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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都市之孽龙升天 > 第七百八十九章:我们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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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九章:我们老了

那项琏的坠子通体不过初生婴儿的拳头般大,状如不规则绽放的烟火,各色光华混织在一起,在灯光下,精致美丽到无经复加,像灿烂的火焰,更像是极致的烟火。

“这是,什么?”陈豪怔怔地盯着萧春秋手中的项琏,目光都为之所夺,在这样极致的精美之下,甚至,他的呼吸都有些困顿了起来。

这样的珠宝,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他这样根本就对珠宝没有概念的大男人也不禁有种瞬间被夺魂摄魄的感觉——实在太美了。

“永恒火焰。”萧春秋微微一笑,将项琏随意地放在了桌子上。

“复制品?”陈豪恢复了正常的神色,声音低沉地问道。

“和聪明人说话真是不费力气。没错,就是复制品,当然,也是一件能够帮助到你的道具。”萧春秋点头说道。

“你还是不放弃说服我去做这个任务?”陈豪眯了眯眼睛。

“事实上,你也同样没有放弃,尤其是,看到这件复制品的时候。难道不是这样吗?”萧春秋微笑反问道。

“你需要我怎样做?”陈豪皱起了眉头,脑海里继续高速地思考。

“还是那句话,你怎样做是你的事情,我只是负责向你提供一切我能提供的便利,就比如这件道具。”萧春秋哈哈一笑道。

陈豪没有说话,沉默着,但萧春秋已经看出他有些意动了。

“其实,我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据说,那个家族家主的小女儿,其实只是好奇而已。她到手的东西,喜欢一段时间后,就不会再多看一眼,哪怕是绝世珍宝。她要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占有的感觉而已,甚至占有过后,还会弃如蔽履。”萧春秋下了一剂猛药。

“项琏给我吧。”陈豪深吸了口气,伸出了手去。

“你同意了?”萧春秋眼里涌起了一丝笑意,抓起了那根项琏向着陈豪抛了过去。

“是的,因为突然间我觉得这个任务好像并不算太难,只不过要费一些心思。”陈豪抓住了项琏,抬头说道。

“看起来你找到了不用卖身的办法了。”萧春秋哈哈一笑道,调侃着陈豪道。

“还要拜托萧家主的提点。”陈豪淡淡一笑。

“算不上提点,我可是什么都没说。当然,有些东西借用一下再还回去,最多算是善意的期骗,我想,这并不算是什么太大的事情了。同时,最重要的是,其实我也不想惹什么麻烦。”萧春秋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道。

“十天之后,这个东西会交到你的手里,并且,也希望我取回这个东西的之后,不会给你带来太大的麻烦。”陈豪说道。

“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萧春秋哈哈一笑,随后站起来拍了拍陈豪的肩膀,“不过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更不会让我难堪。”

“我尽力,为了我,哦不,应该是为了我们。”陈豪语中带有深意地望了萧春秋一眼道。他很清楚,萧春秋拿着这样一份“贺礼”去参加生日晚宴,恐怕不单单只是替他说一句话那么简单了。

“陈豪,你很聪明,但人太聪明,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不过,我依旧欣赏你的聪明。”萧春秋眼里闪过了一道锐利的光芒,随后呵呵一笑道。

“您教训得是!”陈豪同样呵呵一笑,向萧春秋秉着江湖的礼仪一拱手,而后转身离去。

负手站在那里,望着陈豪远去的背影,萧春秋目送他直至他出门而去,才喟然一声长叹,“这个年轻人,真的是很可怕。看起来,我们确实老了。”

“不是我们老了,是这个年轻人太优秀了。”他的身后,一个悠悠的语气传了过来。

“哦?老苏,真是很难得听到从你口中对另外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年轻人,有这样高的评价啊。”萧春秋转身过去,诧异地道。

“有时候事实就是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而已。尽管,这个小子现在那么恨我,甚至巴不得我死掉,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他。”萧春秋的身后转出了一个人来,如果陈豪要是在这里的话,恐怕当场眼珠子就会变得血红一片,扑上去跟他拼命。因为,这个人,这辈子化成灰他都认得,他就是华夏第一家族苏家的家主,苏锦城。

