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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灭元1399 > 第52章 采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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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大青蛙呢?”

“大姐姐,它去哪了?”

“你是不是把它给藏起来了?”

有孩子开始粘上身子准备去摸索。

阿黎更加慌乱,一蹦而起,喊道:“没在我这啊……”

“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了……”

“不对,我看到它灰走了……”

“它可能被吃了……”

屋子里如同有数百只麻雀在同时叽叽喳喳着,让人脑壳阵阵发疼。

“闭嘴!”苟顺突然大吼道:“苟大,把你弟弟妹妹赶紧领出去。”

赤着上身的少年,匆匆跑进来,张开双臂,像赶鸭子般把一群孩子往外哄。

“啊……不,呜……我,不……要……”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却挣出她大哥的手掌,依在阿黎身边,嘤嘤地哭了起来。

眼泪瞬时涌出,在黑乎乎的脸上,淌出两条粉白的肌肤。

阿黎心里一软,蹲在她身边,伸出袖子给她抹去脸上的灰泥,一边紧张地说道:“小妹妹你别哭,是姐姐不对,你先别哭啊,姐姐这就把墨墨叫回来……”

“真的吗?”小姑娘的眼泪,说停就停。但是脸被抹干净之后,竟然现出一张相当精致的笑容,让阿黎看着一呆。

这个狗窝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漂亮的瓷娃娃!

甄鑫不由啧啧而叹,一边狐疑地打量着相当猥琐的苟顺,问道:“这,真的是你的女儿?”

苟顺拍着胸脯,怒道:“当然是我的,难不成是你……哦,不,肯定是我的!”

“亲的!”

甄鑫指着堵在厅门口作围观状的一群小孩,问道:“都是你生的?”

“全是亲的!”苟顺毫不犹豫地答道。

不可能啊?

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个姓种的?

“今天晚上,大伙儿都在这吃饭啊!”苟顺大喊道。

客厅里一时有些安静。

与零丁军分开后,船只破损,虽然一路还算平安,但是耗费的时间比原计划多了足足一天一夜,船上准备的吃食早已消耗一空,今天的早饭便空了一顿。

此时日头还未偏西,午饭呢?

而且,不在这吃,又能去哪?

不过,这时候平头百姓,似乎一天都只有两餐,客随主便,看来只能将就着再吞些凉水抵抵饥饿。

苟顺等了半天,见没人反应,便对着里屋吼道:“大娘,大娘!”

大老婆慢腾腾地步入客厅。

“去准备些好吃的,我今天要好好招待这些尊贵的客人!”

“可是……”大娘低垂着眼睑,语气有些犹豫。

苟顺大手一挥,说道:“不要省着,把家里好吃的,全都给我备上,晚上要敞开吃顿好的!”

大娘抬眼,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苟弟,微微一敛,转身出门。

朝食时间差不多在早上九点,夕食时间为四点前后。苟家倒是挺遵守这个节奏,又过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进入晚饭流程。

只是,喝了两个多小时的凉水,让甄鑫竟然已经没了多少食欲。

客厅里,高高低低拼了两张桌子,一方一长。

方的桌子边上,有板凳可坐。

长的桌子边上,此时站着一堆孩子。

甄鑫细细数了下,总共有十三个娃。最大的是那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最小的是那个哭成瓷娃娃的小姑娘。

十二张原本沾满灰土的脸蛋,竟然被阿黎全部收拾干净,代价是阿黎几乎变成了一个泥人。

不过,阿黎根本不在意。只是笑意嫣然地看着那群孩子,一脸的成就感。

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孩子们,虽然都很瘦弱,却是个个眉目清秀。起码没有一人如苟顺那般的歪瓜劣枣模样。

甄鑫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挺胸而坐的苟顺。

他的老婆们并没有出现,甄鑫也无从判断,是否是因为苟顺基因太弱的原因。

碗筷摆上了桌子。

有瓷碗,有陶盆,有木碗还有竹碗。

两个大锅直接端上了桌子,是稀饭!

这边的比较稠。那一桌,就是粥,而且是杂粮粥。

还有每人各自一碟的咸菜。

就这?

