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枇杷,却从来没有吃过枇杷。
只是恰好有一年鸟雀带来的一颗枇杷子,在我家院子里的一角落地生根。
我因缘际会地从一棵树那里继承了这个名字。
那棵没有来历的枇杷树,之所以能在我家的院子里相安无事地长到我记事的那一年,除了我有娘的善心,我爹的听之任之,还有它自身自身的功劳。
刚刚好长在那样一个僻静的地方,安安静静,不争不抢,无用之余,也碍不到任何人的眼。
娘说,其实人活着也是一样的道理,尤其像我们这样的人,和这路边的野草,篱笆旁的小树,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
都是偶然来到这世上,凭着本能向上生长,成不了树群中受到仰望的参天巨木,也可以缩在自己的小小角落里,自顾自地生老病死。
若是不巧遭逢天火,或是人为的踩踏攀折,那就是命。
躲不开的,受着便是。
熬得过便是生,熬不过的,也只是回到了来时的地方,像是阳光下随着热度消散的水,一场大雨落下,便是又一次生老病死,轮回不止。
她希望我像院子里的那棵枇杷一样,生得毫不起眼,寡淡却平安地度过这普普通通的一生,可以一事无成,却能够始终保有安康和宁静。
不想到头来,却偏偏是枇杷这个名字,给了我能够从一众同样等待着被挑选的孩子中脱颖而出的机会。
因为兰公子的妹妹,生前最喜食枇杷。
那是一个怎么样的小姑娘呢,在黎宵的讲述中,大概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
身为兰府的独女,兰公子唯一的妹妹,上有父母兄长的疼爱,下有府中丫鬟仆从的细心照顾。
更不用说,小姑娘本就生得玉雪可爱,聪慧善良。
这样的出身和宠爱却丝毫没有让她变得娇纵蛮横,反而养成了知书达礼、善解人意的性子,可谓是十足十地讨人喜欢。
可惜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不过仅仅在人世间度过了短暂的九个春秋,就被一场意外夺去了性命。
如此花一般的孩子,终究也逃不过命运的无常,死在了花蕊般含苞待放的年纪。
“说起来也是巧合,今年恰巧是素过世的第十个年头。”黎宵望着前方的虚空,颇为感慨地叹息一声,转而将目光转向在一旁听得入神的我,忽然绽开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我之前还在想,挑来挑去,那么多的人里,怎么就偏偏挑了个最不起眼的。这样的小胳膊小腿,瞧着一点力气都没有,乍一看都不知道该是谁来照顾谁。直到我知道了你的名字,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叫这名字的,听着就不像是——”
黎宵到这里,突地顿了一下。
我却知道他没有说完的话,因为黎宵从前就曾说过,枇杷这名字听起来就古怪,一点都不像是人名儿。
事实上,这也确实不算是个人名。
严格来说,只是一个绰号而已。
我默默在心中想着。
“你……不会因为听说了这些事情,就觉得难过吧?”黎宵突然再次开口,声音里难得地带上些我所不熟悉的小心翼翼。
我看了看他,看见少年脸上迟疑的神色,看出至少在这一刻,他好像是真的在为我担忧着什么。
我于是平静地摇了摇头,甚至弯起嘴角冲着黎宵露出一个不算好看,但足够真诚的笑。随即看到对面的少年,露出像是真切地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我想,黎宵这人虽然嘴巴毒,性子毛躁,脾气也不好,仗着家里有钱,动不动就对人颐指气使。
但本质上,他勉强也能算是一个挺好的人。
至于他先前提出的那些荒唐要求——说白了,也只是因为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他没有必要,也很难与我产生共情。
就像猫狗看不懂蚂蚁的心思,老鼠也不会在意缸里的是否自愿被吃掉。
反过来,我没必要去强求对方的理解,或是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有些人有些事,在最初发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自身的命运轨迹。
道不同不相为谋,说得大抵就是这样的道理。
“这就对了。”
黎宵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一派轻快的模样,说话间还伸手在我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他说,“能够因为一个名字侥幸得到兰哥哥的青眼照拂,你应该觉得高兴的。”
——我确实觉得高兴。
如果说,之前我一直对自己无缘无故地被兰公子选中,放在身边好生对待,感到既庆幸又惶惑。
那么听了黎宵的一番解释,知道了原来兰公子是因为思念故去的妹妹而做出那样的决定,我也终于可以心安理得起来。
仿佛一颗长久悬于头顶的石块猝不及防地落了地,我以为自己会被砸中,没想到那石块堪堪擦着脑袋滚过,留我一个后知后觉地愣在原地,却是有惊无险,又毫发无伤。
或许是我的知情识趣讨了黎宵的欢心。
吃过早饭之后。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带我去挑个地方,把昨天掉下的两颗门牙给埋了。
牙齿的事情我都已经忘记了,难为黎大少爷居然还记得。
我不由得多看了黎宵几眼,察觉到我的目光,黎宵立刻露出了浑身刺挠的不自在模样。
还特意回过头一脸正色地叮嘱我不要多想。
“毕竟,你会磕掉牙齿,其中确实也有那么一点点我的原因在里面。我只不是不想良心上过不去而已。这是我个人美好品质的体现,跟你没有一点关系。听到了没有?”
