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会长,哼,只会说得好听,”说到昔日好友,高双嗤笑一声,“冠冕堂皇地说自己推崇大善大美,不会摈弃恶与丑,可当他发现我异于常人之时,不还是对我嗤之以鼻、心怀芥蒂?对我越发警惕不说,也不曾再来找我……”
季鸣月:其实他一直视奸你呢,没想到吧?
“我也是自欺欺人,与他交友那么久后才愿意想明白,他与常人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肚子里有些墨水、懂得不少道理,能唬住人罢了。”
高双一一看过屋内的几人,自嘲摇头:“他同你们都一样。”
“唉,”宋书远摇摇头,“趋利避害乃是人的本性,圣人的话自是有玄妙道理,可能做到的人又有多少?”
“我知道。”高双轻轻地说,“所以我没杀了他。”
几人:……
捡回一条命啊关锦林。
“呵,你们这是什么表情?”高双看过几人神色,半是无语半是嘲讽道,“真觉得我会杀他?”
宋书远心想那可不是吗,你又不是没杀过人:“哎呀,不是……”
“是,我是起过念头,”高双裂开一个笑,“但我绝没有单独针对他,所有同我打照面的人,我瞧见的第一眼,便是如何用刀割下他的血肉,用笔描绘他的骨骼。我有过无数次念头,无数次被压下……”
季鸣月:……平等地想杀每一个人啊你?
他看向桌上那个放着茶叶的小木盒:“二十多年不眠不休的克制,最后败在了两片小叶子上,哈……天意果然是在玩弄我。”
他话里倒没有生气的意思,看起来没有什么情绪起伏,语气最多也就是嘲讽和无语。
季鸣月忽然想,他平时表现出来的随意……也许是真的随意。
这可能和他天生缺乏共情力有关,那些变态杀人犯一般是缺乏共情的,比起更多是后天养成或是进化的犯罪人格和缺陷人格,他们的变态人格与生俱来。
而缺乏的共情力常常会被其他情感补充,比如“超雄”,比如“暴力”,比如“血腥杀戮”。
季鸣月理解这是一种“能量守恒”,或者说“情绪守恒”。
而高双是在一种本就缺乏共情力的情况下,刻意去压制那些试图弥补情绪的负面心理……
季鸣月心想,这是不是等于在一个人饥饿的情况下去做苦力活呢?
那她是受不了的。
“我倒不是不能理解,只是觉得可笑。”
高双说着就笑了一声:“天赋与天性,皆是我与生俱来。而世人高度赞誉我作画的天赋,却摈弃我作恶的天性。若我只得其中之一便也罢了,为何要让我受到追崇的同时,又要像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嗤之?”
“事到如今,”高双漫不经心地用指腹搓了搓指甲,“他们将要知道我是杀害了前欢凡楼行首的凶手。若我逃过一死、终有一日离开这牢笼,待到那日,我实在好奇他们对我会是怎样的态度?”
还会有人找他作画吗?
还会再提到高画师,就露出佩服中暗藏嫉妒的神情吗?
怎么会。
宋书远听他这么说,长长叹了口气,颇为唏嘘道:“……造化弄人呐。”
季鸣月撇了下嘴,语气古怪道:“你也不用这么消极,他们避讳你,你就去他们避讳的地方画画呗,比如给人画遗像什么的……”
高双:……?
他还真的仔细想了想,又听季鸣月道:“你都能把那些腐烂的猫尸给画活了,把腐烂的人尸画活也轻轻松松吧?”
“哦?”高双摸着下巴开始琢磨起来,“为何我先前从未想到这条营生之路?如此还能常见那些腐朽破败的尸身……”
腐朽破败的……
方景星想象了一下,扭头想吐。
似乎还能作画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高双轻松一笑,眉宇间的沉郁也散去不少,朝季鸣月感谢道:“多谢了,季妹妹。”
宋书远扭头:“季妹妹?”
季鸣月不满:“你在我师父面前瞎叫什么!”
宋书远调侃道:“你这半个时辰谢了我徒儿两次,看来一点也不计较她捉你归案的事儿。”
“高某一是谢季姑娘发现这叶子的古怪之处,告知我那日的疯魔不是我本意,我此言并非是想为杀人之过辩驳,只是暗自窃喜于二十多年的坚持忍耐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想为圣上作画后便了断残生,如今有了可活的念想,如何能不谢?”
高双正色道:
“二是谢季姑娘提出了一条能让我继续作画的可行之路,高某此生唯爱有二,作画乃是宣泄我心中欲念的出口,若不是我尚有画艺薄技,怕是转不了注意、难耐心中的杀戮之念,怕是早就死于断头台下,故此事也应当谢。”
还有理有据。
“话别说得这么早,”很少被杀人犯感谢地季鸣月不自在道,“你这案子怎么判还不知道呢。”
“以死谢罪我也认。”高双看开了,“只求上天怜悯高某,来世不再做恶念难除的凡人。”
他顿了顿,补充道:“不然……还不如做随堂风、河边柳……随意什么,与人无关的事物。”
季鸣月正想说什么,沉默的常许忽然问:“高公子可知福祸相依?”
高双看向他,挑了下眉:“怎么?”
常许:“若是过人的画艺天赋必定伴随着异于常人的恶劣性情,你会如何选?”
这真是一个刁难的问题,季鸣月都闭上嘴想斟酌一下了。
可是高双却很快回道:“选无可选,何必自扰?”
季鸣月:o.o
她不自觉想起哪位犯罪学家说过,反社会人格的人是天生具有作恶倾向的习常行为者,是原始、野蛮的“返祖”生理特征的自然表现。
“自然表现”?
季鸣月那会儿没懂这个词,现在一看,如果反社会人格真是一种返祖现象,那基因层面的事儿确实无法人为干预、无法去选择,只能顺其自然、顺从天命地由它产生。
而高双这样的变态人格也是如此,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吃香菜,有些人天生喜欢蛇一般,他就是天生喜欢血腥和血肉,并且存在去实施自己欲望的“念头”。
所以高双是认命的,他也许是经过许久的折磨之后,发现依旧无法摆脱心中的恶念,他便知道这是“天命难违”。
但他也是不认命的,不然也不会去找动物的尸体替代、日日喝酒试图麻痹自己,不眠不休地作画发泄精力、转移注意力。
如此一来,先前的种种古怪之处似乎都得到了解释:
为什么凶手的作案手法熟练,各种情况非常符合连环杀手的特征,但从始至终、甚至在郑婉儿死后并不短暂的三个月里,只出现了一个受害者。
为什么看似很好下手的孙二娘、芙蓉姑娘,任娇娇,明明符合凶手的下手条件,她们却还是安然无恙。
为什么堂堂翰林书画院特诏,不小的宅中只有一个没什么规矩的小厮。
为什么面对那些院中的尸体时,他不作苍白的解释。
关于这点,季鸣月其实偏向于他曾经真的杀害过小动物,所以觉得没必要违心解释。
当然,话说回来,他杀了郑婉儿一事也是板上钉钉的,不管对方是放任他这么做还是被迫的,高双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至于是多大的代价,这就不是季鸣月要考虑的事了。
至此,郑婉儿一案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