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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晾干之后,闵悉拣了几个出来,打算给男爵,至于他是要吃,还是留着做种子,就由他自己决定了。

这天下午,闵悉和云霁正在准备晚上的十人餐。就听见小霸王的叫声,闵悉朝窗外看了一眼,不过这个位置看不到大门口:“今天的客人难道这么早就到了?”

云霁放下手里的东西,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我去看看。”

不多会儿,云霁回到了厨房,一边解围裙一边说:“是男爵来了,说是找我们有事。”他说着取下灶台上开过又一直加热的水壶,到外面去给男爵泡茶喝。

闵悉闻言,也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解下围裙:“啥事?”说着跟着云霁一起出来了。

“佩德罗,你来了?”闵悉跟男爵打招呼。

男爵正在逗小霸王玩,看到闵悉,说:“之前你们不是托我去打听‘鲨鱼号’的消息,我已经帮你们打听到了。”

闵悉和云霁异口同声地问:“怎么样?船没事吧?”

男爵叹了口气:“船倒是没事,但那艘船在前往印度支那的时候,很多船员感染了坏血病,有将近一半的人没能扛过来,整艘船元气大伤,连领航员都因此去世了,人手不足,所以船迟迟没能出发。”

“怎么会这么严重?没去补给吗?”闵悉无比惊讶,坏血病一直都是困扰欧洲海员的最大杀手,但他以为往亚洲的航线应该算是安全的,因为途中有很多补给的地方,没想到鲨鱼号会这样。

男爵叹气:“具体不清楚,可能是中途出了什么意外。”

“那船是回不来了吗?桑维斯先生应该没事吧?”

男爵摇头:“没听说船长有事。我估计还是能回来的,找一艘愿意带他们的船,跟在他们后面回来。不过他们的船减员,人手不足,所以船速肯定就慢,别的船可能不愿意带他们,因为会耽误行程。”

这确实是很现实的问题,闵悉无奈地叹气,不过要回来也不是没办法,花钱呗,只要价钱足够,还是有人愿意带的,耽搁了这么久还没回,多半是价格没谈拢,否则不至于两年都还没回来。

见男爵来了,闵悉把土豆给了他,告诉他怎么吃、怎么种,男爵说:“你就给了我五个,我要么吃了,要么就只能做种子。不如多给我点儿。”

“不能再多了,我们本来也不多,要带回大明去做种的。你想做种,就明年再吃好了。”闵悉说。

“好吧!”男爵只好不说什么,他想要土豆种子总还是比闵悉容易的,毕竟他有船经常去新大陆的。

六月的时候,西红柿终于可以吃了。辣椒和西红柿除了让麦考林种了,闵悉在他们自己的院子里也种了不少,由于他打理得好,这些西红柿结得很多,个头也很大。

闵悉已经看好了,留几个长得最大最好的收种子,他们自己就先吃那些小点的、模样不那么好看的。

然而闵悉没想到还有一个大问题,西红柿刚熟,就被鸟雀盯上了。

有一天早上,他去菜园子里摘菜,顺便去看了看他留的大西红柿,结果惊愕地发现,最大最红那个西红柿已经破了,上面有明显的被鸟雀啄食的痕迹。因为是留种的,打算等到完全自然成熟后再摘的,所以它比别的西红柿都红。

鸟儿们有动物的直觉,在一树果子中,总是能准确无误找到那个最先甜的果实。所以这个留种的西红柿就这么被盯上了。

闵悉很无奈,这些鸟也太厉害了,这一块地的西红柿,起码结了上百个,居然就给它盯上了最紧要的那个。

闵悉想了想,还是留下了那个被啄食的西红柿,既然都吃了,就留给它们吃吧,也许就不会祸祸下一个了。为了保护另外几个种子选手,闵悉特意去摘了几张南瓜叶,把那几个西红柿都遮了起来。虽然会让它们少晒阳光,但至少可以保证它们能平安自然成熟。

西红柿一熟,菜色也就更丰富了,可以做松鼠鱼、酸汤鱼,甚至还可以做酸汤底火锅,火锅这东西嘛,对中国人来说,一年四季皆可吃。

夏天的早上,云霁最爱吃西红柿鸡蛋面,简简单单,酸爽开胃。

闵悉说:“要是有牛肉就好了,番柿子炖牛腩,那味道才真叫绝。你说葡萄牙怎么不学英国人和西班牙人一样搞畜牧业,把肉牛也给养起来。可惜,我们在英国和西班牙的时候没有番柿子,在葡萄牙又没牛肉,横竖就是遗憾。”

