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讨封蜀王?你确定?”
“然也。”
原随云目光瞬间变的阴冷,死死盯着沈昭。
沈昭从容应对,轻摇羽扇,似乎一切都在掌握。
一时间,内殿波诡云谲,气氛瞬间压抑的令人发狂。
“君臣”二人各怀鬼胎,几乎是明牌对局,只看谁更技高一筹。
“西蜀之地,乃是徐家直属,朕如何再册封一位王去共掌巴蜀?”
“徐氏一族,早已危及大奉社稷,陛下难到就不想扳倒徐氏,换一个值得信任又可靠的人接替蜀王位置?”
“那你告诉我,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胜任此王位?”
“如果在下告诉你,可以帮你铲除徐家,这个理由足够么?”
“徐家立足千年不倒,你真觉得凭你自己一人可以将他铲除?”
“那就看陛下的胆识和魄力,支不支持在下去完成这宏伟的计划。”
“此事关系重大,需要朕仔细斟酌。”
“陛下可以慢慢斟酌,但时间可不允许。”
沈昭微微欠身:“南山剑宗灭亡,在下又身为陛下新臣,
以徐家的情报能力,用不了多久,就能查出一切都是在下所为,
你觉得到时,徐家不会借机向陛下发难么?”
原随云一愣,瞬间反应过来:“所以你灭南山剑宗也是一个算计?”
“唉~”沈昭摇摇头,“陛下怎么能这么想在下?
在下一向以诚待人,哪会有那么多的算计捏?
薛剑仁当场欺压在下是真,在下毒害他也是真,
至于灭南山剑宗,陛下以为南山剑宗这些年所作所为,就不该覆灭么?
这在陛下眼中是算计,在百姓眼中却是为民除害,
在圣域江湖宗门眼中,也许是一个取而代之的最好机会,
总之,同一件事,在每一个人所站的角度来看,
都能得出不同风结论,真相如何,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否在这件事上找出有利自己的光点,
那么敢问陛下,你能看出南山剑宗覆灭,能为自己带来何种意想不到的利益么?”
原随云震惊不已,身为帝王,他立马就听出了沈昭话外之音:“好啊,很好,朕本以为你不过一介武夫而已,
不想城府这般的深,如果朕将你交给徐家……”
沈昭淡定接过话:“那在下会说一切都是受陛下指示,你猜,徐家到时会怎么对待陛下?
是言辞威胁,还是引兵入京,陛下是否有智慧去化解这场危机,
之后发生的一切事都与在下无关了,
毕竟,死人是永远无法替活着的人解决生前的烦恼,你觉得捏?”
原随云闻言,顿时笑了:“好一个秋水浮萍任飘渺,看来一切都被你给算计到了。”
沈昭微微欠身行了一礼:“陛下过奖,在下愧不敢当,所谋一切,不过一个利字罢了。”
原随云:“那朕问你,你有多少胜算为朕除去徐氏一族?”
“一向只有利益与能力相匹配,从来没有胜算这么一说,
毕竟承诺这种东西,永远都是强者给予弱者的怜悯,
想要成功,就得看陛下能给在下多大的支持力度,
又多信任在下,如果要在下放手去做,最好不要背后干出拆台的行为,
毕竟当一个人要同时应付两件事的时候,精力和专注点必然会分散,
这就是所说的顾此失彼,唉,说了这么多,想来陛下也听的累了,
不如给一个明确态度,好让在下早做准备。”
原随云也不再多说什么,直接承诺:“好,只要你能帮朕除掉徐荣,那巴蜀郡王的位置,便是属于你的!”
沈昭笑道:“陛下不会天真的以为,在下会相信口空无凭的承诺?”
“朕乃大奉天子,难道还会欺骗你不成?”
“最是无情帝王家,对于在下而言,白纸黑字的约束力,远远大于一时兴起的口头承诺,
如果口头承诺真的有效果,那这个世界就不会变的如此混沌,毕竟没有十足的证明,
一切过往发生事实,都可以在受益者口中变的面目全非,你说是么,陛下?”
