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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我杀的。”

高双承认自己的杀人恶行时,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站在边上的向思宁可就不一样了,她强忍着面上的镇定,泛红的眼眶滚着泪水,双手相互交叉在身前,紧紧地折磨着彼此。

为什么?

“为什么?”宋书远有些不解,“我听说你与郑婉儿可是志同道合、关系甚好的好友,你为何要杀她?”

“这很重要吗?”

宋书远:啥?

高双又重复了一句:“这很重要吗,我杀人的缘由?难不成我还能借这些感人肺腑的、或是万不得已的缘由摆脱牢狱之灾、杀人偿命?”

宋书远眉头微皱,先是给了个答案:“不能。但我们需要知道,不必问为什么,只管说便是了。”

“那实在抱歉了,宋大人,”高双一耸肩,无奈一笑,“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也想知道,关于我……杀人的缘由。”

方景星昨天累得够呛,现在看到罪魁祸首就生气,没好气道:“高双,你少给我在这答非所问的,趁现在我们还算客气,还不赶紧从实招来?别说你是想在严刑拷打下招供!”

高双自然不会蠢到在临死之前再挨一顿打,所以他略有些做作地叹了口气,一副打算全盘托出的模样:

“我生性恶劣、执迷不悟,对杀猫杀人之类的恶行毫无忌惮之心,从小便好奇杀人的滋味,杀谁都行,婉儿不过是倒霉罢了。”

众人一静。

宋书远睁大眼皮看他:“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想杀就杀了,无冤无仇?”

高双:“是。”

宋书远默了默:“可有悔改之心?”

“杀人偿命,”高双嘲讽一笑,“将死之人何须悔改之心。”

他这态度让方景星看着不爽极了,小声对季鸣月吐槽:“他怎么这么冠冕堂皇!”

季鸣月见怪不怪:“这种不要脸的人多了去了。”

宋书远叹了口气,手指敲敲桌面:“好,说一下案发经过吧。”

高双的视线无聚焦地看着宋书远手边的茶盏,里边悬着一根茶梗:“那日,婉儿来我家中同我饮酒谈笑,她在欢凡楼的时候为了养嗓子,喝不了烈酒,赎身之后颇爱之,凑巧我府中囤了不少好酒,她时常便会来我这喝上几盏。”

“我时常酒不离身,长此以往,就是寻常的烈酒也是喝不醉的。凑巧那日,我常去买酒的子库老板同我说,店中进了一批新酒,配上什么……叶子喝下,就是千杯不醉的人也能醉倒。”

叶子?

宋书远闻言,就把边上的小木盒打开给高双看:“你说的是这个叶子?”

“是。”高双瞥了一眼,不甚在意,“婉儿喝了两盏新酒后觉得不错,便向我讨要了两片,没想到竟是派不上用场了。因为喝了那酒之后,我就趁她不备……把她杀了,先是剁下手足放了血,让之后的肢解不至于漫天飞血。”

漫天飞血?

方景星:……有画面了。

“碎尸的原因有二,一是我好奇婉儿的骨骼是否同我先前在书上见过的那般,也能检验一下我对人体骨骼的了解,何处适合砍断、截面又是如何模样?二是运一袋尸块出去总比运一个人出去方便。”

季鸣月还是好奇:“郑婉儿的血你有拿去浇花吗?”

高双看向她,一笑:“物尽其用嘛,不过浇的是那棵樱花树。”

向思宁声线有些些不易察觉的颤抖:“为何要留下她的手足?”

高双抬起手,晃了晃手指头,瞧着有些沉迷道:“婉儿的手……是我见过最美的手,骨骼分明、纤细修长。第一次见她,她在台上弹琴,我便对她的手……一见钟情,如今她人死了,我也该物尽其用……”

“什么都是物尽其用!?”向思宁忽然大声道,“她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你的物品!你凭什么、凭什么这样糟蹋她的血肉……”

“糟蹋?”高双表示不理解,“我留下她的手足后,又为她作了几幅画,有了对手骨更好的了解,她在我的画中只会更加生动灵巧、惟妙惟肖,总比腐烂在地下、白费了她的美貌好吧?”

季鸣月“哇”的一声:“敢情你还觉得自己做得棒极了。”

高双:“难道不是吗?”

季鸣月骂道:“是你个头,就是她死了,你也没资格支配她的身体,那你猜为什么人死了要入土为安而不是随便扔在路边被人捡走爱干嘛干嘛?算了,想你也是不明白的,你的脑中可没有伦理纲常。”

高双心想他确实没有,否则怎么会想要杀人呢?

宋书远见他没回话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又回到之前的问题:“所以你的杀心……是在醉酒之后才起的?期间并未与郑婉儿发生任何争执?”

“嗯……”这一声嗯也不知道是在回答哪个问题,高双似有些迷茫道,“醉酒?我醉了吗?”

宋书远:“……你连自己醉没醉都不清楚?”

“不重要,”高双摇头,“反正婉儿是我杀的。”

季鸣月在后边叨叨:“师父,喝醉了怎么能这么精准地瞄准人骨薄弱之处碎尸啊?他肯定没醉。”

宋书远点点头,觉得也是这么个道理:“我徒儿他们调查得知,你先前还接触过孙二娘与芙蓉姑娘,对她们二人,你可曾起过杀心?”

高双:“孙二娘和芙蓉姑娘是谁?”

宋书远:……

方景星咬牙在后边解释:“孙二娘杏花棚中任职,你为她画了一幅《美人哀唱图》,芙蓉姑娘是在你家中被猫儿抓伤了脸的那位。”

他这么提醒了,高双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原来是这两位姑娘。我记起来了,那位孙二娘的双眼含情脉脉、眼尾上翘,时常泛红多情,确实漂亮得紧;至于芙蓉姑娘,她的双唇性感饱满、形状走势顺畅巧妙,只可惜被那只调皮的猫儿毁了。”

一位只记得眼睛,一位只记得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