我听到了,然后在黎宵的注视下连连点头。
默默地空开几步,不远不近地跟在少年的身后。
昨夜里的雪已经停了,在门外堆积起厚厚的一层,像是铺开了一床巨大的洁白的棉花褥子。
阳光疏朗朗地落下来,透过房檐下挂着的着冰凌,晕开五彩的光晕。
空气前所未有的干净和清新,让人忍不住放缓了呼吸。
“果然是没见识的家伙,一点积雪就看傻了眼。”
前方,黎宵已经走下了廊檐,见我没有立刻跟下来,于是站在雪中回过头看我,见到我出神的样子,又忍不住开口嫌弃起来。
我看着站在积雪的庭院中的黎宵,在某个瞬间,眼前浮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一道身影。
那人一身的漆黑装束,秀丽的墨发却用一根红色的发带高高扎起在脑后,站在雪后盛开的梅花树下,一张清丽中透着冷意的疏离面孔,侧脸还垂着练剑时无意散落的一丝碎发。
那样生人勿进的女子,却在望向我时,轻轻抖落剑尖儿的梅花,然后倏然绽开一个熟稔中带着宠爱的笑容。
红色的唇瓣轻轻开启,我分明听见了,那人亲昵地唤着师弟的声音……
可惜,那样真切的场景,却在眨眼的瞬间消失不见。
庭院中安安静静,唯余帐然若失的我,与看起来早就已经等得不耐烦的黎宵。
我晃晃脑袋,将那莫名其妙浮现在脑海中的梦境从脑袋里驱除,然后三步并做两步地向黎宵走去。
结果,刚踩下短梯,突然脚下一空,竟是小半个身子都陷进了雪里。
我惊呆了,之前就看着雪挺厚,没想到这雪竟然会这么厚,一下子没过了我的小腿根。
可是……之前看黎宵,分明就没有这样的情况。
再一抬头,却见对方已经抱着肚子在原地笑成了一团,似乎是觉得我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千载难逢的笑话,所以一下子笑得乐不可支。
我没有理会幸灾乐祸的黎宵,反正这个大少爷也不是第一次拿我的窘境取乐了。
从前我偶尔也会觉得有些窘迫,但现在看了顶多是觉得无感,甚至额外生出了一种类似于庆幸的心情。
我庆幸自己能够被人拿来取笑,那样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对于那个被取悦者来说是有价值的。
只要用来取乐的手段不是特别过分,在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就还好。
我边在心里想着,边动作不停地想要从雪里爬出来。
可惜,拔完左脚拔右脚,根本没完没了。
黎宵见了,笑得愈发开心,他走过来。同样厚的雪,他走到上头却稳得很,丝毫没有要陷进去的样子。
黎宵瞧见我在雪堆里苦苦挣扎,却反而越陷越深的狼狈模样,嘴角的笑几乎要咧到后耳根。
“喂,看你好像很苦恼的样子。”
黎宵俯下身,半蹲着看向因为重心不稳再次一屁股坐进雪里的我,笑得眼睛都弯成了两道细细的新月:“本少爷今天大发慈悲地帮你一把如何?”
