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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有积极悔过,态度诚恳,认罪认罚的可以减轻处罚。这是减轻条件。还有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等等,都是可以减轻的。就是那些明知有罪拒不承认的,找个表演艺术家在法庭上大闹的,那基本不会减轻处罚,如果法官判决结果有不当减轻处罚,检察机关会抗诉。】

【法官想重判,可是他的有法律依据呀!比如,应该判5到10年,他总不能判12年吧!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就没有重判】

【量刑是有范围的,认罪认罚可以在范围内轻判,否则不轻判,这也是给犯人一个选择】

【涉黑,毫无悔意,何有认罪态度,积极改正,配合案件审里,甚至有检举行为,你说怎么判】

【法官也是在法律规定上顶格处理。因为我国法律跨度很大,5年10年直至死刑】

【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要加重处罚,而是不认罪不认罚就不能获得从宽处理。大家一样的刑期,认罪认罚是能减刑期的,不认罪认罚就不能享受认罪认罚这部分刑期减少,所以导致不认罪不认罚刑期比认罪认罚重。并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加重处罚】

【审判中有很多从轻判决的条条。 比如S人自首的,可死缓或无期或二十年】

【一个罪行认定后,刑期的考虑是有弹性空间的,这是法官的权利,跟罚款一个理,有起步价和封顶价,你故意给人家找麻烦,顶格办理谁都挑不出来毛病】

【认罪态度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胡搅蛮缠不给轻判很合理。美国还有控辩双方事先说定认罪认罚条件的。】

【你先得承认法官是人不?扪心自问,如果你是这个法官,你会怎么着?在幅度之内】

【别人都从轻处罚,对你不从轻,并不是重判,有什么问题?】

【社会大乱,受益的人,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 期待破罐破摔解决问题的,不是坏,就是傻】

【你可以看我以往所有发言,全是维护中国利益,反驳把中国说的一无是处的,但这件事不一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律师再怎么有错并不可怕,毕竟敲锤子的是法官,可法官不一样了,一旦犯错(甚至是…)那对老百姓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切身感受,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那种有理没处说、有冤没地方伸、那种状告无门会让人绝望的!】

【你理解的重判是什么?本来该判你十年,法官判你十年,有问题吗?】

【什么叫重判 有法律依据吗 你这个态度上法庭就球的】

【认罪态度本来就是判罚的一项依据,连这个都不懂,还跑出来杠?】

【嫌疑人不认罪认罚不从宽处理。其他态度好的从宽处理,你有脾气吗?我不是重判你,我只是轻判你的同伙】

【你外行了,司法审判中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比如某罪根据犯罪情节可判3年以上五年以下,判你四年有问题吗?其他的判三年,哪里错了?】

【所以要引入陪审团制度】

【我一律师哥们讲,他判定这个官司能打赢,在法庭上一句话也不会多说,避免节外生枝。如果判定官司要输,也就不认真准备了,会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表演一下,给委托人看的,这次的律师确实表演的太过头了,也坑苦委托人了!】

【现实情况: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 _有认定、证据、证人证言、物证、认定、采纳的_权力、 * 有、 否定证据、证人证言、物证、不予采纳的权力、 最后的判决是法官说了算】

【其实有罪没罪,律师第一时间就已经了解的差不多。刻意追究程序错误,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但是在中国这招不算多高明,法官也是心里明白的很。】

【对,其实就是表演,一般情况下甚至会多判20%刑罚】

【正确,表演给委托人看的。让委托人不好意思退钱。】

【你说的是对的,开庭你只要举证,陈述就可以了,不能和法官怼,怼火了只有坏处决无好处,这个案件是想借助网络舆论炒作来影响此案件。】

【一句话不说怎么赢?全看法官心情?】

【对喽,能赢的案子,你在庭上睡觉都能赢,你赢不了的案子,你再怎么忙活也白搭,中国打官司,全在法庭外】

【确实,这个案的在案证据就是应该赢的,律师有没有都会赢,律师知道,法官知道,你不知道而已这就是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

【很多案件都是先射箭后划圈,当法官和利益当事人(原告)达成某种判决目标后,法官就为了这个目标来采信证据。对方(被告)无论提供任何证据,法官就以“当事人不认可”为由而不采信;而原告没有提供的证据法官就亲自去帮原告作假证据材料来采信。这就是我近十年官司过程的见证,总官,一审的法官是贪脏枉法的;二审法官只好按贯例维持原判;高院申请再审法官千篇一律以“并无不可”用辞驳回再审申请。】

【你说法官采信公检的非法证据我信,你说法官为了啥判决目标(不知所云的非法律术语判决目标)就自己动手做假证据假材料我是说什么也不信的,除非所有的原告都是法官的亲小舅子,不然怎么可能在审判终身追责越来越严的情况下舍身犯险\/】

【还是第一次听说当事人不认可就可以不采信证据的。厉害】

【法官去伪造证据?你知道可以直接告他伪造证据啊!你既然知道得那么清楚应该有证据啊,直接告死他!】

【法官不是抱负,认罪态度不好,主观恶心大,量刑向重没问题。犯罪了,不悔罪,细节上还死争难不成鼓励你。证据不足处,点到了法官会疑案处的,有效辩护】

【律师只是代理人讲话辨护,书记员没有把讲话的内容记录下来也没有用,最后法官有量刑的权利】

【在社会中,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位置,都有自己的权力,越位了、越权了,往往就会出问题的,这是每一个明智的人都不应该犯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