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熏天的废品回收站,铜绿和铁锈堆成了山,垃圾袋套着垃圾袋,满溢开来,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称之为含苞待放。
边上,蓝漆钢板堆的屋子,就是所谓的办事处了,外头用红漆喷出了一个电话号码,停着一辆一开起来就哗啦哗啦往外弹螺帽的破烂三轮车。
里边儿则乱成麻花了,就像把一个巨大化的杏仁月饼切开,在中间挖一个山洞,然后放上一张破床,说:“瞧,这就是我的家啦!”
油腻腻的日历一撕,今天有客人来啦~
“阿岚,阿宏,起床上工咯~”略带粤语口音的声音传出。
铁门吱呀呀打开,不知从哪掉下一块铁锈。
两个小工打着哈欠走了出来,到后头解手去了。
紧接着,一个铁头的家伙走了出来,双手叉腰,迎向日光,伸着懒腰,抖开全身的骨头。
他穿着一件满是机油味儿的粗布大衣和围裙,头上还顶着电焊面罩,兜里颜色不一的螺丝刀哐啷哐啷作响,乍一看还分不出他是机械还是人。
他觉得自己很酷,从来如此!
当然,这么好的天气,让他不由得想起几个月前,有一个同样拉风,戴着摩托车头盔的球棍男到这里来,帮一个小男娘卖大麻袋装的瓶子。
“先去熬一点黑火药吧~”他慢悠悠走了一步,又顶住了,“诶不对!今天有人来!”
果不其然,下一秒,一个黑影就一路轰隆隆飙到了他的面前,一个晴天都能超音速飞行的仇恨使徒,重重落地,滑行,拖出一道沟槽,掀起尘埃,但毫发未伤,顶多黑袍有点脏。
“呀!维德老爷!欢迎欢迎!”铁头迎了上去,绕着他团团转,就跟土着见了现代人似的。
“你好,铁头。”维德则一脸平淡地看着他,“直入主题吧。”
“得嘞!”
铁头马上领着他看了他要的货,一堆精心挑选的破铜烂铁,还有数不清的磁铁,从磁力片,铅笔盒,钱包等等新奇玩意儿里拆出来的,贼带劲。
“很多,但远远不够。”维德拿起几块磁铁闻了闻,点头后又摇头,“朕需要更多,需要一切。”
“包少不了您的,大主顾~”铁头苍蝇似的搓着手,搓得手差点烫伤,“就是……咱想要的那些素材?”
“也不会亏待你的。朕的人今晚就会送来。”
“哦哟哟!荣幸之至——欸,等下,您不坐下歇会儿吗?粗茶淡饭咱这儿也是有的。”
“不了。还有很多事要忙。”
眼看维德就要平地起飞了,铁头迎着风,冲了上去,把他拽住了。
“诶诶,且慢!”
“何事?”
“我最近收废品收来一本老日志,我保准儿您肯买它的!”
“朕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事上浪费时间与资源。”
但看着这位合作伙伴都跪下来求了,而且他的货也还算用心……
“所以,一分钟,说服朕,买下它。”
“谢天谢地——”
“三秒过去。”
“我咧个拉普拉斯!”
铁头飞速窜回到他的屋子里去,翻箱倒柜,弄得地动山摇,墙上挂着的锅碗瓢盆这边掉一个那边掉一个。
“欸……去哪儿了?”
他在里头乒乒乓乓找了四十秒,终于发出一声惊呼。
“找着了!”
他心急如焚想往外赶,结果勉强侧身通过的走道堆满了杂物,连落脚点都没,跌跌撞撞摔了出来,手里抓着一本老掉牙的书。
“五秒。”维德毫不客气,开始起风。
“且慢!”铁头想起身奔跑,结果腿还被电线缠着了,又摔了个狗啃泥。
维德叹息,转身:“告辞——”
“这是您祖父的日志啊!老爷!”铁头嚎啕大哭起来。
维德定住了,迟迟四秒过后,迟迟转头,伸手汇聚风场,将那本书吸来,握住,略微翻动,然后合上。
“下次直接说,朕不需要悬念。”
“我就知道!”他终于把该死的电线踢开了,屁颠屁颠赶上来,“那么,能不能……意思意思?”
“三倍报酬。只要你能一直找到朕需要的东西,朕绝对不会亏待你。”
“哎哟,青天大老爷!”
那么,日志上讲的是什么呢?
