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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怨种男配的原配(十三)

高立扬的父亲是威猛将军身边的副将,他也靠自己的本事混了个小参将。

有位和高立扬同名的小兵出了事,消息传回白城高府就成了高立扬危在旦夕命不久矣。

高夫人撑着一口气,交代管家给杨念秋送信,让她来送儿子最后一程才晕了过去。

杨念秋不顾阻拦快马加鞭来到白城,碰巧高立扬刚把难缠的胡兵赶走,身上只受了些轻伤,但身上血迹斑斑加上数日没有休息的疲惫,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脸色奇差还真和快挂了差不多。

杨念秋扑上去哭了个死去活来,高立扬睁开眼睛见到心上人还未来得及开心就被吓了一大跳。

好不容易等杨念秋冷静下来,双方对了一下信息才发现原来搞了个大乌龙,但这也让杨念秋看清了自己的心意。

她是个果敢的女子,确定了对方的心意之后就飞鸽传书回皇都,得到原主和杨念霁的同意之后,就留在了漠南嫁给了高立扬。

秦云曦扶她坐下,看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不赞同的说:“耀哥儿还未满周岁呢,你们这简直就是胡闹!”

这时候医疗太落后,女子生产风险可是很大的。

杨念秋怕她误会丈夫和夫家,赶紧解释道:“原本也打算等耀哥儿能走能跑了再给他生个弟弟妹妹的,没想到这孩子迫不及待就来了。

漠南这边女子成婚生子比皇都还早些,和夫君一般大的男子孩儿都能上学堂了...

我们年龄都不小了,加上夫君又是独子,孩子都来了也舍不得不要他不是?”

杨念秋解释了一番,秦云曦才知道她这胎怀的是双子。

高立扬的父亲就有一个双生姐姐,高夫人生了高立扬之后也怀过双胎,只可惜出了意外,孩子没了高夫人也伤了身子失去了生育能力。

秦云曦并不是原主,和杨念秋也没有那么深的情谊,加上孩子都揣肚子里近五个月了,便也不好再说什么。

她看了一眼在一旁把高开耀逗得咯咯笑的一双儿女,眼光又柔了柔说:“轩哥儿马上也该送学堂了,漠南这边在你未嫁入高府的时候,我和你哥哥便已经把里里外外能打探的事情都打探清楚了。

说真的,我们不能离开漠南,我也不放心把轩哥儿放到白城的书院。

你我姐妹之间我也不必说那些虚的,说真的,我也不会让你姐夫成为一个安于现状的农夫。

我想了很久可以让傅家乃至你姐夫在这边做的事情,最终还是打算先在百源村附近建个学堂,只是不知道会不会犯了上边和白城这边的忌讳。”

秦云曦把打算囤积一些可种植的土地,让附近村民以工抵学费的方式干活,然后招收附近适龄孩童进书院的打算说了一遍。

这个书院她并不打算小打小闹。

秦家极有可能会随她迁居到漠南,到时候文化课交给秦家父子负责,傅家就负责武学。

而且她还希望将军府能参与进来。

当然现在她并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将军府能不能成为他们的护身符还得看明年她的成果。

毕竟对于上一个世界所研发的抗热抗寒的土豆和地瓜,能不能在这个世界成活还是个未知数。

杨念秋沉默了一下才说:“本来我还想留下轩哥儿和晗姐儿的,姐姐如此一说我便知道你是不愿的。

官家那些事我知晓的并不多,我公公昨日刚随将军巡视去了。

不过姐姐这事于将军府于漠南来说都是好事儿,我回去说予婆婆,让她走一朝找将军夫人也是一样的。

得了准信我便让夫君去告知姐姐。”

毕竟杨念秋是一个孕妇还带着个不满一岁的幼儿,秦云曦并没有和她多聊,两人带着孩子简单的吃了顿迟来的晚饭就散了。

把人送走,秦云曦才带着两个孩子在白城逛了起来。

可惜还没逛尽兴两个孩子就开始犯困了,她也只能带着孩子回客栈让他们休息。

“去见老情人去了?如何,打算替她赎身了?”

秦云曦出门的时候看到有个小童来找傅修文,这漠南傅家并没有熟人,想来也只能是那位女主了。

见人宵禁了才回来就没忍住阴阳了他两句。

傅修文不由得有些心虚,他确实是去见了裴渺渺。

但这么晚回来还真不是因为裴渺渺。

裴渺渺一见到他就只得一个哭,然后又含含糊糊的表达自己当流妻只是为了脱离金家。

见他不应又哭诉容所环境差,又哭他们过往的情谊。

傅修文听着烦躁,转身就走了。

他们之间有没有情谊,外人不知难道他们当事人不知?

