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提着面目可怖的猪头,抱着粘连血肉的温盘,可以说是万众瞩目地来到了那卖扇子的摊位前,但宋书远和方景星已经不见了人影。
卖扇子大叔惊恐地看着两人手中的东西,张大嘴巴:“你你们这是……”
常许没想解释,然后就听到季鸣月说:“没错,我们就是杀猪凶手!”
常许:。
扇子大叔本来是有些惊悚的,但听她这么说,没忍住笑了出来,觉得自己刚刚有点小题大做,不过是一个猪头罢了:“你们可是要找那两位大人?”
“是啊,”季鸣月觉得手里的盘子有点重了,“他们人呢?”
大叔说:“那位宋大人说他们先走了,你们要是找得到他俩便找,找不到就回去吧。”
季鸣月第N次觉得古代没有手机真是太不方便了!
但再埋怨这事,她也没能耐到造一个手机出来,于是和常许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这猪头和温盘送回院里留作证据,之后再说。
待他们回到司理院叫来曾仵作和余在溪,又把两位死者的尸体拿出来和猪头对比了一下,坐实了“痕迹非常相似,温盘极有可能是凶器”的这个观点。
曾仵作捧着盘子左看看右看看,叹息道:“只要有心,何物不能杀人?唉!”
余在溪纤长苍白的手指谨慎地抚摸过猪头上烂肉泥:“虽说痕迹有八九分相似,可猪头与人头始终有不同。无法兼顾的差异之处,还得再做斟酌。”
季鸣月和常许自然应是。
把猪头放入棺材中保存证据的时候,季鸣月开玩笑道:“这猪怎么会想到自己的脑袋也有睡棺材的一天?”
常许笑了笑:“只可惜它大概是不以此为荣的。”
“那倒也是,我也不以此为荣,死了就是死了,睡哪里有什么重要的?”
平时去现场看案子,尤其是被作为三分之二个仵作在用的常许,身上沾上些血污也是正常的,他们几人便在院里备了几套衣服,看完尸体后二人就去换了。
这又是卖猪又是砸猪的折腾了许久,等两人换好衣服准备去找宋书远和方景星的时候,外边的太阳已经在归家的路途上,只余下半天的黄昏余晖,照在海州府衙庄严的牌匾上、几匹背着货物并步而行的驴车上,还有绿闪闪的湖面上。
黄昏落得很快,两人在街上没走多久,天色已是大片的昏暗了。天空中那轮不圆的月亮又白又冷地挂在高空中。
季鸣月觉得自己的伤春悲秋或是伤夕悲月,就是受了现代教育的影响。她想,如果不是从小念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人看到月亮会想到自己的故乡吗?指不定都是被李白洗脑了。
像是为了验证这点,季鸣月指着天上的月亮问常许:“常许,你看这月亮想到了什么?”
常许刚刚也在看月亮,现在听到她问,视线就从明月那转到鸣月这,瞧着她映着明月而点上白色光亮的瞳孔,常许说:
“你。”
“我?”季鸣月倒是很明白呢,“是,我就叫‘明月’。那认识我之前呢?”
常许说:“什么也没想。”
季鸣月:“你没听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听过。”常许心想这首诗连三岁小孩都会背,“怎么了?”
季鸣月说“没什么”,默默觉得是常许看过的有关见月思人的诗词不太多吧,还没被洗脑成功呢。
两人最后是在一家卖羊肉串的店边上的小巷子里找到宋书远和方景星的,两人瞧着就又疲惫又困,方景星一见到他们过来,没忍住吐槽道:“还是你们快活自在,根本不知道我和师父多折磨。”
季鸣月看他这张苦脸,没忍住就扬起一个笑来,倒也不显得幸灾乐祸:“怎么了吗?你说说。”
方景星哼了一声,没好气道:
“这秦壮是个货真价实的闲汉,游手好闲的闲!这一整个下午,他就没跑过几单外卖,就在那街上四处逛,偶尔逛累了,就找哪家店的门口坐下点些东西吃,吃完了那伙计出来找他收钱,他就说没钱,以帮跑外卖做抵偿……”
方景星说到这里,先给自己说笑了:
“一些店的伙计觉得不行啊,就不太乐意,但是不乐意他就死皮赖脸地不付钱,那怎么办?就只好给他一单外卖送。结果才知道他送得这么慢!这家伙还聪明呢,每次都去新店占便宜,因为占过一次,人家就不给他上菜了,除非先付钱。”
季鸣月越听越无语:“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啊!”
方景星深感赞同:“就是啊!”
常许问:“他现在人在哪?”
“喏,”宋书远的手往边上指了指,“进这家新开的羊肉串店里头了。估计又想故技重施。”
季鸣月撇了下嘴:“这些商家有时候为了店里的生意,不会和他胡搅蛮缠,只好忍下哑巴亏,他估计也知道。”
“唉。”宋书远叹了口气,不欲再说这个无赖的无赖事情,“你们调查得怎么样了?”
常许便把实验结果如实告知。
宋书远听完若有所思,摸着下巴想了想:“如果凶器就是这温盘,那照这么看,凶手很可能是送外卖的时候找准时机把人杀了,然后杀完就回收温盘回到店里清洗,洗去证据……”
“也不一定要回到店里,”常许说,“可能在死者家中就洗净了,不然提盒里也会沾上血肉。”
“是。”宋书远点头赞同,“总之,这确实是一个不引人瞩目、且方便携带凶器的手段。去的时候是盘子,杀完人之后将凶器混入一众盘子之中,可真是隐蔽啊。”
季鸣月说出自己的推测:“被杀害的当天晚上,韩春君果然还是点外卖了吧?那碗空掉的面是凶手的刻意为之,为了让我们以为韩春君没有叫外卖,因为按照常理来说,大部分晚上点的外卖的碗筷,在第二日早上才会被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