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碌碌无为,当一个咸鱼才是最可怕的。
“那好,你们都加油吧,不过你们可得抓紧时间了,我安排在大秦的那些人,可是在时刻准备着动手呢。” 玛迪笑着说道。
玛雅人,他们凭借高超的智商,可以很轻松的掌握其他国家的语言,甚至学起来的时候可~以不带外来的口音。。 这就让他们,外来者的身份很难被辨认出来,混入咸阳城,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这不,赢长青昏迷之后,玛雅一族存在于暗中的事情暴露之后,就有的越来越多的玛雅人,进入了大秦。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聪明才智和优秀的身体素质,很轻松的就能成为担任皇室成员安全的卫士,想要接近赢长青,也 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他们实在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赢长青是什么人,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即便是他们玛雅人,也无法和赢长青比,根本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赢长青呢,对于他们存在暗中这件事情,是知道的,也非常的有戒备心,不过呢,混入咸阳城的玛雅人却不觉得, 他们甚至还以为自己的身份非常的隐秘,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察觉。
确实,他们的身份确实难以查明,他们做事情也做的非常的缜密,让人无迹可寻。
可是赢长青的身边,时刻都有罗网成员的存在,就连这次去太乙山打猎,也是如此。
护送赢长青和嬴政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不过呢,禁卫军的选择,也是临时选择的。
这不,一个长得非常强壮,并且脑袋也非常好用的玛雅人玛布,就成功的用一点小小的手段让自己身边被选为皇室 护卫队的同僚,放弃了这次机会。
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下泻药,然后假装很为难的,顶上去,接替位置,就能不遭到任何人的怀疑混入这支队伍。
玛布这一次,可以携带武器,近距离的接近赢长青,只要把握住机会,还是有着很大的把握,可以将手中的武器, 送到赢长青的面前的。
玛布虽然听说赢长青的武艺很不错,战斗力非常强悍,不过他并不觉得,赢长青的战斗力能够在他之上。
因为在他看来,这些生命短暂,并且身体素质不如自己的秦人,完全不能算作战士,他们当中的佼佼者必定也是臭 鱼烂虾。
所以他觉得,他这一次能够刺杀赢长青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而且,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就算有好几把剑 刃穿过他的身体,他也会尽最大的力量,去杀死赢长青的。
赢长青和嬴政不是赛马出发?
这让玛布觉得,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机会。
如果能在这个时间接近赢长青的话,就凭他身上这一套黑红相间的铠甲,他就能够取得赢长青的信任,到时候,他
可以在最近的距离,对赢长青发起攻击。
而且,赢长青和赢政赛马的话,两人身边的护卫肯定不多,说不定还没有弓箭手。 到时候他完成任务的话,全身而退的概率就会大很多。
想到这,玛布找了个借口,和自己的小队长说,自己的肚子不舒服,想要去上个厕所。
小队长呢,当时也没有多想,觉得这个家伙就是懒驴上磨屎尿多,所以也就放他离去了。
玛布呢,装成一个特别傻的傻子,一个劲的感谢着小队长,然后非常滑稽的捂着自己的肚子,骑着马,朝着反方向 奔去。
不过他并没有朝着反方向奔去,而是找了一片树木相对茂盛的密林,然后骑着马,朝着赢长青和赢政,追了过去。 玛雅一族,隐居在亚马逊,他们的身手虽然非常的矫健,不过,骑马并不是他们所擅长的。
而且还是在地形复杂的丛林中骑着快马奔波,这让他感觉自己的屁股十分的吃不消,但是呢,为了能够在完成暗杀 之后还能全身而退,他也是咬着牙跟了上去。
……
大秦的骑射技术,虽然不是世界最顶尖的,但也不差。
赢政的马,是天底下罕有的好马,那速度,自然不言而喻,那耐力,绝对可以吊打天底下,几乎所有的马。 但是呢,赢长青的马更不一般了。
他的马,乃是火焰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物,自然也非普通的宝马能够比的,哪怕是天底下最好的宝马,想要同 火焰驹较劲,也做不到。
“长青,为父这骑术,还不错吧,为父现在虽然年纪大了,可是身体还不错,在你杀了徐福之后,为父的身体,可 是越来越好了,大有老当益壮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