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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设计邓士伦。

不是想故意考验人性,也不是我非要吃独食,而是利益当前,人性多变,我不得不防一手。

“你运气可真好,你去里面看看,是不是被人盗过了?”

邓士伦这话,让我心里一沉。

“那你把手电丢下来,我去看看。”

我反将了邓士伦一军,他若是没有了手电,摸黑返回住所,还是需要一定勇气的,甚至迷路都有可能。

诚然,这座山里豺狼虎豹很少,但很少,可不是代表没有。

没有了手电,就等于失去了一层防护措施。

“手电只有一个,唉,我先拉你上来吧,你等一会啊。”

三个背篓上有绳索,如果都解下来,然后连在一起,应该能把我拉上去。

但是,邓士伦却多加了小心,他抡起铁锹,在伐一棵笔直的小树。

伐树的间隙,这家伙脑海里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

是救我,还是不救我,两种念头,在邓士伦脑海里打转。

忽然,蝙蝠朱的事情,打破了平衡。

邓士伦很快就分清了利弊,他决定救我上去。

不得不说,我的设计是失败的,但也是很成功的。

失败的是,邓士伦选择救我,只是根据利益分析的结果做出的决定。

成功的是,我离开了古墓,顺利返回了地面。

后来,邓士伦告诉我,当时他的确想把我闷死在古墓里,这样做,他就可以得到一座完整的古墓,彻底实现财富自由,但是他舍不得铸造作坊,因为这是他祖传的基业。

对于这个说法,我是不相信的,也是因为此,我和邓士伦的联系越来越少。

夜已来临,猫头鹰在山林里咕咕乱叫,天地间一片肃杀。

还未到后半夜,已经有露水了,我们趟着半腰高的草丛,深一脚浅一脚慢慢行进,不是不想走快一点,而是实在快不了。

球球跟在我身后一言不发,他手里攥着两颗石子,准备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小兄弟刚才去哪了,你哥掉到墓里了,你知道不知道?”

邓士伦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对我下手,如果我不见了,球球肯定弄死他。

“他刚才肚子有些不舒服,天气潮湿,有点水土不服。”

我赶紧把话题揽过来,替球球解释了一句。

“哥,停一下。”

我刚说完,球球忽然一闪身来到我身边,小声说道。

“怎么了?”

我心里一紧,下意识停下了脚步,并伸手拉住了邓士伦。

砰。

还不等球球说话,左前方一百米左右的位置,一道粗大的橘红色的火舌突兀出现在了夜幕之下,看情形这应该不是制式手枪发出的,更像是猎枪。

多亏距离较远,钢珠打偏了,擦着我们身边的草丛向后飞了过去。

砰。

我们仨刚蹲下身子,想要借助野草丛的掩护,左右包抄过去。

这种突然袭击的情况,并没有让我太过意外,毕竟,耗子张一直是个还未消除的威胁。

今天一整天,蝙蝠朱没有传递消息,耗子张自然猜到出现了意外情况,甚至以为蝙蝠朱说不定已经死了。

所以,今夜是发动围剿邓士伦的最佳时机,因为,今夜微风,黄昏后天空中的那点星光,随着乌云遮盖,已经慢慢隐去身形,正所谓:夜黑风不高,当是杀人夜。

而且此时,天空中零零散散的开始飘洒雨丝,风也渐渐大了起来。

仿佛刚才猎枪发出的火舌,是一根导火索,刚才还不停乱叫的猫头鹰一下失了声,刚才山林里的风还是微微淡淡的,此刻忽然变大了起来,草丛东倒西歪,发出一片沙沙声。

我刚抬起手臂,想要指挥邓士伦和球球从左右两侧迂回包抄过去,就听身后,砰一声枪响,一颗钢珠擦着我们头顶上空的草丛,咚一下打在了前方一颗大树上。

“我们被包围了!”

邓士伦面色大变,脸上涌现焦急之色。

这个时候,正是我们仨最弱的时候,因为手里没有武器,就算球球轻功高超,也架不住猎枪的点射。

“这是两连发猎枪!”

邓士伦当过兵,耳朵对枪声非常敏感,基本上,枪一响,他就能判断出是什么枪,口径多少,射程多远,有何弊端和优势。

单点发射的猎枪,和连续发射的猎枪,在击发一瞬间发出的声音,是有所不同的。

“别管什么枪了,现在咱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冲出去,回到小院,只要手里有了猎枪,我们就能和他们正面拼杀。”

我说话的时候,把后背上的土框轻轻放下了,背着几十斤重的黏土,我们就是个活靶子。

“球球,你别管我们,以最大的速度回到小院,沿途留下记号,然后把猎枪背出来,别忘了把子弹都带上。”

球球身法好,独自一个人逃生是没有问题的,我和邓士伦不能拖累球球。

“猎枪在里屋床底下,你掀开几块地砖就可以看到。”

邓士伦不是随便找个地方把猎枪一放就完事了,也多亏他这个习惯,让我们有了依仗。

因为,耗子张率领几个手下,傍晚时分就已经来到了小院,各个房间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人,所以就直奔古墓所在地。

好巧不巧,正好遇到返回途中的我们,于是就开火了。

耗子张他们也害怕我们手里有枪,所以,隔着一百多米的距离开枪,那是在试探我们。

现在试探的结果也出来了,所以,耗子张他们前后夹击,速度非常快的合围而来。

这个时候,我们不能犹豫,必须做出最优解。

球球走了,这孩子猫着腰,借助野草丛的掩护,就好像一只狸猫,疾驰穿行。

风越来越大,雨也是越来越大,正好掩护了球球。

“咱们俩分开走,还是一起?”

邓士伦顺手摸了一根粗大的树枝,扭头看向我问了一句。

“一起走,你跟在我后面,如果你跑的快,就在我前面。”

这个时候,只能一起跑,单独跑的话,两个人就得分两个方向,很容易迷路,尤其是我。

尽管球球沿途留下了记号,但在这风雨天,记号很容易发生改变。

而邓士伦是本地人,在深山老林里打转,离不开邓士伦这个向导。

“我在前面吧,这里的地形我熟悉,我以前可是侦察兵!”

邓士伦一边说话,一边加快了脚步,因为我们身后的枪声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我跟在邓士伦后面,憋了一口气,猫着腰,在野草丛中快速穿行。

很快,雨水打湿了头发,一缕缕的发丝贴在额头,我知道,我该理发了。

当时那个年龄,是最不喜欢理发的,经常一个多月也不理一次,后来,随着年龄增长,我几乎一周理一次发。

心态不同,年龄不同,理发的频率真的会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