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苟到最后就是胜利!领主之路 > 第7章 战力等级与精灵族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艾德(爱莎)拜见主人!”

苟胜:???

没听说治疗药水还带洗脑功能呀?

苟胜正纳闷呢,只听到爱莎这小丫头,也学着父母的样子,单膝跪地,纳头便拜。

“艾米拜见主人!”

苟胜:………

“去去去,你添什么乱?你们也赶紧起来吧。交易已经完成了,你们爱去哪去哪吧。”

“艾德(艾米、爱莎)拜见主人!”

苟胜:………

什么情况?难不成真被洗脑了?

可这也不对呀,自己印象中的‘神’,虽然粗鲁了一点,脾气臭了一点,玩心大了一点,有时候贱了一点…可是祂给苟胜的感觉,并不是喜欢端架子的人,这样的人应该不会那么阴险的给人洗脑吧?

而且要洗脑,也该是给自己洗脑呀。哪能给下属的下属洗脑,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

总不能是想给自己找几个忠诚的保镖吧?倒是有可能…个屁呀!

堂堂神只,随便丢个神兽给我那不是洒洒水?犯得着费这功夫找俩病殃子?

那如果不是洗脑,这帮人弄啥哩?

“先起来说话。”

“是,主人!”x3

苟胜燥得慌。

这是什么羞耻play?他可没有这种特殊的癖好。再说了,这里面还有个男的呢。虽然这男的长得挺俊秀…

卧槽!卧槽槽槽槽槽!

玛德,差点被带到沟里去。

苟胜刚叫他们进屋,外边就下起了大雨。

得,下雨天留客。

小学语文老师就教了的…

“那个…艾德呀…如果你们暂时没地方去的话,可以在我这里先住一段时间没关系的。就是这个主人啥的,还是算了吧,我不习惯被这么称呼。”

“那我们就叫您领主吧,听艾米说,这里是您的领地。”

得,领主就领主吧,自己本来就是领主。反正比主人听着顺耳多了,也没那么羞耻了。

“你们先吃点东西吧,艾米你刚刚好像没吃饱,再吃一点吧。”

“诶?好呀好呀,谢谢领主哥哥。”

“艾米!怎么跟领主大人说话的?我就是这么教你的吗?”

原本看着挺温柔的爱莎,突然就严厉了起来,不光艾米,苟胜都被吓了一跳。

“对…对不起…领主大人!”

“其实叫领主哥哥挺好的,我挺喜欢这个称呼的…”

“礼不可废!领主大人!”

苟胜是真没想到,爱莎还有这么古板的一面,有些头疼。但是看着艾米委屈的小表情,苟胜不准备惯着她。

“爱莎,你叫我一声领主大人,但是我说的话,好像不太好使呀?”

“对不起,领主大人!属下知错,请领主大人责罚!”

怎么就成属下了?责罚个什么东东?怎么感觉更尴尬了?

“算了,先吃饭吧,吃完饭我再跟你们好好聊聊。”

“是!”

………

苟胜从天工炉里取出两个新鲜出炉的凳子,然后四个人就这么围着小木桌吃了一顿丰盛的宵夜。星星也是跟着吃了几块生鱼片。

“艾德,爱莎,我跟你们说实话吧。我帮你们,仅仅是因为你们有个乖巧孝顺讨人喜欢的女儿。我挺喜欢这小丫头的,帮你们只是顺带。我没想过拿这个来狭恩图报,你们也不用搞什么做牛做马啥的。你们都是自由身,犯不着委屈自己。”

苟胜的话说的很随意,也很真诚,他真是这么想的。

艾德沉默了一会,应该是在组织语言。片刻后,他摘掉了自己的兜帽,露出一对尖尖的耳朵。

“领主大人,如您所见,我们是被盗猎者摧毁的精灵部落幸存者。因为被人类追杀,抓捕,好不容易才逃亡到这座被人恐惧的寂静之森,侥幸逃过一劫。”

艾德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我们精灵族天生俊美,所以受到很多人类贵族的觊觎。我所在的部落也只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根本没能力阻挡那些凶恶的盗猎者。很多族人被抓了,只有少部分得以逃脱。甚至…如果他们不是为了抓活的,我们一家也逃不出来…”

苟胜:???

我好像没问你们的来历吧?刚才吃饭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们的耳朵了好嘛?金发,尖耳,我知道是精灵族呀!我说的不是关于自由的话题吗?你搁这卖惨…

等等,卖惨?不会是…

“很抱歉之前因为您是人类,我对您抱有戒心。事实证明,您是一位正直善良的领主!希望您能接受我们的效忠,让我们为您的大业献上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我知道伟大的领主大人不愿意看我们受委屈,可我们真的不觉得委屈,这是我们的荣幸!”

“嗯嗯,我也愿意为领主哥哥献出生命!”

