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走后,徐鹤霄从黑暗里走出来,“爷爷煮了晚餐,有韭菜盒子,辣椒炒熏肉,炒时蔬和蛋花汤,要一起来吃吗?”
“要的。”今天她从山里带出来的菜有点多,连晚餐的量也够了。想的就是她来不及回山里,就午餐连着晚餐,一起和徐鹤霄他们吃。
“我刚才听到大队长的话了,吃完晚餐,我就过来挖土填坑。”徐鹤霄道。
“你去开荒一天,不累?”秋收过了,队里的开荒又继续了。
“还行。”累,但是如果不帮她做点什么,他的心会更累。
“那就两个小时吧,填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后回去睡觉。”林绮道。
徐鹤霄拧了一下眉头,“两个小时后也不过十点,我可以忙到十二点。”
林绮不劝他,“那你忙。我只填两个小时。我可不想累狠了,身体垮了,以后长不高。”
他也不想长不高。
徐鹤霄抿唇,最近几个月伙食变好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裤子和衣服变短了一截,说明他长高了。如果因为太累,又不长身体的话,那的确得不偿失。
“放心吧,我出肉,有的是人帮忙干活。”林绮宽慰他。
徐鹤霄只能闷闷嗯一声,别人是别人,他也想帮忙。
填坑的土要从山脚拿,距离林绮的宅基地只有几百米,不算远。
林绮胸前一个背篓,背后一个背篓,走一趟就抵得上徐鹤霄两趟。更令徐鹤霄难堪的是,自己走完一个来回,林绮已经走了三个来回。
徐鹤霄无比深刻意识到一点,在体力、体能方面,他这辈子都别想追上林绮了。
徐鹤霄一方面沮丧,一方面又替林绮高兴,这么厉害的林绮,谁都欺负不了她。
林绮的速度快,徐鹤霄也很拼命,只是两个小时,他们两人就合力填了好几个大坑。
结束时,林绮看到徐鹤霄颤抖的双腿,眸光深了深。
“躺下来,我给你按摩一下。”如果不用异能帮他梳理一遍身体,缓解他的疲劳,明天他只怕全身酸痛,连走路都难。
“这个,我身上太脏,没有洗澡。”想着她的手在自己身上揉按,徐鹤霄很是心动,可又想到自己一整天都在出汗,汗水混杂着泥巴,肯定很脏。他只能忍痛拒绝了。
“没事,我的手也沾满了泥巴。”林绮无所谓道,她率先蹲下来,并拍了拍地面,“就躺地上吧。”
到底是想和她亲近的念头占据了上风,徐鹤霄顺从地躺了下来。
“趴着。”林绮又道。
徐鹤霄依言照做。
林绮从他的小腿开始按,隔着布料,徐鹤霄明明感受不到她双手的触感,可当她的手接触到他的小腿肌肉时,他却觉得那里灼热滚烫,像是要燃烧起来了一般。那灼热滚烫温度,从他的小腿,一路蔓延,涌向他的四肢百骸。
他能感受到自己发烫的脸和耳朵,他想,它们现在一定红得厉害。幸好,天色黑暗,林绮看不见。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样满天繁星的夜晚,对林绮来说已经足够明亮,足够让她看清他红得滴血的耳朵和布满红霞的半张侧脸。
不好意思了?
少年可真纯情啊!
刚开始按摩时,徐鹤霄只觉得滚烫,灼烧,林绮纤细的手触碰到他的哪一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仿佛岩浆流过,要融化一般。可慢慢的,灼热的感觉褪去,只剩下一股舒服的清凉感觉,身上的酸痛一下子就消失了。
太舒服了——
徐鹤霄迷迷糊糊的想,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考虑的是自己也要向林绮学习她的按摩手法,这样,林绮也能享受到被人按摩身体的美妙感觉了。
林绮在徐鹤霄身上按了半个小时,用异能游走过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消除他因高强度劳作而产生的肿胀,缓解肌肉和各处关节的疲劳。
发现到徐鹤霄睡过去,她的动作变轻了一些。
半个小时一到,她收回异能,果断干脆地将美梦中的少年叫醒,“徐鹤霄,起来了,回家去睡。”
徐鹤霄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还来不及说什么,就听少女道了一声“晚安”,随后,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林绮只花十几分钟就回到了山洞,在水洼旁边洗了个冷水澡,还洗了个头发,可不等头发晾干,她就倒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她隐隐听到了狼叫声。不过她又困又累,并未在意。
第二天早晨,她醒来时就发现了不对劲,山洞这边来了许多动物。以往的时候,因为这边有人走动,有烟火的气息,动物们并不喜欢来这边。
今天是怎么回事?