“娘子可要尝尝白城最有名的羊杂汤?为夫特意去当地人都推崇的老字号买的!”傅修文提着手里的羊杂汤讨好的笑了笑。

“怎么?给老情人赎身的银钱不够,想讨好我拿钱?”秦云曦回他一个冷笑。

傅修文叹了口气说:“没有甚老情人!娘子,我确实是去见了裴渺渺,但事情并非娘子所想,为夫未曾拿娘子的银子花一文钱到她身子,也从未想过替她赎身,为夫所作所为也是有苦衷的。”

“愿洗耳恭听!”秦云曦瞥他一眼!

她也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傅修文对裴渺渺予求予给,让世人误会他们的关系也不解释一句,甚至最终付出原主用生命换来的所有。

这个问题原主也问过傅修文数次,但傅修文都没有回来,然后夫妻俩渐行渐远。

但这次傅修文只犹豫了一会儿就回答了她。

原来傅修文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出任务被裴渺渺所救。

当时的情形除了险些丧命,对于傅修文来说只能用丢脸至极来形容。

他对裴渺渺并没有特殊的情感,所做只为了报答救命之恩,而裴渺渺一次次的挟恩图报也让他厌烦不已。

只每次裴渺渺都是含含糊糊的表达自己的困境,他也每次都中蛊一般都冲出来为她排忧解困。

事后清醒过来又悔不当初,而那裴渺渺事后更是当是不知晓谁出手那般的理所当然,让他那些断绝的话根本就无法说出口。

他是烦不胜烦,偏偏每当她出现又似无法控制自己一般。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抵触那种感觉又有多厌恶裴家渺渺!

秦云曦听着就觉一盆狗血迎面泼来,她不确定的问道:“鹤升八年初冬雾隐寺山下的流连小溪?”

鹤升是当今帝皇的封号,如今已是鹤升十七年,鹤升帝算是璃国在位最长时间的帝皇了。

“你如何会知那时那处?”傅修文一脸惊疑。

时间地点除了他和救恩人他很确定并没有其他人知晓。

秦云曦冷笑,“那你又如何确定救你的人便是裴家女?很不巧,鹤升八年初冬我和母亲去了雾隐寺烧香,因为心情不佳便不顾即将落山的太阳下山去了,为了避免被抓回去我和丫鬟护卫还走了僻径儿,没想到遇到了拦路的血葫芦,也不知道是他倒霉还是我更倒霉!”

原主的记忆确实是有这一段,但原主并不知晓救治的是谁,把人从冰冷的小溪捞出来又简单的包扎了下,太阳下山天暗了下来,下人听到狼嚎便急催着她回皇都。

两位护卫腾出来一套衣物给那人换上之后,听到远处有人声,原主便避开了。

这是人之常情,闺阁女子礼教严谨,自然不能让人看到她和陌生男子独处。

原主那会虽才十三,但像她们这样的人家,从寻摸相看到定亲至少要走个三五年!

但原主也没有因此丢下那血葫芦不管,还是叫护卫去附近村庄找人来救治了。

只可惜护卫带着人去接的时候慢了一步,见那血葫芦被人带走他给了带来的村民几两银子就各自散开了。

其实按护卫的经验,血葫芦只是失血过多加上力竭被溪水冻僵了,他们帮绑扎好换了衣服,就算后边没人来救,他缓过来只要不遇到野兽依旧可以自救。

“那日我被救之时其实还有一些意识,救我那女子身着粉色衣裳,腰间佩着红莲玉...为夫从来未见过娘子穿戴粉色,而且似乎对粉色极其厌恶?”傅修文心间被掀起千层浪。

“那我该是要反省自个在闺阁时过于低调,还是该夸你傅修文不近女色从不留意皇都闺阁女子?

皇都之中只要认识秦家大小姐的,都知晓我秦云曦十三之前钟爱粉色!”

秦云曦扯出一抹假笑继续说:“虽不知道那血葫芦是谁,但红莲玉还真不是独一无二的。

盛传的红莲玉确实只有三块且只有一块流传到了皇都,但事实上,除了红莲玉之外还有仿红莲。

仿红莲也不易得到,两者之间远看并无多大区别。

但红莲除了花形全是天然无雕刻,仿红莲却需要雕刻修饰红玉的缺点和突出莲瓣形状。

至于我的那块红莲玉,因为烦透了某个仿货,一气之下卖出去了!

这一转手就挣了一千多两,价格还不错呢!”

“娘子,你从未说过这事,你为何不说?为何?”

傅修文脑子乱成一团,确实很多时候他感觉很疑惑,若裴家不是早早站队,或许他还真会因为留言和‘救命之恩’娶了裴家女,或许他就会把那些疑惑问出口。

但到底早知晓两人不会一起,有些话自然不好开口,免得坏了裴家女的清誉。

“呵,我秦家女做过的好事没有一千也有百八十,本也没图恩求报哪里会记住那桩桩件件!”秦云曦懒得搭理这个眼瞎心盲的男人,转身就躺到床上背对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