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她。
但那种喜欢却和男女之间的感情不一样。
篮球场打架那会儿他们两才小学二年级,整个小学时代温笑跟假小子似的留着短发,他就从没把她当成过女孩儿。
直到初中某天放学,她一直坐在课桌旁捂着肚子不愿意走,支支吾吾地让他今天不用等她时,他才第一次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经留长头发束起马尾,也到了会因为某种情况尴尬的年纪。
她疼得走不动路,叶淮戈只得先烧开教室饮水机的热水装了一满瓶递给她:“捂着肚子会舒服点。”
然后走回自己的座位从书包里摸出习题册开始写作业:“等你好点了咱们一起走。”
虽然两人的初中离家不过三站路,但叶淮戈还是不放心她一个小姑娘单独回家。
温笑初中时候并不漂亮,整个人特别瘦弱,小小一只单薄得像是营养不良,其实只有他知道她每天吃很多却怎么也吃不胖。
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的眼镜,显得整个人古板又无趣,但因为性格很好又乐于帮助同学的缘故,除了少数几个看谁都不顺眼的女生,温笑几乎和全班关系都不错。
升入高中之后,温笑似乎是突然长开了,身材比从前匀称许多,眼镜也随之换成了当年流行的黑色大框,加上她的五官本就无可挑剔,自然一跃成为了年级里有名的漂亮姑娘之一。
那时候身边很多男同学们都以为温笑是叶淮戈的女朋友,一个比一个羡慕。
但叶淮戈却根本没有任何情窦初开的迹象,只道他和温笑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她就跟他妹妹差不多。
“但你们也别想着打她主意,不然朋友没得做。”
叶淮戈看着那些歪瓜裂枣气不打一处来,只觉着没一个人能配得上他家笑笑。
当然温笑也很乖巧,整个高中除了好好学习就是好好学习,最后才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外大。
虽然不再是同学,但他们依然在一个城市。
当时第一次听遇天涯提起前男友的时候,叶淮戈下意识脱口而出:“青梅竹马哈,我也有,小学二年级到大学毕业都没分开过。”
遇天涯很是惊讶:“这么厉害?初中高中大学都是一个学校?”
“嗯,初高中约好要考到一起,大学也是约好了一定要来首都。”
叶淮戈笑着揉揉头发:“但毕业后她就回蜀市工作了,第一次分开这么久其实还挺不习惯。”
“真好,共同进退。”
遇天涯一只手捧着下巴,另一只手则搅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我喜欢的那个人从高中开始就跟我分开了,之后很多年见面的次数十根手指都能数得过来。”
叶淮戈急忙澄清:“哈哈哈哈,误会了误会了,我那小青梅就是我妹妹。”
“这么亲密的妹妹以后女朋友会吃醋吧。”
遇天涯垂首,一缕头发顺势而落,挡住了她的眼,让他看不清她的神情:“我以前从没想过要和别人谈恋爱,哪怕那时候不确定他也喜欢我。”
“因为知道如果和其他人在一起,我和顾惟省的关系也绝对会给他们造成困扰。”
她伸手将那缕头发挽到耳后,抬眼看向他笑道:“打着青梅竹马只是朋友的旗号伤害旁人,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