功夫,如果她有本事早就跟我反抗,而不是被我打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也没有要杀她的意思。
只是恐吓一下而已。
我并不担心她会报警说我打她,如果她敢报警,那我做事绝不会留后患。
即便我被关进看出所,几天后出来让她生不如死。
“东西留下,穿好衣服滚!”
她已经说出了最重要的信息,留着她没用,我不会贪婪女人的美色。
长得漂亮的女人多得去,没必要碰她的身体。
女人慌慌张张的穿上衣服,随手拿起蛊粉的时候,被我怒吼一声。
“喂!耍花样是吧?”
女人这才意识到自己手多,立马放下东西露出个赔笑脸,对着我鞠躬后道歉,急急忙忙离开房间。
我拿着蜈蚣蛊粉来到洗手间,将其倒入马桶冲入下水道。
这玩意儿要是被人服食下去,会在人的体内吸**气和鲜血,从而在身体里孕育出蜈蚣崽子,然后进行繁殖。
蜈蚣吸食了人体的营养,人也会变成半人半尸,从而被养蛊人控制。
人是蜈蚣的寄居体,当这人体内已经没有东西可以供蜈蚣食用后,蜈蚣会啃食内脏器官,甚至连肉都不会放过,到时候人会变成骨头。说不定凶猛到一定的程度连骨头都不会放过。
最简单的杀人方式,往往都在旁门左道之手。
一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线索,也许就是旁门左道干的事情。
别看只是粉末,这玩意儿所引发的东西不敢想象。
有人想要杀我,不敢露出真面目,反而雇凶杀人。
这让我想起了养尸地的风水,也许和这个所谓的年轻人有关。
《赵家秘术》这本书消失的内容,也许记载的不是道术,而是惊天秘密。
爷爷曾经说过,我活着不仅仅让死人担忧,更是某些活人的眼中钉。
当年道教门派中,有我们赵家一席之位,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隐蔽山林,不问世事,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不仅仅不放过已经死去的爷爷,甚至还要把赵家最后一个苗子,也就是我。
斩草除根!
危险并未解除,我得时时刻刻保持着警惕。
次日,我离开酒店。
正打算出去瞎转悠,门口出现整整齐齐的车队。
最前面的是一辆劳斯莱斯小金人,心想着谁结婚租的婚车,结果一个身穿西装的老年人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招呼我。
“赵龙先生,您好。我是柳家的管家,您可以称呼我陈伯,我们董事长想要见您,特地让我来接您回家做客。您有行李吗?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地方?”
原来是柳婷的管家。
我对他有印象,上次柳婷从我家离开,就是他来接的。
第一次见到我,对着我我一顿嘲讽。
现在第二次见我,恭恭敬敬的请我上车。
所谓大人不记小人过,既然柳志刚有意请我回去做客,那我总得给他三分薄面。
说到底,我爷爷和柳志刚还是有交情的。
陈管家打开车门,甚至还帮我擦干净鞋底。
我不知道他是在乎鞋子踩脏劳斯莱斯,还是说特意为我服务,总之陈管家没有半点不爽。
“别脏了车子。”陈管家擦完我的鞋底说了一句。
这让我有点不乐意了。
几百万的车很牛吗?
“你们带路,我有车!”
话说完,我转身按响车钥匙,坐上我自己的宝马5系。
“不好意思陈伯,你这车我坐不惯,我喜欢飙车。麻烦您在前面带路,我跟着去就行了!”
陈管家尴尬一笑,只能自己坐上车在前方带路,而我在后面跟着。
几百万的劳斯莱斯和几十万的宝马对比,虽然它很贵,但年轻人开车讲究的是快,享受时速一百的感觉,而不是像个呆子似得坐在劳斯莱斯后排。
速度和激情,才算是真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