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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谁能想到恶魔才仅16岁?1992年九台市特大系列抢劫强奸案

1992年7月11日。吉林省九台市(2014年,撤销县级九台市设立九台区)各中、小学校,气氛紧张而肃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正在进行,数百名考生手中的笔在答卷上刷刷运行着,小小的笔尖仿佛是一柄船桨,在人生的波涛中奋力划向远方……

邓加如此时此刻也在划着,不过他不是用笔也不是用桨,而是用一段小木棍,在地板上划着。

考场上的考生们在划向一种新的生活。

邓加如也将划向一种新的生活。

考场上的考生是邓加如的同学们。

而邓加如此时此刻却坐在九台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因为他犯有一系列抢劫、强奸罪,他在等待着法律对他的惩罚。

1992年3月4日,初春的傍晚寒气袭人。

6时30分,营城镇铁道南附近公路上,妇女王艳红骑自行车带着自己的小孩匆匆赶路,黑暗和寒冷使这条寂寥的公路多了一份恐怖,一阵冷风吹来,她打了个寒战,不禁加快了蹬车的速度。就在她经过六街附近的商店时,一个歹徒从漆黑的夜幕中窜出,紧跑几步追上她,一把拽住了她的衣襟。浑身战栗的王艳红被这突然出现的情形吓呆了,她被歹徒一把拽下车。

“把钱拿出来!”歹徒低吼,“你要敢喊我就宰了你。”

王艳红犹豫了一下,没敢出声,歹徒从她身上翻走装有45元钱的钱包,并不顾小孩在场将其拖到路边侵犯……

3月5日,与前日相同的时间,歹徒又窜至九台15中和六街西侧的交叉路口,扑向一位50多岁的妇女,在他恶狠狠的威逼下,老人颤抖着从衣袋内拿出50多元钱,歹徒将钱揣进兜里,扬长而去。

3月7日,仍然是同一个时间,中年妇女刘爱莲从亲属家借钱回来,匆匆赶路,歹徒再次出现,尾随刘爱莲走到铁道南,见四周无人,便截住了她的去路。

“把钱拿出来!”歹徒伸出手。

刘爱莲一愣,边往后躲边告诉歹徒“我没钱。”

歹徒一把抓住她的衣襟,把一只手放进怀里做出要掏刀的样子,强行将她拽到附近的胡同里。刘爱莲见势不好,忙拿出20元钱,哀求歹徒:“大兄弟,我就这20元钱,全给你,你放了我吧?”

没想到慌乱中,她拿出的是两张100元的人民币,歹徒一把抢过,并强行在她身上翻找,翻出800元钱。刘爱莲双手夺钱,歹徒一把夺过,并威胁她说:“你要再抢我宰了你!”

刘爱莲苦苦哀求歹徒将钱还给他。歹徒看着面前风韵犹存的刘爱莲,眼中不禁闪出一丝淫邪的目光,他对刘爱莲说:“你要跟我玩一次,我就全给你。”

见她不从,歹徒就强行拽她,将她拽到20米外的一家房后……

淫邪、凶残在黑暗掩护下映出了一幕幕丑恶画面。

歹徒先后3次侵犯了刘爱莲,又抢走她身上仅剩的50元钱后消失在夜幕中。

随后的一个月内,可怜一个个受害妇女在被截、被抢、被侵犯、被惊吓后竟无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任凭歹徒继续为非作歹。

4月13日,歹徒再次出现,将一女青年截住欲实施抢劫、被在这一段巡逻的营城派出所民警发现,歹徒仓惶逃跑,民警李双印、张彦辉紧追不舍,并果断鸣枪示警,在听到枪声后迅速包抄过来的民警李军、曲万胜等人的协助下,将歹徒围住并擒获。

当几名民警押解着这个令许多妇女谈虎色变的“魔鬼”走进派出所时,民警呆了,这不是三中学生邓加如吗?他怎么会成为抢劫、强奸犯罪分子呢?

邓加如在法律的感召和威慑下交代了他抢劫、强奸犯罪24起的全部罪行。

一个仅仅16岁的孩子,一个尚不谙世故的学生怎么会做出如此凶狠又淫邪的行为呢?

邓加如的班主任老师说:“这不可能,邓加如不是那种人!”

