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好嘞,二位好汉请放心,回去一定要替我转达给你家少爷呀!我王德全定会竭尽全力将你家少爷交代下来的任务办得妥妥当当的。就连那些建奴探子所携带过来的牛羊,小人我也都会按照市价折算成相应的赏银呢!只不过嘛……嘿嘿,小人斗胆问一句,不知是否方便告知一下你家少爷的尊姓大名呀?这样一来,小人在登记造册的时候也好有所依据呀。”
王把总满脸堆笑,态度谦卑至极。他心里头其实好奇,眼前这位手持红缨枪、英姿飒爽的少年究竟有着怎样高贵的身份背景,竟然能让自己堂堂一个六品的把总都心甘情愿地自称为“小的”。
反正礼多人不怪,姿态放低一点是对的。
此时此刻,王把总对于这支由五人组成的赏金猎人小队所知甚少。据他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他们似乎是从京城远道而来,并非本地人士。而且,他们个个都说着一口字正腔圆、极为地道的京片子,所用的武器和装备更是清一色的近卫军制式配备,看起来威风凛凛,训练有素。
若只是这区区两点,决然无法令王把总这般毕恭毕敬到令人费解的程度。真正令其心生敬畏且难以参透的,乃是此前与那位少年郎有所交集之际,王把总竟从对方身上察觉到一股宛若上位者般的强大气势。
就在少年郎翻身上马的瞬间,目光锐利的王把总无意间瞥见少年郎衣角的内衬,隐隐约约呈现出一种赭黄之色。刹那间,王把总的心脏猛地跳动起来,心中不禁狐疑自己是否看花了眼。于是乎,他急切地想要再凑近一些、瞧得更真切些,但可惜的是,待到他再次定睛观瞧时,那一抹神秘的赭黄已然消失无踪。
细细思量一番,这位少年估摸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罢了,然而当今圣上的虚岁却已然迈入了二十之龄。想到此处,王把总的心情稍稍平复下来,暗自思忖道:“方才所见之色应当是黄色无疑,绝非是什么赭黄之色才对!”
且说这少年郎,单看其衣着打扮、言行举止便知绝非普通人家子弟。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气质,显然是经过良好教养和优越环境熏陶而成。如此人物,又岂是我等区区边镇把总能轻易招惹得起的?
此刻,那位恭恭敬敬站在一旁、满脸期待之色的把总正眼巴巴地望着少年郎的随从。而那两名随从稍作思索后,似乎觉得此事并无太多需要隐瞒之处,于是直截了当地开口说道:“大人您只需写下‘顺天府人士’,以及‘名讳朱定国’即可。”言罢,他们二人再不言语,只是在马背上朝着王把总微微拱手示意,随后便挥动马鞭,疾驰而去。
王把总听到“朱定国”这个名字时,整个人如遭雷击般瞬间呆住了。
要知道,他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无知乡野村夫啊!对于当今圣上崇祯皇帝收养的那五位义子之事,他可是心知肚明。
再加上这位名叫朱定国的少年郎操着一口纯正的京片子口音,举手投足间尽展天潢贵胄应有的上位者风范。更别提其所使用的武器——那近卫军专用的崇祯一式火铳,此铳工艺精湛、性能优良,甚至比赫赫有名的鲁密铳都更为出色,寻常人在外头根本连见都难得一见。
面对如此种种明显的迹象,如果王把总还不能猜出这少年郎的真实身份,那他真可谓白活于世了。倒不如赶紧寻一棵歪脖子树自行了结此生,免得继续丢人现眼。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亲信注意到王把总的神情依旧呆滞,仿佛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般。这位自认为对上司心思了如指掌的亲信眼珠一转,心中已然有了计较,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后便开口说道:
“大人,依小的之见,咱们是不是应该寻个合适的时机,按照老规矩去宰杀那头‘肥羊’?您瞧瞧,这明显就是从外地来的一头大肥羊啊!整整十五颗首级呢,而且还有足足三千块银元作为悬赏金。要是这笔钱能够落入咱们手中,那可真是能让咱过上一个极其丰盛的大年啦!”
这名亲信一边说着,脸上满是自信的神色,似乎完全没有将那支赏金小队放在眼里。要知道,这支小队可是有着以少胜多、斩杀十五名建奴探子的惊人战绩,但这亲信却丝毫不以为意。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所依仗的乃是本地势力,正所谓强龙难压地头蛇,哪怕对方是再厉害的过江猛龙,一旦到了他们的地盘,也只能乖乖地蜷缩起来,任人摆布。
谁能料到,那亲信前一秒还自信满满、趾高气扬的样子,可就在下一瞬间,却突然发出一声声凄厉无比的惨叫声!这叫声之凄惨,令人毛骨悚然。
再看那边厢,王把总怒目圆睁,满脸通红,显然已是愤怒到了极点。只见他双手紧紧握住马鞭,使出浑身解数,一下又一下地狠狠抽打在那名亲信的身上。每一鞭下去,都带起一阵呼啸声,而那亲信则被打得满地翻滚,哀嚎求饶不止。不多时,那亲信原本完好无损的衣衫已变得破烂不堪,鲜血从伤口处汩汩流出,将周围的地面染得一片猩红,真可谓是皮开肉绽啊!
王把总一边抽一边不解恨地骂道。
“狗日的瞎眼玩意,你想死老子还不想死!”
与此同时,这边正闹腾得不可开交之际,少年郎所在之处却是另一番景象。
经过一番等待之后,终于有两名随从匆匆赶来归队。他们一路小跑着来到少年郎面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
其中一名随从开口问道:“少爷,首级已经交给关上的王把总了,咱们接下来打算去哪儿呀?”话音刚落,另外三名随从的目光也齐刷刷地聚焦在了中间那位少年郎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