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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夫君这么说,江攸白自然是信的,想到昨日放下的衣物没洗,又忙不迭起身拿盆装水。

陈旭一把抓住他的手,赶紧喊停:

“从今早上到现在,就没见你停歇一会儿,那些琐事让冯婶去做就是。”

不过是些外衣罢了,又不是什么私密物品,他们收下冯、余等人不就是为了轻省些,若凡事都要自己亲力亲为,还需要下人作甚?

他见小夫郎还要坚持,干脆夺过木盆搁在地上,拉着人去了书房。

“坐好了!”

陈旭将人压到椅子上,取来一叠裁好的符纸,毛笔沾上朱砂塞他手里:

“前几天不是教过你如何画护身符么,你现在画一张我看看。”

“夫君。”

江攸白手腕悬空,迟迟不落笔,有些嗫嚅道:

“我……我天赋不好,哪怕画上几十张,也画不成一张能用的护身符,这些东西给我用,着实浪费了。”

朱砂符纸每一样都不便宜,与其浪费在他身上,倒不如省下来给夫君自己用。

他越想越有道理,继续道:

“可能是我还不熟练,不如在院中撒一把沙子,先将符篆练熟了,再用符纸吧。”

“画不好就一直画,十张不行就一百张,一百张不行就二百张。

树枝坚硬,沙子粗糙,笔触都不相同,你如何能将灵力输到符篆当中?” 陈旭拧眉不悦。

他早就探查过小夫郎体内的灵力储存量,分明达到了当初自己画符的程度。

之所以不成功,除了缺少对于符篆的理解外(毕竟陈旭当初是在空间内直接灌输),也是因着他心思不定。

“莫要顾虑太多,如今我们家吃穿不愁,这点朱砂符纸,为夫还耗费得起。”

陈旭揉了下对方的脑袋,看到人原本规整的发髻被自己弄的有些凌乱,心虚的抠了抠指甲缝,又赶紧俯身将人揽到跟前,单手握住小夫郎的手。

温声道:“专心看,你要时刻记住,运笔的同时,还得将体内灵气从指尖传递到笔尖上,就像平日穿针引线般,将灵气分成一丝细线,慢慢填充至符篆当中……”

江攸白被他揽在身前,脑袋贴着对方的胸膛,每一次出声,耳朵处都能感受到对方的震颤,一时只觉自己脸热的厉害。

为了不走神,江攸白赶紧将舌尖抵在牙齿上,用力咬住,定下心神认真学习……

春日的阳光柔和而明媚,照映在窗棂上,通过薄薄的油纸,一簇簇的投进书房中。

有的落在地面上,形成点点光斑,有的落在墙壁上,倒影出各种古怪的形状。

江攸白抬眼,就看到一束调皮的阳光正洒在自家夫君的脸上。

他就在阳光下,好似一颗灼灼生辉的玉石,光影交错,细腻而生动。

江攸白看得有些愣神,却冷不丁听到一阵敲门声。

如同平地惊雷,吓得他心虚地抖了抖手,原本笔下快要成型的护身符,立马灵气溃散,“唰”的糊成一团。

“叩叩叩——”

敲门声还在继续,陈旭有些可惜的瞧了眼桌案上的符纸,安慰了一句自家夫郎,直起身,转头扬声道:

“进来吧。”

见是冯平安提着只山鸡进来,陈旭倒是稀奇的挑了挑眉:

“这又是打哪里弄来的?”

