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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修真四万年内 > 第1795章 记住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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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更事时,疯狗也曾幻想过自己的死亡。

就像星耀联邦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热血少年一样,他不怕死,却怕死得默默无闻、泯然众人。

那是旧联邦最危险的时候,民风极度彪悍,各种战争游戏和英雄影片大行其道,所有十六七岁无论灵根还是别的什么根都没有发育完全,因而满腔热血无处发泄的男孩儿们,都想象游戏和影片中的英雄那样死去,最好是左右开弓刀剑双绝大杀四方三天三夜,在身后留下妖兽的尸山血海之后,在第一缕血色曙光的照耀下,扛着滚烫的晶磁炮冲向铺天盖地的兽潮,再留下一两句足以载入历史课本的豪言壮语——这是最完美的死法。

那时候的疯狗,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会这样死去,死得像是一个不臭不响的屁。

那是他一生中的黄金岁月,那时的他是天之骄子、风云人物,万众瞩目的超级天才。

他曾以为命运早就注定,前方是光辉灿烂,是惊心动魄,是荡气回肠,是轰轰烈烈,即便他不是全世界,至少也是身边这一方小天地的绝对主角。

但是,“那个人”的到来,彻底粉碎了他的梦想,活生生地扼杀了他尚未开启的命运之路!

一夜之间,风云突变,父亲锒铛入狱,家产统统都被罚没,还欠下大笔债务,而他亦遭受生理和心灵的双重打击,在圈子里臭了名声,最终没有一所重点大学愿意录取,只能草草就读一所二流学院了事。

他原本以为的世界和命运,崩塌了。

受此打击,他一蹶不振,浑浑噩噩度过了二十年惨淡岁月。

并非他不想振作精神,而是每一次他准备重整旗鼓、奋发图强的时候,“那个人”的消息都像是挥之不去的幽魂般扑来。

倘若只是一般的“对手”或者“敌人”,或许还可以拼命修炼来追赶、去报仇。

但“那个人”简直是一头不折不扣的怪物,每次的消息都是那么惊天动地、骇人听闻,令他彻底绝望,丝毫生不出对抗之心。

他心灰意冷,没胆量和“那个人”较量,并不意味着“那个人”卷起的风暴就不会扫到他身上。

随着“那个人”的实力和名气一路狂飙,昔日他和“那个人”的恩怨纠葛亦被重新翻出来当成花边新闻大肆炒作,当然绝大部分新闻都是为了渲染“那个人”是如何英明神武,他自然是画面一角毫不起眼的垫脚石,偶尔稍稍“显眼”的那些段落,亦是以他的狰狞丑恶和不自量力,来反衬“那个人”的光辉形象而已。

这样的日子足足过了二十年,在他周围的世界,他就好像和“那个人”捆在了一起,每次提到“那个人”的名字,别人都会顺带提起他,根本不用语言的羞辱,只要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朝他随便瞥两眼,就足以让铁打的神经都彻底扭曲!

二十年后,昔日那些资质远逊于他的同学都各有成就,开始崭露头角;即使平平无奇的同学,都组建了幸福美满的家庭,过上了红红火火的日子,只有他依旧沉浸在自怨自艾和自暴自弃当中不可自拔,成为一个无可救药的酒鬼和混混。

是保外就医出来的父亲,临终前在病榻上狠狠给他的那记耳光,第二次扭转了他的命运。

“老子……老子没你这样的种!”

这是父亲的最后一句话。

他双手发抖,想要闭上老头子的眼睛,却怎么都闭不上,从此以后无论走到哪里,他仿佛都能看到老头子那对眼睛,居高临下地盯着他,把怒其不争的火焰,狠狠砸了过来!

他想,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平心而论,以一个三四十岁成年人的视角再去看十几二十岁年少轻狂时的很多事,的确都是他的错,是他咎由自取。

所以,他对“那个人”的情绪很复杂,与其说是“仇恨”,倒不如说是无比浓烈的“嫉妒”和“不甘”吧?

他要报仇,向“那个人”,更向荒诞的命运,向该死的贼老天!他要报仇不是因为他真的有多恨那个人,他只是想告诉全世界知道,属于他的东西他一定会夺回来,他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角!

给老头子守灵的三天,他脱胎换骨,大彻大悟。

老头子的头七刚过,他就彻底告别过去的生活,走进联邦阴暗角落里最残酷的地下竞技场。

依仗着年少时疯狂修炼留下的本钱,他从最低级别的垫赛打起,一路打到一百二十座城市联合竞技场的年度决赛圈,第一次打出了“疯狗”的赫赫威名。

每次上场之前,戴上面具的一刹那,是他最轻松最惬意的一刹那,因为在地下竞技场的残酷世界里,没人知道他是他,他就是——疯狗!

