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的第三天,林绮上午捉了两大箩筐的麻雀去了食堂。
“按理说一只麻雀没有二两肉,可林绮带回来的麻雀竟然有点肥,比一般的麻雀大了好几圈。”大厨在给麻雀褪毛,捏了捏麻雀的肚子,惊讶道,“有脂肪。”
另一个大厨也点点头,“这些麻雀是不小,有四五两,圆润得不像野生的,倒像是精心喂养出来的。”
“粮食都不够人吃,有谁会去喂养麻雀。”
“说得也是。”
午餐是辣炒麻雀肉,切丁的麻雀肉和切丁的青红椒,还放了一些豆豉,十分下饭。
每人分到了一勺,拌着饭一起吃,竟是不比昨天的鱼肉差。
“徐鹤霄,这麻雀也是林绮抓的?”老易打量着对面的徐鹤霄,暗想不愧是大家族的子弟,吃相还挺优雅。
徐鹤霄嗯一声,没有多做解释。
“这麻雀可真肥,咬一口,嘴里竟然冒油。”老毕惊奇道,“这个安良大队,不止鱼长的大,麻雀也比其他地方更大一些。”
“徐鹤霄,林绮呢,你怎么不找她一起吃饭?”老傅好奇道。
“她去山里,不在大队。”徐鹤霄知道老易三人对林绮好奇,并没有刻意隐瞒林绮的信息。
“这些麻雀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抓的?她怎么抓的?”老傅继续问。
徐鹤霄却淡淡瞥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午餐是麻雀,下午林绮挑来了四箩筐满满的老鼠。看着她一边肩膀挑一条扁担,四个箩筐里老鼠冒尖,眼看着就要从箩筐掉下来。
“怎么这么多老鼠!”大厨惊呆了。
林绮摇头,“不知道。”
才大半年没有清理,这些老鼠就泛滥成灾,每一只的毛色油光发亮,长得圆滚滚的,和一只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狗差不多大。
今天她只挑了最大的抓,明天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她全部给它们弄出来,一只都不剩。
“这老鼠得有一两斤了吧,活了几十年,一斤的老鼠我见过,两斤的却没见过。”大厨掐了一把自己,让自己冷静下来,别的不说,这一堆两斤的老鼠,看起来有些吓人啊。
林绮的脸色不太好,这些老鼠能长这么大,可见没少偷吃她的瓜果蔬菜和粮食。
下午的老鼠比中午的麻雀更肥,不用放油,在大铁锅里炒,就滋滋冒油。
“香!太香了!”
风从食堂的方向吹来,浓郁的蛋白质和脂肪爆炒的香味传入众人的眼里,大家的口水泛滥成灾。
“收完这一片,今天就给大家收工。”大队长放话,别说队员们想吃,他这个大队长此时也恨不得立即往食堂的方向冲。
不过吃饭重要,粮食也重要。成熟的粮食不及时收割,下个雨下来,它们就会坏掉。
大队长指的这一片地不小,不过大家没有意见,一个个都发了狠,效率提高了两三倍,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和半大的孩子,脚下几乎要跑起来了。
老易三人也不由加快了速度,然而他们再快,和别人比到底是落了一大截。
最后离开的还是他们三人和徐鹤霄,徐鹤霄高大的身影走在前面,他们三个则落在后面,互相搀扶。
“越是靠近食堂,香味越浓郁了,比今天中午还要香。”老毕咽着口水,他很想加快速度,奈何两腿颤颤,不给力。
老傅动了动鼻子,“闻不出是什么肉的香味。”
“麻雀肉都吃了,就算一会儿是老鼠肉,我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奇的。”老易道。
徐鹤霄:“........”
猜得倒是挺准的。
“说来多亏了那个林绮,不然这两天我们估计还要晕几次。这么重的农活,肚子里没有油水,真的撑不下去。”老易感叹道。
到了食堂,依旧是徐鹤霄几人排在末尾的地方。
看到已经打好饭菜的人,那盘里满满一盘肉,老易三人的眼睛都直了,“这么多!”
徐鹤霄也有些意外,绮绮这是抓了多少老鼠?
