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华大,他们久违的母校!
顾景承和温书言达成共识后,两人便牵着手往华大的方向迈去。
“诶!温书言,明明可以开车进去,你为何要选择步行呢?”顾景承百思不得其解。
“你不准问……”书言浅笑须臾,拉着顾景承在华大附近的街道随意溜达着。
刚刚在别墅的时候,顾景承原本想着带书言到北城几处最富盛名的旅游景点随便逛逛,甚至连票都给订好了。可温书言却说自己只想回母校看看,他这时才想起那份入职报告的个人简历。
温书言是华大毕业的,那不就是自己的小师妹了吗?
想到这,顾景承不禁莞尔!
“顾景承,你在笑什么?”书言娇嗔开口问道。
“你不准问……”顾景承一怔,而后学着书言的口吻回复道。
听到他那样的口吻,书言瞬间就尴尬一地:
“顾景承,你不准学我……”
……
两人一路戏耍在华大附近的街道上,周围是琳琅满目的小商铺。
书言主动牵着顾景承的手左看看、右瞧瞧,好不亦乐乎!
忽然,后方一阵响亮而尖锐的声音突兀升起:
“小言同学——”
书言一怔,瞬间回头,连带着顾景承也跟着瞥了过去。
竟是她以前在饭店打工的那个老板娘,书言瞬间露出了一个谦虚而温和的笑容:
“老板娘,您好!好久不见了。”
那老板娘见到书言甚是惊喜,见到书言手里牵着的顾景承更是一个巨惊:
“天啊!小言同学,我上次只是随便跟你提起,你果然将你男朋友带过来了……”
老板娘的话犹如一声巨响,总是那般地话不惊人语不休,还没等书言反应过来,她又瞪圆着双眼将顾景承研究个半天,道:
“长得也帅,还行,和你也算般配!”
书言的脸瞬间红彤,一脸尴尬地就晾在了原地,这老板娘到底在乱说些什么?
“老板娘,我……我今天回华大有点事,就……就不打扰你了。”书言礼貌性地想要颔首离开,牵着顾景承的手便要往前走。
谁知那老板娘犹如老鹰捉小鸡,一手就抓住了书言的手腕,热情嚷道:
“怎么会打扰呢?来来来……你难得回来一趟,到我饭店去,让老板娘我好好招待你……”
说着便硬拉着书言的手往“盛记饭店”的门店里走去。
刚到饭店,因为饭市已过,周围只有零零散散、寥寥无几的几个客人。
店里的员工都换过无数轮了,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书言,老板娘一人孤寂地端着两杯茶水,热情地招待着他们。
书言坐在餐桌上一脸紧张地盯着这位满脸笑容的老板娘,总怕这位老板娘会说出什么惊人之语来。
记得以前在这里打工的时候,经常会有男生特意过来这里吃饭,为的就是见见书言,这老板娘很是喜欢书言,觉得能够被这么多男生爱慕是一件值得光荣的事,于是就光明正大地对那些男生说温书言怎么怎么好,你们要如何如何追,当时,书言也不在意,任由她去。
毕竟她还挺喜欢这位老板娘的,也不想扫她的兴。
再加上,自己只是在这里打工的,试问,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个打工仔敢忤逆老板的?
可现在坐在这里的是顾景承,她非常在意!!!
果然,那些措辞只会迟到,并不会缺席。
“哎呦!帅哥,你可真是好福气啊!这小言同学这么难追都让你给追上了,不是我夸张啊!以前她在这里打工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男生特意跑到我们饭店来吃饭呢!为的就是能够见见我们小言同学,那也难怪,你看我们小言同学,人长得美,人品又好,性格又温柔,谁不喜欢呢?别说那些小男生了,就连我这个老太婆都喜欢得紧呢……”
老板娘那张嘴犹豫溃决的堤坝,滔滔不绝、连绵不绝。
左一句小言同学,右一句校董儿子的,将书言以前在校的光辉事迹说得那是一个绘声绘色啊!