我怀疑地看着黎宵,无论是他刚才放肆大笑的模样,还是他如今表现出来的这副过分热情的样子,都让我对他的提供帮助的真实性持保留态度。
接着我又想起,就连去埋掉下的牙齿这件事本身,一开始都是黎宵先提出来的。
我自己都不记得了,黎宵又怎么会这么上心,除非是故意想要找机会看我出糗。
“哎呀呀,这是在怀疑我的一片好意么,真是让人伤心。”
黎宵说着,假模假样地抬手在虚空中抹了抹并不存在的眼泪,假装埋头思考了片刻,然后才将心中真实的意图和盘托出。
“这样,不如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少年饶有兴味地提议道。
我眨眨眼睛,表示疑问。
“放心,考虑到你的情况,我们的这个游戏并不复杂,只需要你的一点点配合。”
黎宵越说得是这样轻描淡写,那种不好的预感就越发强烈。
果然——
“我们要玩的这个游戏,就叫做假装狗和主人的一天,你来演狗,我来扮演疼爱乖巧小狗的主人。接下来的情节就是,主人拯救因为玩雪不慎把自己埋进雪里的宠物。”
“……”
“这样一来,你也就不用担心我有什么别的坏心思,毕竟一个好的主人不可能眼看着自己的听话的小狗陷入糟糕的境地,却袖手旁观的。”
看得出黎宵很期待这个游戏。
但是——
“黎少爷,枇杷……以为自己之前已经、同您说清楚了,我是人,不是狗。”
我努力克服门牙漏风带来的不便,缓慢而吃力地说道,力求将自己的每一个字传达清楚。
听见我这样回答,黎宵似乎有些意外,他讶异地抬了抬眉毛。
“你是人,这我当然知道。”他说,“上次是我和你的兰公子打了赌。”
“……打赌?”我不解地张了张嘴,又下意识地把嘴闭上,接着就听到黎宵随意地说起了当时的情况。
黎宵知道了我的名字之后,就猜到了兰云止会选我的原因。
在黎宵原本的设想中,是想从自己家,或者干脆是自己的身边抽调一个人来担任这一指责。不仅知根知底,还能保护兰云止的安全。
可是却被对方一口回绝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在黎宵看来,选一个小厮而已,谁都差不多。只要不缺胳膊断腿,脑子够用,看长相不是特别磕碜就行。
至于品性和背景,他会提前找人调查清楚,这点可以放心。
所以,就算兰云止闭着眼睛盲选都没有问题,甚至他的选择越是随意越好。
可偏偏兰云止一下子就选中了我,而我的名字说特别不特别,刚好就能让黎宵联想到前者亡故多年的妹妹。
黎宵能够想到的,兰云止这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只会想得更多。
他知道好友的个性,对于外人向来都是淡淡的,说是谦和有礼,其实就是冷淡。但是对于亲近之人,尤其是家人,兰云止向来看得极重。
据说当年兰家小妹出事的时候,兰云止就大病了一场,差一点就跟着去了。还是因为兰夫人在跟前哭着央求儿子,无论如何不能丢下老母亲不管,甚至以自己的死作为威胁,才勉强把人从鬼门关前给拉了回来。
只不过,重新振作起来的兰公子似乎和从前有什么不同了。
从前只是对外人冷淡,病愈之后却是连带着对家里人——包括他这个相识多年亲如手足的挚友,都变得疏远许多。
虽然面上还是保持着笑容,言语也和从前一般亲和关切。
可就是给人一种中间隔了一层的感觉。
直到有一次,黎宵偶然瞧见兰云止在街上买胭脂,那时,青年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是那般的真切和柔软。害得当时的黎宵还以为,是兰云止背着家里人在外面偷偷有了喜欢的姑娘。
结果后来却从胭脂铺的老板口中得知,刚刚那位公子是来给自己的妹妹挑胭脂的。
兰夫人总共生了一儿一女,黎宵知道以好友的个性,是绝不可能拿一个死去的人做挡箭牌编瞎话糊弄人的,更何况那个人还是他曾经捧在掌心宠着的小妹。
胭脂铺的老板不敢撒谎,兰云止不会撒谎,加上那一天正是那一年的冬至。
黎宵当即就明白过来,算算时间,如果兰家小妹还活着,也该到了涂口脂抹胭脂的爱美爱打扮的年纪了。
已经死去的妹妹对于兰云止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无论是出于对兰云止的情谊,还是看在那些年兰夫人对自己的多加照顾,黎宵都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借此趁虚而入、从挚友那里图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一点,他绝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