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挣扎了一下,陆勋只是在看见李春霞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就反应过来,感受到余笙的动作,陆勋把人放了下来。
“嗯,脚扭了一下。”
余笙扶着墙,回答了李春霞的问题。
李春霞叹了口气,拉着余笙的手:“这钱香莲真是黑心,拐着弯的说你故意把孩子丢了不是说,还联合人贩子要卖了你和王小丫,好在你人机灵,和孩子都没事,不过这小丫也被她教坏了,可怜。”
余笙抿了抿唇,不知道该说什么,扫了一眼陆勋。
她穿到这里,大部分人因为怕余笙昨天昨天都避之不及,自己个主动凑上来的,都是因为陆勋。
还真是蓝颜祸水。
李春霞不等余笙接话,又开了口:“我听陈让说了,他们去的时候你俩差点就被抓走了,也多亏了小兰机敏,要不然钱香莲那一拖再拖,你和小丫……”
“算了都过去了,不提了,好在小陆回来的也是时候,你是不知道,小陆和陈让他们俩一回来,听说了这件事,小陆着急的样子。”
听见这句话,余笙又看了一眼陆勋,她觉得一定是李春霞夸大其词了,陆勋什么事都波澜不惊的样子,怎么可能会让人看出来情绪。
陆勋被余笙连续看了两眼,有些不明所以,但是看着余笙费力的站着,又被李春霞拉着一只手说话,陆勋打断了李春霞后面的话:嫂子,她的脚不方便,进去聊吧。”
“哎呀,瞧我刚才还看着小余的脚,一说起话就忘了。”
李春霞松开了余笙的手:“不去了,我还有事,晚点再去看你,你这脚好好养着,正好小陆回来了,让他照顾你。”
“那嫂子有时间过来。”
余笙应了一句。
李春霞又想到了刚才陆勋抱着余笙的画面,眉梢染上笑意,点点头下了楼。
推开门。
余笙扶着墙面,柜子坐在了厅里的椅子上。
陆勋见着余笙没用他搀扶,也没强求,跟在后面进了屋子里。
余笙不知道陆勋什么感觉,她这些日子一个人住惯了,现在多了一个大活人,还是压迫感这么强的男人,余笙多了几分不自在。
陆勋这次回来一共三天假期。
余笙脚崴了也请了两天假,也就是不出意外,这两天他们两个人要独处。
虽然家里多了一个人,余笙有些不自在,但是此刻坐在厅里的椅子上,余笙才算彻底放松下来。
陆勋很敏锐,察觉到余笙的情绪变化。
他承认余笙变了很多,不仅是余笙处事的态度,这次事情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惊吓。
尤其是一个女人带了一个孩子,躲避人贩子,一直到半夜。
期间还从人贩子手里逃脱,这份勇气余笙就超过了许多人。
在派出所里,余笙讲述的条理清晰,一点也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上一次在医院,他也知道余笙给车祸的男孩孩子做了急救措施,余笙真的变了很多,稳重,果断,勇敢,原来的她是有些小聪明,但是这些都是原来的她所不具备的。
如果不是这张一模一样脸,陆勋都要以为余笙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大概之前一直在外面,人多眼杂,此时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陆勋锐利的目光毫不掩饰。
余笙察觉到陆勋探究的眼神,心下一惊,陆勋真的太警觉了,不愧是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的人。
之前她对外的说辞就是摔了一跤,很多事都想明白了,但是显然这个可糊弄不了陆勋。
不过余笙也是 问心无愧,毫不畏惧,坦坦荡荡的迎上了陆勋的视线。
就算陆勋真的怀疑什么,也不能怎么样,她确确实实也是余笙。
陆勋的目光压迫感太强,明明长着一双多情的眼眸,但偏偏眼底不带一丝感情,眼神如鹰隼般锐利,好似要将余笙看穿。
余笙对视回去,一双杏眼直勾勾的看着陆勋,眼神澄澈,杏眸里不带一丝杂质,映着陆勋的身影,再加上没什么血色的脸庞,此时余笙倒显得有几分可怜。
两人就这么隔空对视了几秒,大概真的是余笙的眼神太过明亮透彻,陆勋收回了冰冷的目光。
“需要帮忙吗?”
陆勋举起了手里的药酒。
余笙接了过来,摇了摇头:“我自己可以。”
陆勋看出来余笙的顾虑,不过终究没说什么,把药酒递了过去。
其实余笙多少有些逞强的意味,但是揉脚什么的她真的不太好让陆勋帮忙,况且刚刚陆勋的眼神太吓人。
陆勋把药酒递给余笙后,就把空间留给了余笙。
余笙也不太想回房间上药,味道太大,一时半会散不出去,客厅里通风更好一些。
好在陆勋还挺有眼力见儿。
余笙受伤的是左脚,外踝红肿,然后脚踝上面一点的位置,因为被大力碾压也破了皮,有些青紫。
不是很严重,但是这些伤痕在余笙瓷白的肌肤上看起来有些骇人。
余笙忍着疼先给破了的地方消了毒。
然后倒了些药酒在掌心捂热。
深吸一口气,咬着下唇把掌心贴在了外踝肿胀的地方。
掌心覆上去的瞬间,余笙疼的冷汗就下来了,她下不去手按摩,早知道刚才不该较劲,让陆勋帮忙了。
陆勋把外套挂在了卧室的衣架。
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余笙疼的满头大汗,掌心放在肿胀的地方,不敢动。
陆勋一言不发的拿过药酒倒在了掌心。
察觉到陆勋的动作,余笙抬起来了头。
大概是太痛了,余笙眼眶泛红,因为一直咬着下唇,原本没什么血色的嘴唇,像是涂了胭脂一样。
余笙眼睛红红的,杏眸泛着水润,痛出来的生理泪水含在眼里要落不落。
让陆勋的动作顿了顿,声音不自觉放缓了一些:“我来吧,揉一下好得快,你忍一下。”
陆勋的声音不似之前的冰冷,落在余笙的耳朵里,好像多了几分柔和。
余笙没有拒绝,轻声道了谢。
陆勋让余笙把左脚搭在他的膝盖上,然后用温热的掌心贴在了姜梨扭伤的地方。
疼痛让姜梨下意识把脚缩了回去。
陆勋比余笙更快了一步,另一只手握住了余笙的脚。
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骨感又漂亮,因为长年累月的训练,手指和掌心有一层茧子。
陆勋的手握住了余笙的脚掌,蜜色的皮肤和余笙白皙的皮肤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显然握住余笙的脚,是陆勋也没想到的,他是下意识反应。
手里握住的脚不大,小巧玲珑,因为外踝的肿胀破坏了原有的美感。
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不妥,陆勋松开了手。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