徐鹤霄今天带了四个饭盒,轮到他的时候,大厨专门装了一盒都是腿的肉,并嘱咐,“这一盒是林绮的。”
徐鹤霄嗯一声。
老易三人羡慕不已,这明目张胆的偏爱啊。
轮到徐鹤霄的时候,大厨随便捞了两大勺到饭盒里,见饭盒没有满,便往里面装了一些青菜。随后剩下的两个饭盒,一个装了满满一盒饭,一个装了半盒饭和半盒子青菜。
最后是老易三人,每人都是两勺肉,半盘青菜。
“真的是老鼠肉。”老易小声道,“但是真的好香,比猪肉还香。”
“这大厨的手艺不错,做的每一样肉都非常好吃,青菜也不差。”虽然是饿了,什么都好吃。可也不能忽略食物本身的味道,这两天的饭菜实在是好吃,尤其是肉类。
“不知道明天吃什么,我现在就开始期待了。”
徐鹤霄的腿长,速度快,回到林绮家时,饭菜还是热的。
林绮把桌子摆在院子里,拿了碗筷,并给徐鹤霄倒了一杯西瓜汁,“我自己榨的,放在井水里冰镇了一个下午。”
“谢谢。”徐鹤霄端起杯子就喝,冰凉清甜的西瓜汁从嘴巴进入喉咙,进入肚子里,燥热的感觉瞬间消了大半。
林绮依次把饭盒打开,看着被压得密实的饭菜,“今天饭菜的量和昨天一样,都特别足。”
“大厨对你的偏爱。”徐鹤霄有些吃味道。
“他们偏爱的是我带回来的肉,不是我。”林绮很是清醒。
徐鹤霄倒不这么认为,林绮带回来的肉固然是原因,可她却不知道自己本身有多迷人,她那么强大的人,却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外表清冷,心却比谁都要柔软。
第四天的上午,林绮又挑了两箩筐老鼠去了食堂,“这是最后两筐。”
“每天吃老鼠也没有关系的,大家都很喜欢。”大厨自己也喜欢,熟肉本就鲜美,再来一点小酒就更好了。
林绮摇头,“我不想抓老鼠了。”
大厨憋笑,宠溺道,“那就不抓。你想抓什么?”
“下午吃鱼吧。鱼还有很多。”林绮道。
“鱼肉也好,你抓回来的鱼,鱼肉又鲜又甜,还非常嫩滑,生吃都是极好的。不过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吃鱼生。”大厨有些遗憾,林绮带回来的鱼肉,拿来做鱼生是最好不过了。
林绮不置可否,末世她没少吃生肉,现在她更喜欢是吃熟的。
第五天的时候,林绮从种植区带出来了两头母猪。
种植区的野猪数量现在有六十七头,这个数量不少,暂时不能再增加了,所以她有必要减少种植区母猪的数量。
两头母猪加起来重达五百斤,这是食堂一天的肉量。
老易三人听说有野猪肉,精神都震了震,那个林绮这么厉害,野猪肉都给能猎到!
“我对这个林绮越来越好奇了!”谁家十九岁女孩子会打猎啊,简直闻所未闻。
中午的午餐是酸菜猪杂和野猪肉炖白菜,大家吃得心满意足。猪肉的数量不少,吸了肉汁的白菜更是不限量。
老易三人直接吃撑了。
晚餐吃的是红烧肉和猪蹄炖黄豆,比中午的油水更重。
红烧肉一下子就俘获了安良大队男女老少的心,脂肪、糖和油的混合,从身体和精神上极大地愉悦了众人。
“这野猪肉,还是母猪肉,怎么比我们吃过的家猪还好吃?”老易不解,他不是没吃过野猪肉,他记忆里的野猪肉偏柴,还有有股骚味。和他们现在吃的这个完全不一样。
“大约是因为这里人杰地灵,连山里养出来的动物,滋味也不一般吧。”老毕深沉道。
“要命的是,我竟然开始有点喜欢这里了。”老傅揉了揉脑袋,经历了妻儿的背叛之后,这里的美食极大地抚慰了他的心灵。
加上每天累到不行,倒头就睡,根本没时间去想那些烦心的人和事。
“如果一直这么平静,倒是也能接受。可你们觉得可能吗?”老易苦笑。
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弱一些的,直接舍弃了性命——
老毕却没那么悲观,“过一日算一日吧,想开一些,更坏的我们不是都撑过来了吗。”
老易笑了,“这倒也是。”
第六天的时候,又是全天都是鱼。
大厨厨艺不错,利用前一天猪肉炸出的猪油,弄了香煎鱼块。又香又酥的鱼块,大队员们连鱼骨头都嚼碎了一起吞咽下去。
第七天的时候,中午是野鸡,晚上是野兔。
又是让老易三人大开眼界的一天。
也是这一天,公社的领导们又来了。
往年和领导们一起来的还有几十个专家和教授,今年却只来了三位领导。他们来的时间很巧,正是中午,大队长在食堂接待了他们。
“你们大队的伙食这么好?大家竟然有肉吃!”领导惊讶道。
大队长心里叫苦,几年前,这几人正是在食堂里吃了狼肉和野猪肉,然后提出条件,让他们送猎物去公社。
可偏偏他还不能撒谎,苦笑道,“这是队员猎回来的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