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城。
入夜,整个城市霓虹闪烁,车水马龙,空气中也充斥着无尽的繁华与奢靡。
新世纪夜总会内,一群妖娆的女子围坐在吧台,就像是待价而沽的商品。
招摇并享受这醉生梦死的生活。
她们或明艳,或妖娆,或假装清纯,眼睛就像是带着勾子一般,盯着来来往往的各色男人。
但凡有西装革履,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手里还拿着大哥大的男人经过,每个人的眼睛里都开始冒光,开始嗲声嗲气。
“大哥,坐坐嘛。”
“大哥,喝一杯。”
杨金凤在舞台上唱歌,她特有的低哑嗓音把一首首流行歌曲唱出来,充满了魅惑。
一曲罢,她离场,没理任何人,有些落寞地坐在一个角落里。
手指间夹着一支烟,隔一会她就会抬起手来吸上一口,然后娴熟地吐出一个烟圈来。
一明一暗,昏暗的灯光下,能看到她那张浓妆艳抹的脸,早就没了曾经清纯模样。
那个和细妹在田间地头奔跑,坐在水库边上憧憬美好未来,差点被拐卖后见到江启明哭成泪人一般的小姑娘,早就荡然无存了。
其实,她才18岁啊。
花一般的年纪,原本可以像细妹那样,坐在教室里读书。
她哑然失笑,人的命始终是不一样的。
凭什么细妹她可以拥有一切,有那么好的父母,那么好的哥哥嫂子,包括孟飞的爱。
而她却什么都没有!
这座城市的夜,其实并不太冷,杨金凤身上穿的,还是一件亮片紧身的吊带裙,外边披了件薄的针织衫。
以前她标志性的麻花辫早就披散了下来,烫成了波浪卷,挡住了半边脸。
没人看得清她脸上的表情。
周围有人进进出出,女孩子发出醉人的笑声,嬉笑打闹,企图钓上一个。
这时,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在人群里扫了一眼,立马就有几个女子贴了上去。
“哟,雷总,好久不见了,怎么是把妹妹给忘了嘛,妹妹可天天都在想你哦。”
雷福发把面前的莺莺燕燕往旁边一推。
“我的黑牡丹呢,在哪,叫她来见我。”
雷福发嘴里的黑牡丹不是别人,正是杨金凤,因为她有着黝黑的皮肤,立体的五官,在化妆之后,反倒和别的女子相比,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美。
在新世纪夜总会,才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因嗓音独特,人又有辨识度,已经小有名气,不少大老板慕名前来,就为一睹芳容。
这时,一个看起来是管理这帮女子的一个中年男人迎了上来,大家都叫他龙哥。
这龙哥非常热情把雷福发拉到了一包房里坐下,他吩咐旁边一服务员。
“还不赶快,去把杨金凤叫过来。”
几分钟后,杨金凤被推在了门口,手里的烟还没有灭。
她眼神漠然,就那样斜靠在门外边,再次吐了个烟圈,用眼角看了雷福发一眼。
伪装出来的傲气明显有些底气不足。
“说了,我不想再见到你。”
雷福发腆着大肚子走了过来,那五短身材站起来估计还没穿着高跟鞋的杨金凤高。
但是他力气却很大,直接就把杨金凤拉了过来,龙哥见状,非常识趣把包房的门给关上了。
雷福发粗爆把杨金凤按倒在沙发上。
“还给老子装,当真以为我还真稀罕你了不成,能被老子看上,那是你的福分。”
杨金凤反手一巴掌,就要打在了雷福发的脸上,但是这男人岂能这样被她打了,抓着她的手。
他反倒笑了,也不生气。
“够味,老子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