陈旭等人没来镇上那会儿,这里的百姓可是连树皮都恨不能剥下来吃干抹净,谁家哪还养得起家禽呐。

“刚刚从桑树林里抓到的。”

冯平安举了举野鸡,挺着胸脯得意道:

“也是巧的很,我正提了水想送去给我爹,迎头就瞧见这畜生傻不愣登直往树底下撞,这不,我都没费什么劲儿呢,就将它抓住了。”

正说着话,他就不自觉咽了口唾沫,有些讨好地瞧着陈旭,傻乎乎笑道:

“主家,这鸡咱们今晚杀了吃吧?我娘炖汤可有一手了,保证您和夫人吃完还想吃。”

虽然大家现在能吃饱穿暖了,可这不年不节的,也见不着丁点肉末。

冯平安倒不贪心吃上肉,就是混点鸡汤泡米饭,他都能幸福死。

陈旭瞥了眼他手里被抓的咯咯叫的野鸡,估摸着拔了毛,撑死也才两斤出头。

干脆摆手,道:“那就拿去炖汤吧,厨房正好有晒干的菌菇,让你娘多放点进去。”

“唉,您放心吧,我这就去传话。”

说罢,人就要往外跑,紧接着又被陈旭喊住。

“回来!”

“我话还没说完呢,你急什么?”陈旭白了他一眼。

冯平安摸摸头,只低着头傻笑。

陈旭倒不跟他啰嗦,直接吩咐道:

“待会儿你去跟你爹说一声,让他在附近买两个手脚麻利的婆子进来,现在家里人多,光靠你娘忙不过来。”

他们家秘密太多,若不是签了卖身契的,陈旭用着也不放心。

他话音顿了顿,又交代道:

“有人选后,让你爹先不急着领人来,查清楚底细再说。”

那些拔萝卜带泥的麻烦事,他可不想被弄到宅子上。

本来他选择招年纪大点的婆子,就是为了省事。

毕竟宅子里大多数血气方刚的汉子,再弄两个俏生生的姑娘进门,可不得家宅不宁么。

这些话陈旭没说透,在场二人同样明白。

江攸白站在一旁听着,并不说话,只垂着眼帘盖住眼底的湿意。

他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好的夫君。

……

冯三的动作很快,陈旭还在教小夫郎画符呢,他就抹着汗赶回来了。

“主家,人我找到了,您看看可还顺眼?”

说罢,他侧过身,抬手指了指后头还跟着的两个中年哥儿。

只见,两人都是一身洗的发白的旧衣裳,三四十岁,粗略一看,模样都还挺周正。

其中,一人身穿褐色麻衣,个子稍矮,圆脸塌鼻梁,头上簪着根削光滑的树枝,低着头,瞧着性子倒有些内向。

另一人个子高挑,容长脸,丹凤眼,穿着一身青灰色的葛衣,上头补丁比前者少些,见陈旭在打量自己,还大大方方曲膝行了一礼。

冯三小心候在一旁,看陈旭脸上没有不悦的表情,这才小心靠近,低声介绍道:

“主家,前头这个叫孙喜利,原是一户人家的侧夫郎,因着没生养过孩子,年岁大后,就被夫家赶出家门了。”

“另一个叫李松雨,他倒是家给人做了正夫郎,可丈夫宠妾灭妻,他不堪受辱,直接弄死了小妾,领了休书离开。”

冯三说到这里,顿了顿,怕陈旭觉得对方心狠手辣,赶紧解释道:

“这小妾原是他的陪嫁丫鬟,勾的他丈夫抬为姨娘后,就越发猖狂起来,就连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都被弄掉了。”

这也是个可怜人,成婚多年自家丈夫连房门都没进过几回,还险些被谋杀,好给一个小妾腾位置。

如此屈辱,就是个泥偶都得发疯,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

可惜,那小妾虽是奴籍,杀了也就杀了,但这人名声却臭了,娘家那头虽然保下他的性命,却也不愿让人回去。

所以,李松雨才辗转来到桃花镇上。

听罢冯三的解释,陈旭倒是不以为意,只要品行端正,这人就可以留下。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的个人卫生弄得不错,露在外头的脸、脖子,哪怕是指甲缝里,都是干干净净。

陈旭自然满意点头。

“行,那就让他们留下吧。”

陈旭点头,随即就让二人签好卖身契后,叫来冯婶子领着人去前罩房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