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乐乐吗?” 汪真对小女孩问话。
乐乐正认真的趴在桌子上做作业,桌面上摆满了一叠作业。
书包看起来很沉重,里面似乎也堆满了衣服。
“我就是,叔叔你找谁?”乐乐听到声音,抬起头。
“我是汪真叔叔,你不认识吗?”
“汪叔叔,我想起来了,你是我爸爸的好朋友。”
乐乐似乎认清了这个熟悉的人。
立刻站了起来。
“妈妈,爸爸的朋友来了!” 乐乐朝屋内大喊,心情大好。
“你爸爸的朋友来这里干什么?让他去找李一健。” 人没有出门,声音从屋内传出。
宋霞并不知道来者就是汪真。
乐乐看上去并不高兴,妈妈的话让她很扫兴。
“没事,乐乐,叔叔走。”
“没事的,叔叔,我也想我爸爸。” 这一次,乐乐聪明多了,她压低了声音。
知道要隐瞒自己的母亲宋霞似的。
“你爸爸也想你,他让我捎话给你,想见你。”
“真的吗?”
“那肯定。” 汪真说的很认真。
“让我想想,等等。” 乐乐托腮苦想,看看蓝天白云,又瞧瞧屋内。
看她的样子,办法正在路上,就要来了。
小女孩的黑眼珠贼亮,一看脑袋瓜子就在飞速打转转。
“妈妈,我去隔壁同学家里玩一会儿,马上就回来。”乐乐站在屋外,朝屋内喊。
屋里的声音再次传出来:“快去快回,注意安全。”
“好的呢!”
乐乐话音一落,抓住汪真的手就跑开了。
“快点,别让我妈妈发现了。”
“你真是机灵,叔叔真笨。” 汪真不得不佩服这个小女孩的思维明捷,不愧是李一健的孩子。
简直和她爸一个模型。
两个人一路小跑,很快就离开了家门。
又穿过几家邻居的房屋,回头看,确信没有被发现的踪影。
“停下来,乐乐,叔叔跑不动了。”
和孩子一起玩耍,汪真承认自己已经老了。
哪里是乐乐的对手?她虽然只有8岁,走路就像飞毛腿。
“实话告诉你,我妈讨厌我爸,还不准我在她面前提起,要是被她发现了,我就得挨鞭子。”
“你妈这样肯定不对,他永远是你的爸爸,他最爱的人就是你,你要记住。”
“放心,汪叔叔,我分得清,不会受我妈的影响。”
“叔叔问你,想不想你爸妈复合?我的意思在一起?这样你每天就可以看见爸爸妈妈了,多好。”
“做梦都想,每天都想,这样在学校里就没有人欺负我了。”
汪真意识到乐乐内心是渴望父母在一起的,虽然父母现在的关系不可能复合。
他还是在做最后的努力。
汪真挠耳朵,抓头发,正在绞尽脑汁。
他思考半晌,凑在乐乐的耳边说了一段悄悄话。
“汪叔叔,能行吗?” 乐乐歪着头,反问。
汪真认真地说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行?反正我们俩要统一战线,就是让你爸爸妈妈复婚。
这样你才会幸福,才能天天正常的看见爸爸,知道吗?”
“叔叔,我愿意,你要做我的朋友,不能欺骗人,说话算数。”
“叔叔不骗你,说话算数,拉钩。”
“拉钩上吊,100年不许变。”
“拉钩上吊,100年不许变。”
“那我很快就可以和爸爸在一起了,是不是?”
“是的,很快了。”
其实汪真心里也没底,可是李一健想复婚,虽然宋霞不愿意,乐乐不是和事佬吗?
汪真就认为至少有一半的可能性。
剩下的就交给命运吧!
乐乐听到汪真的承诺,高兴的跳起来。
孩子的世界永远是那么单纯,她们需要的不多,只要有爸爸妈妈就够了。
汪真和乐乐聊的开心,又开着小毛驴带她在镇上买了汉堡和炸鸡。
这是小女孩最喜欢的食物,虽然是垃圾产品,偶尔吃一次,倒也无碍,反正孩子们都贪这一口。
吃完美食,又送回到小茅村,时候已经不早了。
汪真又在乐乐的耳边轻声嘱咐:“千万别忘了,回去就写,知道吗?”
“知道,写完就寄出去,明天见。”
“好的,明天见,不见不散。”
两个人就像好朋友,聚餐离别,那么正常。
可是暗地里,只有他们知道,正在进行的一场阴谋,可能会改变她的命运。
改变她的家庭。
为了还原完整的家庭,她做什么牺牲都是愿意的。
只要爸爸妈妈能够在一起,她能够回到她们的怀抱,乐乐做任何事都很开心。
汪真的馊主意也得到了乐乐的应许。
虽然她才8岁,选择无条件相信汪真。
就是因为她对家的渴望,太强烈。
回到家的乐乐,就摊开纸笔,按汪真教的。
她要写一封信,写完就寄出去。
不出意外,对方明天就能收到。
事情在有序地进行着。
想到这些,她和大人一样,不经意地松了一口气。
肩膀的紧张明显没了。
而汪真看了看时间,答应梅成子的,他要去东平。
这一夜,要陪梅成子度过。
不过,今天的汪真长了心眼。
他给二姐发了一条短信:我要出差一天,明天回来。
紧接着又给母亲发出:妈,我出差一天,照顾好自己和爸爸。
信息发出去后,他觉得一切都妥当了,家里再也不会无事生非。
路过一个理发店,他进去了。
“师傅,帮我理头发,要帅气一点的。”汪真看重自己的形象了。
有一段时间,他不修边幅,不在乎自己的胡子多长,也不在乎衣服有多脏。
那是被谈欣然骗的日子。
现在好了,汪真再次站起来了。
面对这一份新的感情,他觉得一切都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为什么,冥冥当中他也坚信和梅成子会喜结良缘。
这一次,他要娶对方。
他是笃定的。
从理发店出来的汪真,看上去真的年轻了好几岁。
胡子刮干净了,人精神了。
路过一个男士服装店,他犹豫了一会儿,就进去了。
为自己挑选了一件新的毛绒夹克,他喜欢的深咖色。
穿在身上,人莫名地成熟和稳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