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苗予桃,时淩脑子里有些恍惚,脑海中渐渐浮现起他的相貌和有关他的一切。
就好像原本封锁在魔盒里的记忆,随着时淩的回归一起重回了。那朦胧的回想逐渐清晰,时淩还记得最初见到他的样子,小小的身板,湿漉漉的眼睛,就算长大了五岁,少年那双眼睛还是和小狗一样,黏在她的身上从来没有移开过。
十七年,苗予桃也该从美丽的少年长成中年了,如果没记错,他也应当有三十多了。
说不准已经成家立业,有个爱他的他爱的妻子,儿女绕膝。
时淩甩甩头,努力把奇怪的想法从脑海中抹去。什么鬼啊,一想到那个皮囊漂亮内里阴鸷的少年会成为那个样子,她就无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抛去不重要的念头,时淩问起最关心的任务:“那现在,南疆如何了?”
巧巧却眯起双眼,那历经风霜的脸庞比以前要锐利,声音带着调侃:“嗯?我还以为沉睡十七年,你会率先关心那个家伙呢。”
“别打岔。”
巧巧轻笑一声,不紧不慢地说:“十七年,该动荡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万灵教在五年前就全军溃败了,和你预想的一样,这场战打了十几年。如今南疆国才刚刚成立五年,正是百废待兴的好时候。”
说到此,巧巧又骂了一声:“那个臭小子,战争一结束就又追杀我,我是在外面逃了四年,一年前才找到机会回到这里。万幸,你还没被破坏。”
时淩眼中透着不可置信:“肉灵芝需要人时时照看,你特么就把我扔到这里扔了四年!?”
巧巧打了个哈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尴尬地露出个笑容:“也不是,你知道的,我养些小动物的,我不在的时候它们把你照顾得很好啊。”
它们?
时淩预想到什么不好的东西,浑身一机灵,感觉到脚底爬上了什么滑滑的东西,定睛一看,一条紫黑色的巨蛇已经缠绕在她的腿上,约莫腰粗的直径,一双金色的蛇瞳盯着时淩,还吐着芯子。
她脸色一白,巧巧还没来得及捂嘴,就发出尖锐的爆鸣声:“啊啊啊啊——”
“哎哎你别那么粗鲁,你别打,别打!”
……
……
一刻钟后,时淩已经穿好服饰坐在凳子上,被巨蟒吓得骤停的心脏也缓了过来。
至于那条蛇?它比时淩还胆小,时淩那一嗓子尖叫,它倒是溜得比兔子还快,一下子就不见影了,巧巧出门还对它好一顿安抚。
现在,时淩一双白皙笔直的腿泡在热水里,根茎乱长的人参腿经过热水的浸泡已经柔软了许多。
等着清理根茎的时淩百无聊赖,她一手拿着镜子对着自己的脸左看看又看看,一边不解地皱眉奇怪道:“你说含有我的基因的心脏,最后生长的样貌怎么差别这么大?”
巧巧一手拿着剃刀,一边奇怪地抬起头:“基因?那是什么?”
大腿被热水浸泡,在水中,巧巧手起刀落,快速地削下一枝根茎,在水中炸出一片血雾。
“基因……”时淩转了下眼珠,说道:“基因就是体内的生长模板,这是医学的,你不用懂。”
又是一刀,虽然感觉有点疼,不过和蚊子叮咬没什么区别,所以时淩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果然在热水里和干燥的环境就是不一样,她刚刚出土的时候痛得要死。
这具肉身的样貌和原本“苗微灵”长相说不上相似,只有某几个角度才有点神似。和时淩现实的样貌倒是很接近。总体来说还是个长相大气昳丽的美人。相比年岁老去的巧巧,时淩的皮肤和外表状态还像个二八少女。
这下子,她出去大喊一声“我是苗微灵”,就算是和她相熟的人也不会相信。
很快,腿部的处理已经完成了,伤口愈合需要时间,巧巧就用绷带缠在她的腿上。刚刚使用这具身体,时淩有些生疏,不过很快就掌握了,毕竟当了几十年的人,还平地摔就太丢人了。
战争已经结束,南疆不需要来迟的幕后帮手,政权已经翻新,按理来说时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才是,可是在这个时间点,时淩对自己的任务前景一片迷茫,无从下手。
自从穿越来这里,时淩也不忘call几声观测者,得来的只有无声的沉默,时淩甚至都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要永远困在这个地方,回不到现代了。
一起生活了一周,时淩问巧巧,问她接下来该怎么办?
巧巧说,她的任务早在五年前就完成了,就算是被苗予桃杀掉也无所谓。
“还是我太善良,舍不得还埋在土里的你,才一直想办法脱身去守着你。现在你也醒了,我的话……”
巧巧仰天长望,看着大片晴朗的阳光,一望无际的蓝天,耳边叮咚的泉水,树林阴翳,鸣声上下,便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就当个神秘的巫者,去北境,去东海,去西域,去中原,哪里不是我的归处?”
她扭头,看着时淩,问道:“你呢?”
时淩被问得发愣,脑海中是巧巧那句话,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一个同样热忱的少年也对自己说过同样的话。
她很快回过神来,面上不露一丝情绪,说道:“我没有你的自保能力,就去一座小镇里开家医馆,度过余生吧。”
“那……祝你生意兴隆?”
“哈哈,那我就祝你旅途愉快。”
后来,离人背起行囊,在长亭外,在春天的阳光底下,满身撒着光辉,哼着调子,轻声吟唱,各自走向不同的道路,直到两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远,远到看不见一个点。
下次再见,时淩心中默默为巧巧告别,紧接着头也不回地走着属于自己的道路。
……
观测者一直联系不上。
时淩在南疆待了小半月,战争结束已经五年,时淩差点在城里待不下去。没有户籍,时淩差点被当成别国的奸细抓去衙门。幸好遇到一个痛失爱女的疯大婶,时淩才替着大婶女儿的身份活下去。
疯大婶不知其姓名,周围人都叫她萍娘,据说以前还是战场后方的大夫。最后一场战役开始前,萍娘的女儿被当时的夫君买去了军营换银钱,被没良心的万圣教士兵玩弄致死,而负责打扫战场的萍娘看见了尸堆中的女儿,受不住打击,疯了。
曾经备受尊敬的萍婶,变成了一个疯癫的乞丐,流落不知名的乡镇。
当时被众多衙门官员团团围住时淩不知道怎么就触碰到了萍婶敏感的神经,她声嘶力竭地大喊着:“这是我的烟儿!”
然后萍婶就把时淩拽到了自己的后方,跟个护犊子的母鸡一样,疯狂啄着官员,谁也近不了时淩的身,最后两人逃去了不知名的野外,逃脱了追捕,此刻,两人的梁就那么结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