“老苏,不得不承认,你的这种襟怀,实在让我刮目相看。”萧春秋哈哈笑道。

“那也要分对谁。如果只是普通的年轻人,早就杀了,又何来那许多?”苏锦城坐了下来,端起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这真是让我很纳闷的一点。我就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这样恨你,并且还是如此危险的一个人物,你却还要帮他?难道你不怕真的有一天,他的力量强大到连你我都无法控制局面的时候,他会直接挑战你,甚至挑战你的苏家么?”萧春秋皱眉问道。

“这个担心是完全多余的,我相信,他不会。”苏锦城摇了摇头,微微一笑道。

“为什么?”萧春秋眼里更加的不解。

“老萧,这就不是你所应该知道的了。”苏锦城哈哈一笑。

“好你个老苏,还在这里跟我打哑谜。算了,不问就不问吧,虽然我还很好奇,不过,过早的揭开谜底,也就没有了那么多意思了。”萧春秋手点着苏锦城笑道。

随后,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不过,但愿,这个小子能够真的成功。也但愿,那个老家伙确实能够像我们所了解的那样疼爱他的小女儿。否则的话,我们可就白废力气了。”

“放心吧,相信我的情报,不会有半点问题的。”苏锦城信心十足地道。

“看起来,我们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小子的身上了,不过说起来倒也是巧合,这个小子碰巧救过丹麦的公主,他还真是一个最适合的人选。要不然的话,我们想实现那个计划,不知道还要等上多久,还要浪费掉多少块敲门砖。并且,就算浪费掉了这些敲门砖,也未见得能够真正找到那个能够介绍我们入门的人了。”萧春秋喟然长叹道。

“其实我也没有想到,更没有想到的是,要借用的人居然还是一个恨我入骨的小仇人。这还真是命运无常、造化弄人了。”苏锦城想一想整件事情的经过,也觉得有些好笑。

“当然,更巧的是,那个人居然还跟陈豪有着这样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啧啧,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苏锦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感叹命运的神奇。

丹麦。

丹麦是一个北欧国家,跟欧洲大陆上的所有国家一样,崇尚的是海盗精神,骨子里流淌着的是冒险的血液。

所以,在历史上,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时候,曾经建立了欧洲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北海大帝国。不过可惜的是,这个帝国仅仅存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崩溃了。

没办法,欧洲这个鸟地方就是这样,地方不大,国家不少,你打过来,我打过去,连年征战不休,国与国的版图始终在变幻不休,没有几个国家能够真正的永存。

到了现在,丹麦现在就只剩下了法罗群鸟和格陵兰岛两个自治领,以及本土的日德兰半岛、菲因岛、西兰岛和附近的岛屿。

不过,丹麦也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这里最盛产的就是童话故事家,因此这里也被称为神奇的国度、童话的王国,是一个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的国度。

哥本哈根。

这里也是丹麦的首都,被称为全世界最适合居住的城市,堪称世界级名城,城内新兴的大工业企业和中世纪古老的建筑交相辉映,使它既是现代化的都市,又具有古色古香的特色,丹麦的标志——美人鱼,就在海边静静地沉思,托腮凝望,充满童话气质的古堡与皇宫比邻座落在这个城市之中,古老与神奇、艺术和现代,奇异地交融在一起,有一种脱离现实的美。

阿美琳堡宫。

它座落在哥本哈市区东部欧尔松海峡之滨,也是丹麦国王菲烈特十世一家的现在居住地。虽然因为君主立宪制的原因,王室的权力基本都已经被架空了,不过,丹麦的王室在民众心中依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依旧是神圣和高贵的代言词,同时,也因此,阿美琳保也成为了整个丹麦甚至是欧洲最出名的旅游景观之一,尤其是门口处那中世纪打扮的卫兵,更是为丹麦王室每年带来巨额的利润,他们经典的洋铁兵的造型,也名扬世界。

站在阿美琳堡宫的门口处,陈豪负手望向了宫内壮观的建筑物群,眼神悠然了起来。

八年前,他曾经来过这里一次,也就是那一次,他带队以冷酷血腥的手段帮助丹麦王室镇压了由当时的一位陆军大臣发动的叛乱,而后足足杀了三天,哥根哈根血流成河,超过三千人的叛军死在了天煞岛战奴团的手上。也就是那一仗,也奠定了他在天煞岛地狱血修罗的威名。而当年,他才不过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