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人鱼传说(20)
法庭之上,两个神情苍白慌张的小人鱼被装在一个玻璃缸中,放置在原本被告所处的围栏中,不安的看着坐在一侧的荼九。
因为引起的反响很大,这次庭审利国方面刻意选择了直播,以此面向世界各国关注此事的民众。
这两人容貌俊美,尚还有一些稚嫩,此时惶恐依偎在一起的模样,不由的让在场的人和直播间的观众心软了几分,暗自觉得,这两人看起来可不像是穷凶极恶,敢当街杀人的混蛋。
荼九看了一眼周围人的神情,暗自满意。
前两天他见到这两人之后,就发现对方被吓的不清,却并没有出口安慰,为的就是给人留下这种印象,不然按这两人的本性,其实是有几分嚣张倨傲的。
公检方在开庭以后起立,详细叙述了两人的罪行,总结下来就是证据确凿,依法可判。
要说这两人具体做了什么,其实在场的人和直播间的观众不管信不信,但大致过程都很清楚。
案发之后,网上便流传出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和两人被抓捕时满身鲜血,目光呆滞的模样。
后来利国警方也公布了案件详情。
案发当日,两位人鱼在路上闲逛时与受害人结识,之后被受害人邀请去往其家中做客,据现场痕迹分析,两位人鱼因为身份暴露而被厌恶人鱼的受害人驱逐离开,然后两人气急之下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暴起伤人,将受害人与其刚下班的妻子杀害。
对面的邻居隔着窗户看见了这场惨案,当即便慌乱的报了警,将两人当场抓获。
人证、物证、动机、凶器等一一俱全,证据链完整充分,几乎没有翻案的可能。
但也只是几乎。
荼九看向被告方的律师,轻轻点了点头。
律师会意,起身向法官及陪审团示意,先是惯例的模板发言之后,他才提起反驳的条件:
“首先,作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我得向诸位普及一点常识,人鱼族的成年礼一般在四十五岁,而我方的两位被告,今年不过三十岁,如果换算成人类的年纪,就相当于他们刚过十三岁。”
“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都是未满十四岁的孩子。”
“而且,他们从小的生活环境非常单纯,比起人类的十三岁少年要更加懵懂——”
“反对。”
公检方律师起身质疑:“被告律师的陈述与本案毫无关联。”
“反对有效,被告律师,请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话题。”
法官一脸刚正,看向被告律师。
律师无奈的点头,按照惯例询问了两位人鱼案发当日的情景,可惜两人都是一脸茫然,仍旧坚持一个说法,即他们当时都晕了过去,一醒来就被警方控制了,但他们的这番说法在众人的眼里就是狡辩。
询问结束,被告律师忽然看向了公检方:“我记得,警方立罪的证据中有一点,关于我方的杀人动机,是因为与被害人发生冲突,恼羞成怒?”
“那么请问,判定动机的证据在哪里?根据我方的描述,他们在案发当时并没有意识,这所谓的冲突是出自何人之口?”
公检方愣了一下,但此案的资料他已经了然于心,这时便本能的回答:“是他亲口在警局承认的犯罪事实。”
“亲口承认?”
被告律师忍不住笑了,看向两位人鱼:“能否复述一遍你们当时的话?”
两人茫然的摇头:“记、记不太清了。”
“我方申请查阅审讯记录,要视频记录。”
被告律师立刻开口。
法官看了一眼公检方,见对方并无反应,才点了点头:“允许查阅。”
立刻便有人播放了一段审讯录像,里面正是两个带着手铐的人鱼,面对利国警方脸色仓惶的审讯录像。
这件事荼九事先已经询问过两人,甚至这个录像也通过特殊手段看到过,也正是因此发现了一个漏洞。
视频结束,被告律师起身示意:“法官大人,我方申请调阅认罪书。”
“同意调阅。”
接过认罪书,律师交给了两个人鱼:“请重新阅读此份文书。”
两人一脸懵懂,看了一眼荼九,便结结巴巴的念诵起来,其间几度卡壳,在律师的提醒下跳过了不认识的单词,才算是勉强念完。
“请告诉我,dispute是什么意思?”
听见律师这么问,两人更懵了:“不,不知道?”
“那racial discrimination呢?”
“dirty?”
见两人茫然的摇头,律师一脸胜券在握。
“法官阁下,先前说过,我的当事人在人鱼中还是个未成年,而且由于和人类建交的时间很短,他们对于人类的语言并不熟悉。”
“试问,两个对利国语言并不熟悉,甚至在这个时候都没办法完整念诵自己罪状的人,要怎么在审讯时,用出这几个他们根本就不了解的词汇?”
“除非有人提前诱导,逼迫他们供述了视频上的一切!”
“反对!”公检方立刻起身:“被告律师请慎言,被告是否熟悉利国语言,不能由你一面之词决定,请提供相关证据。”
“申请提供证据。”
公检方愣了一下,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能够提供这种证据。
法官沉默了一下,不得不应声,接受了律师递来的证据。
屏幕微闪,显示了两位人鱼在学院中的课堂录像,基本属于两人在语言课上被提问然后罚站的视频剪辑。
“如果有需要,我方可以提供完整视频。”
与此同时,他再次举手提交证据:“另外,我这里还有一份立案警局中各位警官的银行流水,事实显示,在此案成立并调查的这段时间,有个别警官的银行卡存在不明资金流入,不排除其收受贿赂,强迫我方当事人认罪的可能。”
上方的法官跟左右合议庭商量了片刻,一敲法槌:
“鉴于被告方提供了新的关键证据,需重新调查,本席宣布,暂时休庭。”
“下一次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
“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回看守所,继续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