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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司上得到消息赶来紫云宫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大半个月了,他知道了我和共工对离火的悉心照顾,激动地差点没跪下来谢恩。

而离火这也提出想要回去修养,于是他真的整整两年多的时间没有出现在我的眼前。

因为离火走了,阿淼才算和我重归于好,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不由得觉得奇怪,阿淼从来都没有这么小心眼过。

我后来听说,琅琊司上将离火送去了极地去历练,想要找到办法压制住他体内的那股烈火之气。离火走的时候还来跟我辞行,“飒飒,我要走了。紫云宫里什么都有,你也什么都不缺,我想也没有什么可送你的。”

他从身后的侍从手中接过了一只鹦鹉,“这是司驯送给我的,我走了之后怕是没有人能养它了,你这么无聊,就让他陪着你吧,好打发时光。”

我撇撇嘴,有些不乐意,“呵呵,你待在紫云宫的时候我还得管你一日三餐,现在走了。还丢一只傻鸟给我养,感情我都要成你老妈子了。”

离火笑了,“它很聪明的,你没事儿可以教它念诗,它一学就会。”

我点着这只鹦鹉的脑袋,“真假的?来,念一首听听,念得好就收下了,念得不好,我晚上就把它毛拔了炖汤喝。”

离火呵呵地笑,朝鹦鹉打了个手势,没想到那鹦鹉真的念诗就跟信手拈来似的,“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反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此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那鹦鹉一字一顿地念,还带着感情和停顿。我还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而聪明的鹦鹉,这倒是对了我的胃口,“好聪明啊,我也不食言,收下了。”

离火倒是比那只找到了新主人的鹦鹉还高兴。

“平平安安回来,如果你不会来,我还是会把它拔毛炖汤的,我可不开玩笑。”

离火笑了,“好!”

我抱着这只鹦鹉送他离开了天朝,他是一个人只身去的。共工一直送到再看不见离火的身影才离开,“要是我能去,我也就去了。”

极地就跟名字一样,其实是带有极致冰属性的地盘,共工体内的火性并不纯,无法抵挡极地冰属性的侵袭。

我拍拍共工的肩膀,“放心吧,我说了,他一定会回来了。”我低头看了一眼耷拉着脑袋的鹦鹉,“为了这只鹦鹉,他都得回来啊!”

共工低头看了一眼鹦鹉,还有些委屈,“他还知道给你送个礼,可怜我,什么都没有。”

我把鹦鹉往共工的怀里一塞,“行,那它归你养了,我正好还在犹豫没时间照顾它怎么办!”

共工疑惑道,“你干嘛去啊!”

我朝着共工摆摆手,“我要陪阿淼去玉明山采药了,估计有个十年五年的不会回来了。我的紫云宫也交给你了,还有,我的偏殿东面的墙已经出现裂缝了,你要记得帮我补好啊!”

“又来!”共工忍不住抗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