看着艾米如此‘上道’,爱莎决定‘趁胜追击’。

“领主大人,我们已经无家可归了。如果您不愿意收留我们,那我们真的没地方去了。这寂静之森如此可怕,我跟艾德哪怕是死,也会保护好艾米。可我真的担心,哪天自己再次重伤,甚至死去…那时候艾米该怎么办呢?”

爱莎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

“妈妈…”

看着眼前相拥而泣的母女俩,还有旁边被情绪感染,打算加入他们的艾德…苟胜承认,自己被打败了…

“停!”

真是服了这一个个的,自己只是想搞清楚这三人的心路历程罢了,又没说不收留他们。一口吃的,换几个帮手,这买卖又不亏。他只是不想狭恩图报,又不是真的傻。

“既然你们是真心想要加入,那我自然是欢迎的…”

“多谢领主大人(哥哥)!”

“不过,有些话我得说清楚,你们能接受就加入,不能接受,也不要勉强自己。”

“您请说!”

感受到苟胜的认真,艾德也严肃了很多。

“首先,我本人没什么野心,也不想搞什么大业。可能这一辈子,我都只会在这片山脉活动。你们能忍受这样的孤独吗?”

“噗…抱歉,领主大人!我实在是没忍住,请您责罚!只是,我们精灵最享受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呀!之前说大业,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争斗,而是我印象中的人类都喜欢争名夺利…所以…”

苟胜的表情管理险些失控。

这尼玛!好尴尬呀…

精灵都是一帮家里蹲吗?好像前世的小说里确实有说精灵是与世无争,热爱和平的种族。

“咳咳…接下来的才是重点!不要把外边人类贵族那一套用在我身上,我不习惯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如果想留下,就作为朋友,家人的身份留下。领地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大家的!”

“是!领主大人(哥哥)!”

“那么,欢迎你们加入!”

………

后台提示:

‘花费5银币,时来运转启动…’

‘恭喜领主,得到神灵的眷顾,提前开启领地建设功能…’

嗯?

跟苟胜设想的差不多,但是有些许出入。原本苟胜以为,会出现一间屋子,结果搞出了个领地建设。

领地建设:花费资源,可在领地范围内建造附属建筑(所有建筑等级均不可超过领地等级)。

目前可建造建筑:

茅草屋:花费5银币,占地面积5㎡,耗时1小时(可变卖)。

好吧,就这一个选项,大概是因为提前开启的原因吧。

可变卖?那倒是能节省不少钱。先前苟胜手欠想试试安全屋能不能变卖,结果自然是被警告了。然后就多了个绑定不可变卖的后台提示。

可能‘神’只是给了自己赌狗的能力,并不是希望自己把家底败光吧…

掏出木柴,苟胜扔进天工炉,选择制造两个木床。

这木床的规格自然不可能跟苟胜比,只是1.5x2。好像附属建筑,不光等级比自己的安全屋低,规格也要低一点。苟胜可是记得,之前的茅草屋有6㎡的。

“今天先将就一下,大家早点休息吧。”

“领主大人也早点休息。”

“领主哥哥晚安。”

沟通果然是最快拉近距离的方式。尤其是喝着饮料,吃着零嘴的时候。

效果也十分明显,现在沟通就轻松多了,除了称呼没改,正常相处倒也融洽了。

之前‘时来运转’没提示,但是苟胜在买零食的时候,发现赌狗商店多出了两套床上用品,售价1银币。

这肯定是‘神’开的后门,别说,现在苟胜对那个喜欢自称‘老子’满口粗话的‘神’越来越有好感了。

就是…神都这么闲的吗?怎么一天到晚盯着自己?这什么癖好?

不过细细想来,这可能跟苟胜前世看小说,看电影差不多吧?闲着也是闲着,就图一乐。

对于小说电影来说,观众读者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神’?

今天苟胜账上就剩下10个银币了,不过没关系,明天再努力就好了。钱是王八蛋,花完了再赚。

可是…

还是有点心慌呀…

钱是男人胆!

这话果然没错!

至于魔核,确实挺值钱,这也是苟胜第一次见到以金币为单位的东西。不过没到山穷水尽,苟胜不准备卖。

这玩意,听艾德说,得一阶魔兽才有机率出。注意,是有机率出,不是必出。

可别以为一阶很低,艾德也才刚晋级到二阶战士,这还是生死逃亡下激发了潜力。

爱莎是一阶魔法师,艾米…充其量算是个刚入门的射手。

而一阶的标准,苟胜勉强明白了。那就是体内能量达到50左右。

能量的来源,通常就是肉体或者精神达到50。然后再通过锻炼或者冥想的方法,提炼出能量,储存在身体细胞之中。

而体内有了能量,就可以吸附空气中蕴含的魔力,转换成自己的能量。

再者就是,天赋比较好的人,可以更快的产生能量。而对能量亲和力,或者掌控力强的人,能更快转化空气中的魔力。

等级的划分也很简单,50一阶,100二阶,200三阶,500四阶,1000五阶。往上的肯定有,只是艾德这个宅男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就是,不管是肉体还是能量提升,越往后越难。但是相对于肉体来说,能量提升的性价比更高一些。而且提升细胞中蕴含的能量,也能微量提升肉体强度。

