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听得气血直涌,再看圣杰双眼喷溅出浓浓的寒光,他气血一涌,恨不得把自己愿意过来的缘由一五一十地告诉他
正要开口,车子急刹,右侧车胎迅速扁下去,车子歪斜着冲向路边!圣杰迅速将手摸到座椅底下,掏出一把枪扔给秦海:“会开吗?”
那枪轻便小巧,秦海不是第一次拿枪,但开枪时面上现出一丝犹豫。
圣杰一看傻了眼,拍着腿道:“忘记你们那边是禁枪的了,看清楚了,这是保险栓,要开枪时先打开保险栓……”
还没等圣杰讲完,一阵枪声响起,开车的小伙子迅速抱头趴下:“杰哥,有埋伏!”
那子弹打在车身上,居然没有贯穿,事后秦海才知道这辆车经过改装,车体加上了防弹板,就连汽车玻璃也采用高强度的防弹玻璃!
那枪声密集,显然是要把车里的人置于死地,秦海庆幸自己刚才让其余人回到酒店,否则不被一锅端了?
他双手抱头藏在座椅后,看车子难以被子弹打穿,手枪在手心转了一圈,演习一遍如何开动手枪,不一会功夫,枪声骤停。
车外传来一个声音:“娘的,过去看看,这么半天没有动静。”
秦海双目扫过车里,拾起一把瑞士军刀,左手执刀,右手拿枪,车门被人拉开的瞬间,他手里的刀掷出去,正中那人的脖颈!
鲜血汩汩,那人惨叫着后退,却被秦海揪住衣领子狠狠地往前带,顶在前方,一看这情况,圣杰会意过来,这是拿人当盾牌,便是手一挥,和那司机同时跳出去!
在秦海和那死人的掩护下,两人接连开枪,秦海余光瞟过右方,抬起手枪,利落地扣下扳机,看着那人倒地,血溅一地。
身后的圣杰见到他开枪击中一人,暗自惊叹,这小子的天赋惊人,光是那手枪的后座力就不得了,一般人开枪不当便会虎口开裂,鲜血淋淋。
三人如天降神兵,士气十足,那迎面来的子弹,都被秦海用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挡住,任由那子弹从哪里飞过来,他都提前预测一般,提着那人的身体转身。
那本来是个急于立功的所谓勇士,现在被自己人打成了筛子!
秦海晓得现在的情况虽然还算好,但维持不了多久,对方估摸有十多个人,子弹充足,以寡敌多本来就不容易,何况他们弹药有限。
就在此时,远处传来一阵汽车的急啸之声,那伙人起身回头,只见远处三辆吉普车奔驰而来,看到那黑色的车牌,有人大喝一声:“精鹰队来了,快撤!”
那些人上车,一共分了三辆车,看着手上已经断气的家伙,秦海抽出扎进他脖子里的军刀,那血溅了他一脸。
他随后一步迈前,那司机看得目瞪口呆,他想干嘛?
说时迟,那时快,秦海已将军刀掷出去,直掷向最后那辆汽车的后左侧轮胎,圣杰倒抽一口气, 这小子有点本事,但未免太狂!
只见那汽车依旧横冲向前,并没有停下的意思,秦海楞了楞,难道没刺中?
就在此时,那车速突然慢下来,眼见得那鼓鼓的轮胎突然往下瘪,跑气的声音刺耳无比。这家伙真的用军刀刺破了那辆车的轮胎!
圣杰讶异地张开嘴,秦海拍拍手,现在好了,那车歪歪斜斜地冲撞出去,正好撞上卫天奇的车,那卫天奇一挥手,手下人立刻上去围剿,不费吹灰之力。
秦海这才一撒手,早断气的死人扑通摔到地上,再看自己已经沾了一身血,满身的腥味。
那卫天奇看到秦海的举动,看地上的人满身血洞,默默地和圣杰交换眼神,再看那汽车轮胎,那把刀彻底刺入轮胎,刀刃部分没入了三分之二!
“队长,那家伙是什么人,好大的手劲,”一名手下蹲下,想把那刀从车胎里拿出来,用上两只手也没有如愿:“干!”
卫天奇不耐烦地摆摆手,让手下不要再丢人现眼,自己则快步走到两人跟前:“杰哥,你们有没有受伤?”
圣杰抬起手臂,只有一颗子弹察过他的右臂,微微挂彩,说来好笑,全靠秦海抓了一瞧瞧家伙当盾牌,顶在前面,否则后果不好说!
“尼玛的,这伙人真特么地讨嫌,媳妇陪我买的衣服报销了。”秦海无限可惜地看着这一身,这可是赵凝雪帮他选的。
“不要紧,我带你去换身衣服。”圣杰拍着他的肩膀说道:“看你上次舞唐刀,就知道你不简单,今天见识到了,走,先过去看看是哪路人马敢暗算我。”
圣杰一边走,一边打开枪膛,里面只剩下一颗子弹,那司机摸了一把脑门,早就惊出一身冷汗,他们仨走过去的时候,卫天奇已经将车里的人全部控制住。
那司机被押出来,卫天奇扯开他的袖子,露出手腕上的刺青图案——血红的蔷薇!
“可能是路家的人。”圣杰说道:“刚刚拿走他们感兴趣的矿产,这就找上门来了,天奇,还好你们来得及时。”
秦海记得圣杰身上也有闪电图案的刺青,问圣杰这刺青代表什么,圣杰说圣家的男人手腕上都会有闪电图案的刺青,还有圣家的手下也是一样,只是刺青的大小规格不同。
卫天奇除外,他是精鹰队的队长,整座小岛最精锐的特种兵都在精鹰,身上不允许有任何刺青图案,更何况,他不是圣家的上门女婿。
“这蔷薇是是路家的代表,他们和我们的产业模式基本一样,曾经也是小岛的首富,圣家后来居上,他们一直心怀不满,最近收购的矿厂是我主办的。”
圣杰愤恨地啐了一口:“他们路家欺人太甚!”
“妹夫放心,这事交给我来处理,剩下两辆车已经去拦截,保证一个也跑不了,这些人我先带回去审,回头我们去会会那位大小姐,我先走。”
卫天奇一声令下,连人带车一并押走,圣杰带秦海和司机一同去换衣服,等处理完出来,已经是中午,顺便就去了一家他常去的餐厅。
看到是一家西北菜馆,秦海眼珠子一转道:“圣先生原来喜欢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