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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傍晚,伪装后的季迟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只身来到下城区。

褪去了繁琐的军装,换上普通的长衫长裤,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渔夫帽,脸上还特地带了副护目镜,以一名拾荒者的身份进入到下城区。

这样怪异的装扮在下城区里随处可见。

相较于灯火辉煌,满是高楼大厦的上城区,下城区更加接近人类曾经的家园。

这里是拾荒者们的休息区。

在这个副本中,人类虽然夺回了地球,却还有许多被克希拉病毒破坏的土地尚未进行重建。

而在那些无人居住的区域,至今仍然存留着一些军方用品或者是机械义肢等零件,完整一点的还能卖出高价。

这些东西就成了拾荒者们的的生活来源。

而拾荒者们大多数都没有自己的身份信息,根本无法进入军方严格检查的上城区,只能在下城区进行交易和休整。

同样,在没有军方控制的下城区,金钱,权力,色情,犯罪,暴力成了这里的主流。

在这里,不管是人类还是仿生人,都只分为两种区别。

资本和蝼蚁。

强者剥削弱者,弱者欺压比自己更弱的。

这不,他才刚进下城区的大门,便已经被人盯上了。

“嗨,朋友,你的包裹很大嘛!”男人叼着香烟,拦住了季迟的去路。

他染着粉红色头发,身着粗糙滥制的黑色骷髅头短袖t恤,身上纹满了各式各样的纹身,活脱脱的一个街头小混混。

季迟没有理会他的话,目光看向男人裸露在外的机械左臂。

机械义体。

在下城区,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人类都会给自己装上各式各样的机械义体。

当然,他们并非都是残疾人,而是刻意将自己身体的部位改造成机械化。

机械义体能够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力量。

一个普通的成年男人,就算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击碎一块巨岩,可当他装上机械义体后,高科技所带来的力量便能轻松击碎巨岩。

而在充斥着欲望和暴力下城区,力量才是最大的话语权。

而上城区却鲜少能看见有人使用机械义体,主要原因是上城区居住的人们,大部分都是资本和掌权者。

他们不屑于使用机械义体,骄傲于自己身为人类的身份,唾弃肉体改造的行为。

他们认为,肉体改造会玷污纯洁无瑕的灵魂,破坏人的本质,让自己变成半人半机械的怪物。

说到底,还不是上城区与下城区的贫富差距较大,治安管理层次不同。

在上城区根本看不见暴力的影子,军方二十四小时无间隙巡逻给予上城区的人们良好的生存环境。

可在下城区,人们永远沦陷于暴力争端的中心,这里每天都在死人,死亡是最不稀奇的事情。

死掉的人直接扔进自动火化机,只需三分钟,全自动机器就能吐出一个装满骨灰的铁罐子。

无人收殓的骨灰罐子就像个垃圾一样,被随意丢弃在路边,甚至有路过的流浪汉会将其捡起,打开盖子,把骨灰倒掉,把罐子拿回去当做饭碗来使用。

就像……被扔到他脚下的这个。

季迟低下头,看着滚落到自己脚边的骨灰罐子,又茫然地抬起头,看向面前的男人。

混混压根没把眼前这只小弱鸡放在眼里。

“拾荒者,如果你不想也变成这样的破罐子,就把包里的东西全部交出来!”

季迟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随后跟混混说道:“这里人太多了……我不想被二次打劫。”

滑稽的话语让混混捧腹大笑起来,他指着面前的小弱鸡,嘲笑道:“没想到你还挺讲究的,好吧好吧,在这里大家都不容易,总要替自己多做考虑。”

“走吧,我们去没人的地方,放心,我可是讲道义的人,只要有价值的零件,不会让你身无分文的!”

季迟听后,淡定地点了点头,装作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跟在男人的身后。

实际上,他则是在内心不停地冷笑。

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还打劫到他身上了。

如果对方知道他包里装的是什么,怕不是要被活活吓死。

混混带着他来到偏僻的仓库,里面还有几个他的同伙。

这些人都装有各式各样的机械义体,有的是手有的是脚,还有的是眼睛。

他们将季迟围在中间,叫嚣着让他快点打开背包,将里面值钱的零件全部交出来。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哥哥们可不是吃素的!”

“快点把你的背包打开!免得白挨一顿打!”

季迟无奈地将背上沉重的帆布包放下。

“是是是,我这就打开。”

他翻了个白眼,当着混混们的面,打开了背包。

一副白色的军用全覆盖外骨骼出现在众人面前。

“唉?”

混混们傻眼了。

这种军用外骨骼是当前最顶端的科技,无需进行肉体改造,只需要绑定自己的虹膜指纹,随时随地就能轻松使用。

在他们目瞪口呆的同时,白色的机械体从破旧的帆布包中悬浮而出,附着在季迟的体表上。

看了眼包围着自己的混混们,季迟阴恻恻地笑着说道:“来吧,你们想被塞进什么色的骨灰罐子里?”

一段时间后,混混们捂着脸跪在地上,连大气不敢喘。

他们只是想随便打劫个拾荒者,搞点钱去洗脚城泡个脚而已……

谁知道会打劫到军方人员身上啊……

季迟脱下身上的外骨骼,慢吞吞地将其重新收回背包。

随后,他蹲在这群人面前,面无表情地问道:“你们知道仿生人都聚集在哪吗?”

被教训后的混混们也不敢反抗,点头如捣蒜。

有了本地居民的带路,很快便来到一家地下酒吧的入口。

“大人,就是这里了!”

粉毛低头哈腰,恨不得马上将这个瘟神送走。

季迟“嗯”了一声,抬手碰了碰对方的手环光脑,转了一笔钱过去。

他面无表情地说道:“以后不要再打劫别人了,抱歉,下手有点重,你们去医疗所看看吧。”

虽然在来之前有训练过外骨骼使用,但这还是第一次实战,难免有点下手不分轻重。

粉毛混混愣了一下,他抬起头,惊愕地看着眼前的青年,半晌,喃喃自语道:“上城区的老爷们都像你一样吗?”

闻言,季迟停下了脚步,转过头:“不要把人类一概而论,去医院看看吧,剩下的钱足够你们生活了,以后去找个正经工作吧。”

“如果再看到你们再去打劫别人,我还会动手的。”

说完,他挥了挥手,钻进巷子。

他并不是什么好心人,跟善良毫不沾边,做出这样的举动,或许是一时兴起,又或许是受到周圆圆和杨宇的影响。

要是换做以前,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这群混混全部杀死。

可杀戮只会带来新的杀戮,仇恨永远不会消失,力量不是用来毁灭的,这并不是杨宇所交付于他的初心。

而且周圆圆也对他说过:杀人只是为了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既然没有必须将对方杀死的理由,该停手就停手,他的本意只是想教训一下对方,杀人不应该成为理所当然。

这是维持人性必要的手段。

不然的话,他迟早会在杀戮中泯灭人性,成为一台没有情感的杀戮机器。

那样的话,他就不是季迟了。

想到杨宇,他的心脏又一开始一阵一阵的抽痛。

逝者已逝,还是不提了吧,免得自己难过。

季迟垂下头,默默地向前走着。

突然,一道身影从地下酒吧的入口窜了出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与他擦肩而过。

就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季迟看到了对方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