原随云看着轻摇羽扇,气定神闲,仿佛已经吃定自己的任飘渺,不由心头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
此人远比徐荣更加可怕。
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有人去牵制徐氏。
再也没人比眼前这位任飘渺更加适合针对徐荣的人选了。
“好,朕这就拟旨,封先生为蜀王。”
“且慢。”
“先生何意?”
沈昭慢条斯理回道:“在下要的是任命蜀地世袭王爵的文书,
毕竟事成之前,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在下还是懂的。”
“呵呵,先生倒是守规矩,也罢,那就依先生。”
原随云立马拟好一份巴蜀郡王任命文书,盖上印章同时,只余“王爵名号”一栏的名字是空白的。
收起任命文书后,沈昭坐回客位:“那么陛下,在下该何时动身蜀地?”
原随云:“怎么,你连什么时候入蜀的时间也算好了?”
“非也。”沈昭摇摇头,“只是昨日听闻陛下说起徐荣求娶妾室,
想来近日陛下定会送王妃前往蜀地,在下也正好随行。”
“先生不打算多了解些徐荣生平?”
“书中观摩百遍,不如亲身一验,闻名不如见面,方能布下完整的局,请君入瓮。”
“好,先生好魄力。”
原随云起身道:“明日,朕正打算将元妃送往巴蜀王府,先生可为首席护卫,一道同往。”
沈昭起身微微还以一礼:“那在下明日辰时,准时在宫门外迎侯王妃,不打扰陛下办公,先告辞了。”
话毕,沈昭悠悠走出了宫门。
……
大荒,位于东域北面,临近大胤边关。
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数百个族群部落。
其中声势实力最大的一支部落,便是北荒部落,据闻被沈昭歼灭的四十万北莽主力,就是出自北荒一族。
塞外的生活枯燥乏味,牧民们每天面对的不是羊粪就是牛粪,要么就是马粪。
族人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打猎。
唯一的心灵慰藉是女人。
唯一的豪情壮志是征服圣域。
唯一的生活展望是搬到东域去生活。
唯一的念想就是来一位绝世强者带领族人走向繁盛。
今日,北荒部落数万人分成两波,聚集在一片旷野之上。
人马嘶啸,天地为之颤抖。
骤然……
“嘿——”
一名胸口纹着一只二哈的男人策马而出,手中马鞭一甩,指着另一波族人大吼一声。
“华黎木,你个肮脏卑贱,母亲与奴仆私通的野种,胆敢抢我的魔马?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下一刻,对面同样策马步出一名脸上涂满油彩,手臂纹着野猪佩奇的异族汉子。
“扎不台,你个草原狗罕见的孽种,谁允许你跑这里来耀武扬威,不应该待在马圈里去跟那些粪便作伴才对!”
“华里木,你可敢跟我大战三百回合?”
“怕你不成?”
“来啊!”
“来!”
随着两位头领虚空怼线逐渐升级,数万人齐声起哄,很快就要演变成一场数万人的斗殴场面。
“呀拉索——”
“这就是大荒草原——”
而在双方阵前,一群只围了件兽皮的异族女郎载歌载舞,仿佛在鼓励两边的男人厮杀殴打。
草原民族就是这么单纯,有仇直接干就是了,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女人仰慕的就是健壮的男人,幻想他们将自己征服,然后诞下孩子传宗接代。
毕竟,慕强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就跟男人喜欢美女一样,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
除非性别不明,那就另当别论。
“哈,来吧。”
“喝,来啊。”
就在木里华和扎不台二人摆出相扑姿势,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决时。
“嘿~”
虚空中回荡一声老六沉喝。
只见许宁脚踏飞剑缓缓从半空落下,刚好站在决斗双方中间。
瞬间,现场死一样的寂静。
许宁扫视一圈后,直接高举一份圣旨,大声吼道:
“南域栖凰女帝有旨,从今以后,你们他喵的都不准干坏事,不然直接酸奶灌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