甄鑫端起碗,默默地开始扒着稀饭。

这些小孩子,虽然白天里闹腾得很,可是此时却很有秩序感。客厅之中,除了稀里哗啦的扒饭声,再无杂音。

苟顺运筷如飞,扒得手中的碗铿锵脆响,可是碗里的饭却没见减少。

一碗稀饭见底,甄鑫缩了缩干瘪的肚子,轻轻地放下筷子。

“吃啊,不要客气,再打点,敞开肚子吃,里面还有!”苟顺张着手中的筷子,豪爽地说道。

手中陶盆已经见底的小六闻言,便欲起身打饭。

一桌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小六。

小六莫名其妙地环视一圈,犹豫着又坐了回去。

“咋啦?”苟顺不满地说道:“跟我客气啥?”

甄鑫拍了拍苟顺的肩膀,说道:“我吃多了,出去走走,消消食。”

“这么快就饱了,再多吃点啊……”

甄鑫摇头苦笑,慢慢踱出屋门。

斜去的阳光,催着入冬的海风,拂过这个残破的村子,带来丝丝的冷意。

甄鑫裹了裹身上的长袍,思绪如不远处,那忍受着海风侵扰的波浪,起伏难定。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渐渐昏暗。

甄鑫对着海风,长吁了口气,晃了晃有些麻木的双腿,软软坐下。

“公子……”

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把甄鑫唬了一跳。

转过头,才发现阿黎离着自己六尺处,不知道已在那站了多久。

“阿黎啊……”甄鑫招了招手,耷着个脑袋,说道:“把肩膀借我靠会,我累得很。”

阿黎轻咬下唇,犹豫着走近甄鑫,侧着肩膀坐在他身边。

伴着甜丝丝的幽幽体香,甄鑫蹭了蹭头,微眯着眼从鼻孔处发出一声舒爽的呻吟。

何以解忧,唯有……

嗯,最好再摸摸小手。

甄鑫牵起阿黎的小手。

没牵动……

“借我用一下,不要这么小气……”甄鑫懒洋洋地说道。

“你借我手干嘛?挠痒吗?”

甄鑫庄重地点了点头,“我,心痒!”

阿黎勾着手指头,往他胸口挠了挠。

“好点了没?”

“更痒了……”

阿黎直起手指一戳。

胸口如遭棍击,甄鑫呼吸为之一滞。

这位小姐姐,下手不知轻重啊!

脑壳疼!

“怎么了?”

“你太用劲了!”

“可是,刚才我比较轻,你却说更痒了?”

“我教教你?”

“我不痒!”

生活不易,甄鑫叹气。

鼻尖的体香,似乎变得没那么甜了。

“蔡老二找你。”

“啊?在哪?”

甄鑫转过头,愕然地发现蔡老二背蹲在后头不远处,正紧紧地捂着自己的耳朵。

“啥事?”甄鑫没好气地问道。

“没事,你们,嗯,继续……”

“有屁赶紧放!”

“你生气了?为什么?”阿黎奇怪地问道。

“没,我生什么气?有什么可值得我生气的?”甄鑫梗着脖子说道。

“好吧,那我先回去了。”阿黎站起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去。

“真的不能怪我……”蔡老二小心翼翼地靠近甄鑫。

“行,行,行!”甄鑫烦躁地挥了挥手。

“那,你还生气吗?”

甄鑫重新坐下,双手扶膝,望着渐墨的海面,摇了摇头缓缓说道:“我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资格生气。苟兄,已经拿出了他的所有,来招待我们了。”

“是啊……”蔡老二长叹一声坐下。

“他是担心我不满,才让你过来探我口风的?”

“是……嗯,不全是。”蔡老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其实是想问下公子,接下去做何打算?”

甄鑫原先的计划,是离开小岛之后,先到苟家落脚,待稍稍稳定之后,多了解些琼州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的计划与方向。

可是苟家现在这情况,如何落脚?

连明天的早饭估计都没有了!

甄鑫相信,凭着自己两世的知识,无论去了哪里,想养活阿黎与徐夫人,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现在嗷嗷待哺的,还有苟家,至少二十多个人啊!

还不止是养活的问题,一旦要在此留驻,不仅得让他们有的吃,还得让他们有的穿,甚至得给他们今后找些活路。

这都什么事啊?