邓加如的同学说:“他那么老实,不会干那种事。”

邓加如的父亲说:“他胆子那么小,连晚上去厕所都得她姐姐陪着,他怎么敢……”

邓加如出生在一个煤矿工人家庭,他的父母在生育了4个女儿以后生下了他,他自然成了这个家庭关注的中心。父母疼他,姐姐们爱他,这特殊的关怀使他养成了一种娇弱的内向性格,他不敢独自走夜路,他怕小虫子,他甚至比他的几个姐姐还害羞,还胆怯。

不节制的生育使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家8口人仅靠夫妻两人每月200多元的工资维持,拮据的生活使邓加如从小养成了节俭的习惯。一次学校开运动会,邓加如的父亲给他5角钱,他只花了2角钱买了一个面包,连瓶汽水都没舍得买,晚上回家又把剩下的3角钱交给了父亲。

穷人的孩子多成材。邓加如勤奋好学,在升入初中后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试排名次从没出过前10名。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料定他以后一定会有出息,一定能考上大学。邓加如对自己要求也很严,上学从不迟到、早退,更不旷课、逃学。冬天班级里取暖要烧煤炉,邓加如就主动揽下了生炉子的活,不论天多冷,风多狂,雪多大,他都坚持第一个到班里生好炉子,等同学们到校时,他已把教室烧得暖暖和和了。他一干就是两个冬天,老师和同学们都夸他是雷锋式的好学生。

铺在邓加如脚下的是一条阳光普照的路,虽然也有坎坷和曲折,但他的希望和前途是光明的,只要他能沿着一个正确的目标走下去……

阳光下的路伸向远方,邓加如脚下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邓加如只稍稍疏忽一刻,便走上了一条歧路。

16岁,正是花的季节。他渴求知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他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学校集体看电影,每人交7元钱,邓加如衣袋中没有钱,他知道父母挣钱不容易还要养活他们姐弟6个,他不能张嘴向父母要看电影的钱。每当同学们排着队去电影院看电影时,他就默默地捧着从同学手中借来的小说看。一本、两本,三册、五册……《天龙八部》、《五凤朝阳刀》、《笑傲江湖》,于是,邓加如的头脑中便时常闪现着一幕幕打斗、厮杀、血腥、情爱,紧张的情节,荒诞的故事已一点一点地牵住了邓加如的心。放学回家他半宿半宿地看,课间、午休他抓紧一切时间看,有时连上课他都在书桌下托着一本小说看。

邓加如羡慕书中的豪侠义士,他羡慕他们挥金如土的豪爽,钦佩他们的武艺超群、胆智过人,他觉得只有他们那样的生活才算是幸福生活。想一想眼下家境贫寒,学海无涯,自己前途未卜,以后等待自己的会是怎样的生活呢?

年轻的心灵上过早地蒙上了生活艰难的阴影。在困惑和迷茫中他开始寻求学业以外的消遣。在“麻”风席卷国人的年代里,他和身边的几个同学、朋友也加入了这“方城”之战,并逐渐由“赤手空拳“发展成“兵戎相见”,赌资也愈战愈高,2角、4角、8角……赢了钱,他买烟看录像买小说,输了,他输了呢?

3月4日,他身无分文,昨日麻桌前酣战使他囊空如洗,没钱买烟,也没钱翻本,烟瘾难熬,急于赢钱却苦于无本上不去赌桌的滋味更难熬。正在这时,一位妇女骑自行车带着小孩过来……

怀揣抢来的钱包,他像怀中揣着兔子,慌慌张张跑回家,直到蒙上被子他的心还在怦怦乱跳,脑海中浮现的全是那妇女惊讶的目光。这一宿他几乎没有合上眼睛,因为只要他一闭眼,就会有一个恐怖的梦境等着他。

初次作案,他抢得现金45元。很快,占有金钱的欲望和欣喜取代了初次作案的恐惧。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和侵犯机会,他第二次、第三次窜入夜幕……

一个品学兼优,很有发展前途的“好学生”就这样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老师为他惋惜,同学们也为他惋惜,他的父母更是痛心疾首。是啊,毕竟他才16岁,还是个孩子,让一个16岁的孩子从此陷入囹圄,尝尽铁窗的滋味,不能说不是一个悲剧。

然而,法律终究是无情的,对任何一个妄图向它挑战的人,它都将给他(或她)以严厉的惩罚。毋庸讳言,不论在法律还是道义的法庭上,邓加如最终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