当然,造成大众主修能量的原因,主要还是战士的能量(战气)可以增幅肉体强度。而法师的能量(魔力)可以更容易的调动空气中的魔力。

基本上跟苟胜前世看的小说差不多,区别也有,那就是魔法师施放魔法不念咒语。

所谓的魔法,就是通过体内的魔力,与空气中的魔力产生共鸣。不同的组合,不同的频率,会有不同的效果。而魔力的多少,则决定魔法的威力。对魔力的亲和度,熟练度,则决定了魔法形成的速度。

可以说,所有的魔法师,都是心细,敏感的人。所以,优秀的魔法师,女人居多。

而强大的魔法师,必须博学耐心且勇于探索,因为魔法的进步需要不断的创新,不断实验新的魔力组合。所以,强大的魔法师,男人居多。

魔法师跟战士的优劣不好评判。

战士能完全发挥出自身战气的威力,而且面对任何突发情况,都能快速应对。

魔法师则是能发挥出远高于自身魔力的威力,缺点也十分明显,魔法需要组合,共鸣,然后才是构成。越是强大的魔法,越难驾驭。能瞬间发动的魔法,威力都小的可怜。

当然,这只是相对来说,等级压制另算。

但是,魔法师的地位确实远高于战士。

这也可以理解。

无限连发的导弹固然强大,但是核弹一出,天下太平。

………

次日清晨,依照惯例,苟胜在鸡叫声中醒来。

就在苟胜正洗漱的时候,艾德跟爱莎也从屋子里出来了。艾米…可能还在睡懒觉吧。

“领主大人早上好。”

“早上好。”

苟胜赶紧刷完牙,然后给二人也各自准备了一份,教他们使用方法。

对于苟胜新奇的装扮,以及层出不穷的新鲜玩意,二人已经从震惊变成习惯了。毕竟是神明的使者,特别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苟胜却是有点不爽。

之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好,一次性就一次性吧。但是人一多起来,总不能自己每天排着队给人发生活用品吧?那自己成啥了?后勤部长?

在心里默默的吐槽了一句,也不知道‘神’有没有收到自己的建议。

最后艾米还是被爱莎叫出了被窝。

看着睡眼蒙眬的小丫头,苟胜也有些不忍心。但是没办法,他吃完早餐就要去干活,总不能让小丫头饿肚子吧?

哎…又是一条‘建议’被苟胜在心里默默的发送给了‘神’。

昨天晚上,苟胜已经给大家分配好了任务。

苟胜负责在外围‘寻宝’,身强体不壮的艾德负责砍树跟挖矿,精通魔药学的爱莎则是负责在靠近一阶魔兽的地盘采药。

艾米…她今天的任务就是跟着苟胜,顺便练习弓箭,目标…一只小动物。

艾米毕竟还只是个24岁的孩子…

没错,精灵平均年龄300岁,幼年期是人类的两倍。而到了16岁成年之后,身体发育会进一步变慢,达到人类的五倍。老年期反而跟人类差不多。

不得不说,精灵真是神的宠儿。单单是颜值跟青春,这一块属实是拿捏的死死的。

就是艾米叫自己‘领主哥哥’有点小尴尬,自己这副身体才16岁。不过自己心理年龄大,也受得起。

精灵原本确实是最完美的生命,原本这个世界,是被精灵所统治的。

但由于内部的分歧,导致精灵族分裂,加上其他种族的进攻,造成了精灵帝国的覆灭。

尤其是分裂出去的黑暗精灵族,不甘心被光精灵打败,摧毁了精灵族的圣树。而后,精灵族也失去了生命之泉。

由此,精灵族平均寿命从1000减少到300,生育率也直线下降。现如今,精灵族已经分散到了世界各地,只剩下一个个小小的部落还在苟延残喘着。

而造成这样的原因,除了因为人类的贪婪跟欲望之外,更多的,还是因为精灵族的‘不争’。

他们似乎永远不会主动去发起战争,只是被动的防守。

精灵弱小吗?并不!精灵族的战士,魔法师,弓箭手,都是出了名的强大。可天性善良的他们,哪怕经历再多灾难,也依然向往着和平。

他们不会愤怒,不会憎恨吗?当然会!

可是,他们真的不喜欢战争!或许他们会毫不留情的击杀那些侵略者,但是永远别想着他们能联合起来向人类发起战争。

哎…精灵就是这么可爱,可怜,又可悲的种族呀…

虽然苟胜是人类,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确实有那么一群人,披着人皮,不干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