想要讲这个故事,得先回到很久之前。书的开头夹着一封带着锈成橙色的血与尘土的信,正是来自那个时候。
“爹,儿子交给您了。我实在是不孝,如今却已无以为报,罪过罪过……”
游骑兵的领袖,将他们尚在襁褓中的骨肉托付给了一位健朗的老者,随后奔赴一场征程,一场注定失败的征程。
如果时光能重来,老爷子会打断那个臭小子的腿,让他滚到后方烧菜去,而不是接过自己的旗帜,一头撞进集团军里,葬身在火光之中。
老爷子总是穿着很俗套的补丁大衣,胡子乱糟糟的,头发都快遮住眼睛了。
这孩子没有起名字。
那天,是个大风天,北风卷地白草折,所以老家伙给孩子起名叫维德,狂风,狂野的风。
孩子很健壮,有勇有谋,学东西也快,实在是继承了他爸妈的优良基因,搞得老家伙都不知道教他什么了。
这孩子有时看报纸看到不认识的词,指着过来问他,他挠半天脑袋也答不上来。
要是有本字典就好了。
但老家伙可以教他骑马。
马术他绝对是顶尖的,再烈的马,光是嗅嗅他身上那股百战不殆的气息,都得吓到腿软,然后乖乖等他发号施令。
用了两个月马鞍,孩子就再也不需要了。
之后是举火枪。维德打小就想开枪,“砰”一声,哧溜冒烟,所以总是拿着扫把拖把什么的自个儿练。
但在真正摸枪之前,老家伙依照传统,让他自己想办法去配火药。
“记住,三炭二硝一硫磺。子弹自己找,石头也好,钢珠也好,找不到就自己磨。我们家的传统是,你开的第一枪,必须由你自己亲自准备。”
维德骑着他的小马跑了一整天,深夜才回来,累得魂都快没了,手里拎着一只小袋子,也算完成任务了。
“比你爹快。那臭小子半路还哭着回来找我帮忙呢。”
第二天,装药,填弹,维德开了他人生在世以来的第一枪,当然脱靶了,后坐力也远比想象中的大,烟很浓,臭烘烘的。
“握不住?”
他点头。
“装药装多了。自己把握好量。”
维德照做了,但没一会儿,自己忙活一天才配出来的黑火药,就这么用完了。
他沮丧地看向爷爷。
“你要明白,我们的每一捧火药都是后勤辛辛苦苦熬出来的,不是天生就属于我们的。我们每一场战役都需要长期的准备,因此需要珍惜那些默默无闻之辈的付出。只有明白这点,你才有端起公家的枪的资格。”
维德似乎明白了,点头了。
“我会自己努力打中那个靶心的。”
“这才是男子汉。”
之后几天,他都是自己去想办法凑素材的。素材当然不是免费的,要给人家擦工具什么的来换,态度要诚恳,不能因为自己是领袖的孩子就表现出一丝的傲慢。
“枪要端稳。”爷爷在他的火枪口上挂了半瓶绳系的矿泉水瓶,“每一次开枪都要深思熟虑。记住,扣下扳机,你会,厨子会,营地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学会拿稳,瞄准,这才是真本事。”
维德开枪越来越慢了。他会用瓶盖记录每一次装药的多少,用尺子量弹头的大小,打完后枪也会自己擦干净。
没几天,他就告诉爷爷,自己打到靶心了。
“打中一次不是什么本事。既然你的心已经静下来了,那就该专注练习屏息瞄准了。”
这才是最难的部分。大部分时候,大伙儿端了一个上午的枪,端得手都快没知觉了,只是为了打一枪,然后就快马加鞭跑路。
维德练习从不需要人督促,因为他知道爷爷有很多事要忙。
持之以恒,他的手不再抖了,这会儿再开枪,八九环已经不成问题了。
爷爷要他和营地里最厉害的狙击手比赛。毫无疑问,他输了,输得彻彻底底。
他很委屈,问为什么。
“你练了两个月,而汉姆练了二十年。你说他有什么理由会输给你?”
“您没有告诉我这件事。”
“难道你的敌人要攻击你时会告诉你他有多厉害吗?
“那我为什么要和他比赛?”
“因为你太小了,你以后遇到的敌人都会是阅历比你丰富,技艺比你娴熟的。”爷爷粗糙的手拍在他尚且稚嫩的肩膀上,“同样的,我们也是一样的。我们势力太弱小了,真正的对手都是我们望尘莫及的。我希望你今早明白这一点。”
“那我们能怎么做?”
“自己去想办法。”
爷爷总是这样,落下他一个人,背着手走掉,然后钻进帐篷里,在沙盘前比划一整天。有人说,他在北方当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