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宿主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度百分百,获得积分5000,现余积分】
“去下一个世界。”
……
这是一本感情流修仙文,以女主楚念念的视角展开,记录她拿下修仙界高岭之花的故事。
很不幸,原身就是那朵倒霉的“高岭之花”。
年纪轻轻就是一峰之主,是整个宗门都要仰望的存在,实力甚至超过几个闭关的太上长老。
当然,作为感情流的男主角,天赋实力容貌都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对女主的爱,为了她,可以抛弃自己一直信奉的准则,为了她,可以与苍生为敌。
楚念念是个孤儿,十二岁那年入仙门拜师学艺,她认出原身就是她小时候帮过她的仙长,顿时激动,哀求他收自己为徒。
楚念念六岁的时候,因为偷东西被别人殴打,原身怜悯,帮她还了钱。
对于楚念念来说,原身就是她痛苦童年聊以慰藉的光亮。
原身喜静,住所除了一些定期来打扫的弟子外,便没有旁人,即使是出席宗门收徒大会,也不过是走个过场。
而且楚念念的天赋并不好,他没有给自己找罪受的癖好。
不过,楚念念被原身拒绝之后没有放弃,而是三天两头地跑到任务大厅,接取为无尘峰打扫的任务。
然后每次见到原身,她都会虔诚拜倒,恳求原身收她为徒。
一来二去,原身竟然真的答应了。
有了这个小徒弟之后,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随着楚念念的年岁渐长,一种不知名的情愫在两人身边游走。
不过还没等这窗户纸被捅破,楚念念就出事了。
在一次宗门组织的外出历练中,楚念念被魔族抓走,杳无音信。
当时正在闭关的原身听到这个消息,差点走火入魔,不过,虽然没有走火入魔,却也因修炼的反噬而受了伤。
原身不顾伤势,跑去魔族大闹,一无所获。
谁料半个月之后,楚念念竟然自己跑了回来,但将被魔族抓走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原身选择相信她,对她更加呵护。
得到的却是一柄尖刀刺进他的胸口。
原来,楚念念身负一半魔族血脉,她的父亲就是魔尊,那次历练时,魔族之人就是看透了她的血脉,才会将她掳走。
在魔族的这些天,魔尊上下对她关怀备至,让她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也就是在他们的糖衣炮弹之中,楚念念渐渐迷失,答应他们一起对付人修。
面对喜欢的师父,楚念念原本纠结并不想动手,却看见原身和别的女修暧昧,顿时醋性大发。
生气的楚念念受到魔族线人的蛊惑,终于下定决心对原身出手,只要将他废了藏起来,他就只能看见她一个人。
不得不说,魔族的血脉是带点变态在身上的。
原身修的无情道,以无情化有情,对所有事物保持同等的情意,将万物视为同体。
楚念念的出现打破了原身小有成就的道心,导致实力大减,后又因她被魔族抓走的事情而强行出关,受了不轻的伤。
楚念念看见原身和别的女修暧昧,实际上只是原身向对方交易一些疗伤的丹药罢了。
也不知道眼睛多瞎才会看成暧昧,或者只是强行给自己找了一个动手的理由。
原身本就不在巅峰状态,加上对楚念念没有设防,轻易被她伤到,她手中是魔族特制的匕首,被伤到之后,原身体内魔气纵横,危机关头,他以废除修为为代价,才避免入魔的结局。
楚念念没想到他竟然宁愿当个废人也不愿入魔,同为魔族的她觉得自己被原身嫌弃了,当即将他绑走带回魔族,来了一场囚禁play。
而失去了原身的宗门,被突然攻打上来的魔族消灭,修仙界的第一大支柱垮台之后,魔族时不时的进攻,修仙界苦苦支撑,损失惨重。
原身被囚禁之后,宁死不从,和楚念念开启了一段虐恋情深,原身成为废人之后,即便有最好的延长寿命的灵草,也敌不过时间,最终去世,和楚念念开启了几生几世的情缘。
最后终于达成大圆满结局。
只是这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将整个修仙界搅得一团糟。
原身的心愿是:保护天下苍生,为自己赎罪,让楚念念魂飞魄散。
……
温绍睁开眼睛,楚念念的行为举动看似没有逻辑,实际上每一步都站得住脚。
首先就是她非要拜原身为师,并不是因为她对原身有多么感激,而是她明白,她一个天赋不怎样的普通修士,又没有背景,不找个强大的靠山根本活不下去。
其次就是她激活魔族血脉之后,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倒戈?因为她在魔族享受的是公主的待遇,在仙门却给人当弟子,两相比较之下,她懂得选择什么。
在外面摸爬滚打直到十二岁,她见识了人间冷暖,剧情中所谓的经历风暴之后,还真善美的形象根本就是她的伪装。
她对原身也是有爱的,正因如此,才会害怕对方看透她的伪装,从而厌恶她。所以,她将自己变成这段关系的主导者。
算是一个有心计有手段还很成功的女主。
温绍坐在椅子上,看着下方收徒大会,目光落在一个瘦小的身影上,在心里评价道。
楚念念对视线很敏锐,顿时回望过来,似乎想起了什么,心里有了计划。
像这种喜欢发善心的人,看似高高在上,实际上最好拿捏了。
殊不知,温绍也同样在计划着什么。
让楚念念魂飞魄散不是什么难事,动动手指的事情而已。
最主要的是第一条——“保护天下苍生,为自己赎罪”。
苍生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潜伏在暗处的魔族,随时都有可能出来咬你一口,所以,要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要对付的就是魔族了。
怎么对付?
直接带着温白杀上去?
温绍低头看了一眼盘旋在自己手上的金龙。
温白这次选择了许久不用的金龙皮肤,正在他手腕上充当金手镯,尾巴还不老实地动着,一看就不是合格的“手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