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妹子,好巧啊,你住在十楼啊,我就住在你楼上。”
“王哥,这真是太巧了。”
“哈哈哈哈,快进来,咱俩之间的缘分是真不浅啊。”
“是啊,谁能想到呢,咱两家竟然楼上楼下的住着。”
闫清雯看着进了电梯后相谈甚欢的两人,她只觉得自己现在有点儿多余。
两人竟然没有一人想搭理自己的,好像全然忘了她的存在。
一会儿向左瞅瞅闫梦杰,一会儿向右瞅瞅王凯歌。
她看了半晌是看明白了,感情这是两人看对眼儿了,这王校长的眼神也太露骨了,连她这个母胎solo二十多年的人都看明白了。
她花费了一点儿积分,查看了一下两人互相的好感度,她开的永久好感度只能查看别人对自己的,别人对别人的还是需要花费积分的,不过花费的很少就是了,但是一旦花了,就能永久查看了。
好家伙,不看不得了,一看吓一跳,王凯歌对她妈妈的好感度已经高达七十八了,而她妈妈对王凯歌的好感度也有六十五了。
七十以上已经是处于喜欢到爱的阶段了,八十以上才会达到爱的阶段,而六十以上是略有好感,还没到喜欢的程度。
至于九十以上,可以达到永不背叛,在这个现代社会可能很难有人达到吧。
不过你还别说,这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挺般配的。
帅大叔你们看过没,一米八的身高,可能是长期健身的原因身材很好,能很清楚的看到衣服上鼓起的肌肉。
再加上一个大背头,浓颜系的五官,你别说,还挺像胡歌的。
而她妈妈,一米六的身高,职场人的精致穿搭,黑色的修身短裙,白色的短袖娃娃领衬衫,一双黑色的小高跟鞋,布灵布灵的首饰。
经过美颜丹和灵泉水的改造,已经有了九十分的长相了,等半年时间一过,长相会更加精致,身材也是没得说,美颜丹不止美颜,还美身材。
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王凯歌就忍不住双眼冒光,要不说人是视觉动物呢,以前也没见他看到哪个女人变成这样。
只能说这一刻,他的颜狗属性彻底爆发,眼睛像长在闫梦杰身上一样,直白的目光让闫梦杰一时竟有点害羞。
他的目光过于明显,闫梦杰实在是忽略不了,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谁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儿呢。
至于说对于他是什么感觉,只能说是有一点儿好感,但还没到喜欢的程度,因为才见了一次面,没有什么了解。
其实她是想找一个男人度过往后的日子的,想找一个男人一起跟她分担家庭。
但她对他还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很早就离婚了,有个儿子,其他的一概不知。
她对于他有一个儿子是有点儿犹豫的,因为传统的观念的原因,她怕他找伴儿是因为要养儿子,这她是绝对不能干的。
要不要跟他在一起,甚至到结婚的地步,她还要了解了解再说,一次失败的婚姻足矣让她三思而后行了,她不想再失败一次了。
虽然她想的有点儿多,但都是在那一会儿的时间里思考的。
王凯歌看出了闫梦杰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他知道这是必然的,虽然做足了准备,但还是有一点儿小伤心。
不过他不着急,她又不会跑,温水煮青蛙他没煮过但还没听过吗。
已经确定了她住在楼下,没事儿多跑跑,多费费心,他肯定会追到她的。
不过他得查查资料,问问朋友了,他从来没追过人,有点儿不知从何追起。
两人在电梯里想的这么多,单纯的闫清雯是一点儿没看出来。
她不懂大人的弯弯绕绕,她不懂爱情,从来没谈过恋爱,也从来没有过喜欢的人,她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性冷淡。
如果有人知道她怎么想的,肯定会说,你天天往寝室一猫,也不出门,也不社交,哪儿来的男朋友,到死你也不会找得到的,醒醒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