林绮从床上起来,顾不得洗漱,直接去了山洞外,往她的种植区走去。
血腥味!
林绮皱眉,三两下爬到一旁的大树上,放目远眺,发现了两头正在啃食野山羊的狼。一只狼吃一头,她的羊一下子就少了两只!
林绮怒了,该死!
末世的人,最看重的东西,一是自己的性命,二是食物。
这两只狼成功让林绮破防了。
那可是她的羊,她一只都没舍得吃,结果让狼捷足先登了。林绮意念一动,狂躁而凶狠的藤蔓瞬间飞窜而出,精准刺中狼的下颚,从狼的下颚穿破狼头,冒了出来。
这一天早上,安良大队的人早早等在村口,远眺山脚的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
“你们说,她今天还能猎到野猪吗?”
“应该可以吧,毕竟她那么厉害!”
“可大队长说她是人,只是学了功夫,才显得比普通人厉害,并不是鬼魅。如果不是鬼魅,打猎的话,还是得看运气吧,她不一定能找到野猪。”
“你这话也有道理。昨天她和我们做了一天的泥砖,经我观察,她的确是人,有血有肉的人。如果是鬼魅,变出个房子就得了,何必劳心劳力。昨天她除了一身汗,衣服都湿了,可见也是累的。”
“鬼魅可不敢在大白天行走,但她敢。希望她能猎到野猪,昨晚的杀猪饭可真香!”
“猪肉更香,我们家昨天炒了半斤,香得差点把舌头咬下去。我儿子一边吃一边哭,四年没吃过猪肉了,小家伙委屈坏了。”
吸溜——
“别说了,我口水要掉下来了。”
“........”
明康健、简同一和赵毅等人也在人群里,他们昨晚也去吃了杀猪饭。这时听着周边人的谈话,他们的神色都有些复杂。
赵毅:“如果我们去报名,你们说林绮会不会给我们分野猪肉?”
莫名扬:“恐怕不会,你别忘了,你前天也去找大队长了。”
赵毅皱眉:“女孩子就是麻烦,如果不是她们哭哭啼啼的,不闹着要林绮搬走,此刻林绮就还是知青点的一员,我们就可以吃上野猪肉了。一整头猪啊,就算分出去,以林绮大方的性子,她肯定会留不少肉在知青点。”
莫名扬点头,“她的确大方,每次拿回来的鱼和肉,大家都是一起吃,从来不吃独食。这么一想,我宁愿回到姜婉婉她们没来知青点的时候——”
“咳咳!”
赵毅猛地咳嗽了两声,并用手扯了扯莫名扬的衣摆,在莫名扬看向他时,用眼神示意莫名扬看后面。
莫名扬转身,看到了脸色难看的朱晴和冯倩,以及红了眼睛的姜婉婉。
莫名扬:“........”
他能把刚才说的话吞回去吗?
“我已经和大队长报了名。”简同一突然道。
他的话一出,其他人纷纷扭头看向他,“你不怕林绮看见你,当场给你难堪?”
“她不是那样的人。”简同一的语气里带着一股莫名的笃定。
“要不,我也去?”赵毅心动。
“我们一起去。两斤肉呢,只要林绮不赶我走,我就厚着脸皮留下。”莫名扬道。
明康健想了想,“我也去吧。”
三人说去就去,转身就朝大队长报名去了。剩下的女知青脸色不好看,没说话。新来的孙学锋和关豪对视一眼,也跟上了明康健等人。
“没出息,为了两斤肉,骨气都没了。”姜婉婉轻蔑道。
简同一扭头看向她,嗤笑,“骨气有肉好吃?”
“人活一口气,没了骨气,活着还不如死了。”姜婉婉
“我可不认为去给林绮干活是没骨气。本来就是我们误会了她,是我们该主动解除误会,主动和解。至于她原谅不原谅,那在于她自己。”简同一那天没随他们去找大队长,可心里,他也认可了他们的做法。
他不怪别人,只怪自己。是自己不够坚定,自认为了解林绮,可却连她是不是人都要怀疑。
实在是可笑。
“什么误会,没有误会!”姜婉婉激动道,“那晚你们也看见了,是她让我说不出话,除了邪术妖法,还有什么能做到?没有!”
简同一懒得与她争辩,干脆扭过头,不再看她。
姜婉婉气得眼泪都掉了下来,她家境好,从小到大,样貌都是人群里最好的一个,被人众星捧月一般,宠溺着长大。只有她冷落别人,却从未有人敢给她甩脸子。
这个简同一,实在是讨厌。
“朱晴,冯倩,我们去镇上买猪肉,买大白兔奶糖,我们才不吃臭熏熏的野猪肉。哼!”姜婉婉说完,抬着下巴,像一只骄傲的孔雀,花枝招展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