云霁想象不出来那个味道,但听闵悉这么说,便觉得肯定好吃:“以后总会有机会吃到的。”大明虽然禁止杀耕牛,但还是会有机会吃上牛肉的。

西红柿一熟,辣椒也可以吃了,不过想要收集辣椒种子还需要等些日子。

辣椒结得很多,但在中国饭店和一桌餐厅都卖不太动,葡萄牙人能吃辣的很少,当然,他们还是在努力推广辣味菜,打算把葡萄牙培养成第一个爱吃辣的欧洲国家。

闵悉摘了些青椒,洗干净晾干,做成了泡椒,又剁了些辣椒,做成剁辣椒,打算做剁椒鱼头吃,里斯本别的不好说,但鱼是管够管饱的,各种鱼都有,闵悉打算挨个尝试一下,挑选出最好吃的。

今年的玉米种了一大片地,这个季节已经结穗了。由于是一大片地,不用人工授粉,自然授粉效果也非常好,玉米棒子一个个都很壮实,闵悉摘了几根嫩玉米回来,煮熟了给云霁尝味道。

云霁吃了之后,说:“味道还不错。”

闵悉说:“是吧?作为粮食,它比稻谷和麦子都方便,嫩的时候就可以吃了。老了之后磨成粉,玉米面和面粉一样,也可以做馒头。”

“是个好东西。它长得有点像高粱,我估计大明人比较容易接受它。”云霁说。

“外形是有点像,不过高粱的果实在顶端,玉米顶端开的是雄花,果实在枝干上。”

男爵说要去大明的船到了七月尚未回来,闵悉和云霁不得不做两手打算,提前去打听哪些船今年要去亚洲的,跟对方预订一下位置,说不定要搭顺风船回去。

当然,最好还是男爵的船能回来,他们可以直接去大明,明年还可以跟随这艘船一起来欧洲。

到了七月,闵悉要收集的种子只有花生、玉米和红薯还没到位,花生和玉米八月份就能老,这完全不用着急,只有红薯有点麻烦。

一个礼拜六的晚上,闵悉做了晚饭等迭戈回来吃,结果等到八点多都没回。这可不太像他,每次礼拜六傍晚关了店门,他就会往家里跑,生怕别在外头多待会儿。

闵悉看着已经凉了的菜,说:“迭戈是什么事耽搁了,还是路上出了意外?怎么这个点都没回?”

云霁说:“要不我去看看?”

闵悉说:“好,你去看看吧。”

云霁把马牵出来,骑马出了门,小霸王见他出去,也紧跟了上去。云霁勒住马缰绳,说:“霸王,回去!”

闵悉说:“让他跟着吧,晚上天黑,有它跟着,万一路上碰到迭戈了,它能发现。霸王,去吧!”

小霸王接到指令,一路狂奔,跟上了马的脚步。

云霁这一去一回,到九点左右才回来,马背后坐着迭戈。

迭戈见到闵悉,表情非常窘迫:“对不起,东家,今天米特尔他们非要拉着我教他做点心,有点晚了,我想着明天早上再回去,没想到东家来接我了,我没提前跟你们说,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闵悉说:“人没事就好。吃了没?”

“我已经吃过了,你们还没吃吗?”迭戈看到桌上的饭菜,两只手绞在一起,内心越发不安起来。

“没关系,我们晚点吃也没啥。”闵悉安慰他,“你再一起吃点吧?”

“好!”迭戈不想辜负闵悉好意,在桌边坐了下来。

云霁已经把马拴好了,洗了手,坐在桌边和他们一起吃饭。闵悉把饭菜又热过了,还有余温,并没有凉。

闵悉说:“他们平时不跟你学,怎么到晚上来跟着你学?”

“他们其实都会做了,但是有几样点心怎么也做不好,所以想重新做,让我给他们看着。”迭戈说着,声音低了下去,“他们知道东家快要走了,想趁着我们还在的时候多学一点。”

闵悉闻言点头:“原来如此。七哥,下个礼拜我们抽空去一趟店里吧,跟大家把这事说一说。我们要走了,这店子总是要处理的,看店里谁愿意接手这两个店,给他们时间去筹备转让费。”

“好!”云霁点头。

闵悉问迭戈:“迭戈,你真的要跟我们一起走?你可想好了,跟我们去了大明,除了我们,你一个人都不认识。”

迭戈眼神坚定:“东家去哪儿,我就跟着你们去哪儿。”

云霁说:“你要是留在里斯本,东方味道就给你了,也不需要转让费。这个店客流已经稳定,每个月收入波动不大,赚的钱都归你自己。”

迭戈摇头:“我不要,我跟着东家走。”

闵悉和云霁对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孩子还是太感情用事了,如果稍微精明一点。按照东方味道目前的收入,一年起码有几百雷亚尔的收入,这在里斯本绝对是属于高收入群体,以后的社会地位跟他从前相比,那绝对是云泥之别。可惜这孩子不会打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