甄鑫清楚,苟顺这是在赌。

赌自己不会放弃他们,不会放弃这些孩子。毕竟自己曾经口头答应过他,会让他发家致富,会带着他奔向小康。

更何况,哪怕赌输了,他也不过付出一锅稀饭而矣。

虽然,这一锅稀饭,很可能已是倾尽他家里的所有。

真是打的好算盘啊,上了这苟贼的狗当了!

“先说说,他们家,是怎么回事?”

蔡老二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此事,说来话……”

看着甄鑫不善的目光,蔡老二呸呸两声,说道:“我长话短说,长话短说……”

“苟弟他们家,算是南海土着,祖上以下海采珠为业,是属于疍民中的珠民。”

采珠人啊,难怪!

自秦汉起,这片海域便以南珠而闻名,因此称为珠母海。

珠民采珠,以长绳缚腰,携竹篮深潜海底拾取珠贝。不仅要在混沌的海底辨别珠贝,还得面对海上的风暴、海下的暗流,以及随时可能出现的毒海蛇、毒海蜇乃至鲨鱼。

耕海采珠,以珠易米。

好的珍珠,价值万金,可是绝大多数的售珠所得,都被官府或有官府背景的珍珠商人所获。

珠民付出的是随时可能消失的性命,得到的却是少的可怜的报酬。而且,还要承担加诸其身的重税。

相逢问疾苦,泪尽曰南珠。

历朝历代的采珠人,绝少病死或是老死,最终的归宿都是葬身于鱼腹。

可怜的是,一旦被定为珠民,便终身不能改业,而且是子孙不得受荐为官为吏的贱民。

“大宋立国之后,南珠正式成为定为进贡的物品,珠民的日子一年比一年艰难。百余年不断扩大的捕捞,使珠母海域已经几乎见不到珍珠了。官府便逼着珠民进入六七百尺的深海之中采珠,大批大批的珠民因此丧生。”

蔡老二苦笑一声,接着说道:“前十几二十年时,宋兵屡屡战败,对于苟弟他们家,反而是个转机。宋国官府没空搭理他们,他父亲便趁机脱离珠民身份,随着一群从福建迁来的倡优艺人,组成草台班子,在琼州四处以唱戏为生。”

“可是没过几年,元军又开始攻伐琼州,苟弟他父亲死于乱战之中,苟弟自此没了生路,只好做些不尴不尬的事。”

“那,他的那群老婆孩子,是他自己的吗?”

甄鑫对此觉得不可思议,苟顺贫穷他能理解,苟顺为了钱去做些劫持领赏的事他也能理解。可是这么一个穷逼,还要讨这么多的老婆,生这么多的孩子作甚?

又不是为了提高生育率!

蔡老二摇了摇头,说道:“那些老婆孩子,没一个是他的。”

“啊?”

“那些人,有些是已经死去的珠民家眷,他父亲在时便把他们养在戏班里。戏班散伙后,苟弟又收留了一些无处可去的女人孩子,便成了如今这个大家庭。”

喜当爹?

甄鑫惊诧莫明,“那有必要都收为老婆吗?还对外声称都是他亲生的?”

“这是他爹的遗愿,这样可以安那些女人孩子的心,而且现在的元国又不禁多妻。蒙古人上自大汗,下自普通人家,只要你有能力,娶多少老婆,官府都不会追究。”

还能这样操作?

甄鑫感觉自己如同华生般发现了一个盲点,不由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嗯,现在不行,一个都还没搞定呢!

呸,我又不是渣男!

甄鑫定了定心神,把略带肮脏的念头暂时排出脑海。

“苟弟……嗯,苟顺为人,虽然胆小如鼠,又好面子,喜欢吹牛,却是个实在人。在这样的世道里,经常干些盗贼的活计却没杀过一个人,比我,强多了……”

他没杀过人,大概是因为根本不敢对人动刀子吧。

甄鑫默默地吐了个槽,说道:“行了,我知道了!回去跟姓苟的说一声,起码我得感谢下他今天的盛情招待,真心的!”

“其他的,明天再说吧……”

可是,又有谁能够知道,明天与意外,到底谁会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