书言脸一阵青、一阵白、而后又一阵红的,想头撞南墙的心都有了。
后来,他们也没把那饭吃到。
厨房里的烧烤炉坏了,老板娘忙前忙后找人来修理,根本没时间搭理他们,书言看着饭店的人数逐渐多了起来,便拉着顾景承的手,迅速溜走。
才刚出饭店,顾景承骤然停下了脚步。
“温书言,你以前在华大很多人追吗?”
他问得极其漫不经心,眸光又很是凌厉,书言拿不准他的意思,怕他吃醋。
淡然开口道:
“没有,是那老板娘往夸张里说的!”
她的语调极其娇憨,像是哄骗似的,说完还不安地偷瞄了一眼顾景承。
顾景承也不说话,嗤笑了一下便一直沉默着。
很快两人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华大外面的一个湿地公园里。
因为工作日的原因,周围人也不多,只有零星几个散步的老人,和在树荫下纵情接吻的几对情侣。
“顾景承,我带你到个好地方!”
书言来到这里很是兴奋,记得以前在北城上学,又穷又没时间,除了读书就是打工,也不舍得掏钱去什么地方,所以北城对于书言来说其实是一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书言最熟悉的还是华大附近的这些地方,她四年的时间都是在这几处地方里度过的。
特别是门前的这一大片湿地公园,以前压力大的时候总在下排的河流处溜达,优美的环境,清新的空气,让大脑瞬间放空。
两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下坡的一个路段,这里有一条长长看不到尽头的河流,流水潺潺,边上是一连串的牵牛花,五颜六色开满整块草地,书言走过去的同时,有几只蝴蝶在她的周身环绕飞舞。
美人配花配蝶总是让人赏心悦目,顾景承释然一笑!
“书言,刚才那间饭店的老板娘说追你的那个校董儿子,是不是陈永廉?”
书言一怔。
顾景承怎么又提起这个话题?自己都给忘了,他还记住!
要她怎么回答呢?
书言一脸局促地看了看顾景承,而后迅速扭过头去。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甚至就连他长什么样都已经忘记了。
只记得那学长在她大二开学的第一个学期便疯狂制造机会偶遇她,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自习室,甚至还打探到了书言打工的地方里去。
书言当时也很是苦恼,于是在两个星期之后的一个晚自习里,便清清楚楚跟他表明态度。
现在回想,当时那个学长,估计可能是被刺激到了。
不但没有放弃,还跟他们系的一众男生策划了一场震撼式的告白方案。
订了九车玫瑰花运载到华大这边,而后铺满了整个宿舍楼下。
那学长是校董的儿子,自然有些特权,政教主任也不太敢去管这件事。
但是,当天晚上书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宿舍楼下是一阵一阵地起哄,而后,有人用喇叭唱起几首英文情歌,唱完之后随即便哭天喊地,嚷声大喊“温书言,我爱你!我爱你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永生永世,不死不灭……”
名字响起的刹那,书言才惊觉原来自己竟是事件的当事人,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踏出楼梯的瞬间,宿舍外的整块空地铺满了耀眼夺目的玫瑰,外面是一圈一圈拿着手机狂拍,正等着看热闹的人。
看到书言出现的刹那,这个求爱告白达到了全场的最高潮,霎时人声鼎沸,全在高声呐喊“接吻、接吻、接吻……”
众人也以为书言是被感动到了,所以才跑出来的。
谁知她竟然是跑下来拒绝的?
后来就是那学长连夜要求办理留学签证,温书言因此一跃成为了那年校园里的热点新闻人物,热度久久不曾散去,甚至伴随至书言大学毕业。
从此以后,书言的名声在华大一传十十传百,一战成名。
只不过围绕着她的全都是些负面评价:那温书言就是假清高,校董的儿子都看不上,她还看得上谁?就是装,其实背地里可会勾引人了……
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能受得了这种评价。
其实,她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人。
她的人生宗旨就是:我不去打扰你,请你也不要过来打扰我!
往事如走马灯,一帧一帧从脑海里呜呼而过!
书言的心瞬间就低沉了下来,这种事根本不想回忆,怎么可能还记得那学长的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