他用短短五年一路狂飙,从炼气突破到了筑基,以他的经历和过往而言,堪称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比赛的间隙,他也曾顶着鼻青脸肿的脑袋仰望星空,幻想是否有朝一日自己真能和“那个人”比肩。

毕竟“那个人”已经消失很久了,据说是进入了冬眠状态,实力应该停滞不前,正是他“弯道超车”的大好机会。

但残酷的现实却一次次粉碎了他的希望,距离结丹最近的一次,他却在一场金牌争霸赛中被打成重伤,修养半年之后,实力一落千丈。

此后他在地下竞技场圈子里起起伏伏了很多年,始终没有更高的成就,再后来,无论是以“赏金猎人”的身份去开拓资源星球,还是加入联邦军,和形形色色的敌人厮杀,无论他用再疯狂、再残酷、再变态的手段来折磨自己,实力的提升,依旧慢如蜗牛。

金丹,呵呵,整整百年,也只是混了一个金丹而已,在一般人眼中或许很了不起,但是和“那个人”一比,简直比被车轮压扁的马粪都不如。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猛然间意识到——自己一辈子,永远、永远、永远都比不上那个人了。

无所谓,实力不重要,战功才是第一位的。

他会立下远远超过那人的惊天战功,就算死都要死得轰轰烈烈!

抱着这样的信念,在军队里大大小小的战争中,他永远都是在最危险的任务中冲在最前面的。

但命运又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他并没有赶上好时候,除了天环战争之外,联邦过去百年只遭遇过一些零星的剿匪和治安战,就算单枪匹马扫平整个星球上的妖兽和匪徒,又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功劳了?

此刻,“帝国反击战”原本是他最好的机会。

但他没想到黑风舰队主力会突袭天元界,而他虽然亲历了这场战争,却是第一批迎敌的部队,是不折不扣的炮灰,注定要默默无闻地在这个铁罐头里死掉,就像身边那么多普通士兵一样。

是的,普通……

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回首过去百年单调乏味的人生,疯狗终于卸下了伪装出来的神经质和疯狂,不得不无比沮丧地承认:

“原来,我只是个普通人,和周围千千万万的普通士兵一样,都是活着无足轻重,死了无关紧要的存在,一直都是。

“贼老天,你妈的,原来李耀才是你选中的天之骄子,我真的只是一块踏脚石而已。

“我永远都追不上他,再怎么折磨自己都没用,彼此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现在我连充当以他为主角的影片里,那些獐头鼠目的小喽啰都没资格了!

“这……就是命吧?

“我本来就是普通人,普通人怎么和超级英雄斗?,那就在这场该死的战争中,普普通通、默默无闻地死去吧,就像周围所有普通士兵一样,就像泥土和狗屎一样,还有什么可挣扎?越挣扎,就越像是个笑话!

“死吧,什么都别想了,老头子,对不起,来世,来世……”

疯狗的意识逐渐消散,神魂陷入一片虚弱的黑暗中。

但是过了很久,依旧没能等到彻底的解脱,感知反而还逐步增强,腹部的创口更传来一股清清凉凉,奇痒无比的感觉!

疯狗瞪大了眼睛,发现视网膜上一个小蓝点正在欢快跳动着。

晶铠的医疗系统竟然奇迹般自动修复了,正朝他的肝区注射人造活性细胞,或许是某些细碎陨石的撞击,正好敲中了某个医疗单元的关键点吧?

混乱的战场上,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即便几率只有亿万分之一!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又不让我死?”

恍惚间,疯狗又看到父亲那对充满怒火和不甘的眼睛,就在头盔的视窗外面死死瞪着他。

没错,不甘,不甘心,真他妈不甘心啊!

“贼老天,你究竟想干什么,如果真不想让我死,如果真的还有一丝丝机会,可以让我再和李耀较量一下的话,给我点启示吧!

“我不求能战胜他,我只想站到他的面前,让他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告诉他——我究竟是谁!

“贼老天,帮帮我,即便、即便李耀真是整个世界的主角,至少让我当现在,当这片小小的战场,一秒钟的主角,一秒钟也好啊!”

疯狗涕泪俱下,无声地嘶吼着。

话音刚落,不远处出现一连串的闪光。

“这,这就是你给我的启示吗,贼老天?”

疯狗微微一怔,再次升起希望,不顾腹部疼痛,催动晶铠上残存的几座符阵,朝闪光飞了过去。

片刻之后,他就紧急刹车,眼底瞬间布满血丝。

那是四五台打扫战场的帝国晶铠。

他们原本没有发现他,但他主动激活动力符阵,暴露了目标,令这些帝国晶铠,统统朝他飞了过来。

“操。”

疯狗对贼老天说。

原来这才是贼老天给他的启示——不同的死法,同样默默无闻。

战场上90%的区域都被帝国军的三星闪电战旗占领,疯狗走投无路,应该闭目等死。

但是……

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

恍惚间,他不知怎么又回想起百年前在浮戈城的黄金岁月,想到了那个曾经盛气凌人、无比骄傲的少年。

“呵呵,呵呵呵呵!”

疯狗大口吐血,斜挎在身后,依靠磁性吸附的半把双手杀龙刀再次挥舞起来,发出了无法无天的狂笑,血喷得整个头盔里都是,连视窗统统都被染红。

透过鲜血望出去,灿烂星海,如火如荼!

“贼老天,还有你们这些垃圾……”

疯狗挥舞着杀龙大刀,激活了最后五座动力符阵,如坠落的流星般俯冲,“本大爷可是昔日星耀联邦浮戈城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你们究竟以为我是谁啊,想杀我,那就来试试看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