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四书,他也略懂几分!
兆余笙!
兆余笙!……
倾城手上的动作不停,神情淡漠,几乎整张纸上都写上了这三个字。
兆余笙看着倾城,心头微微一动,眼睛里闪过一抹异样,“倾城,你这是做什么?”
倾城拿笔的手微微一顿,抬头看了一眼兆余笙,这是宿主记忆里以来,兆余笙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对上男人黑黝黝的眸子,他的目光里,略微疑惑,但是,久年不化的寒冰依旧让人心头发冷。
倾城起身,靠近兆余笙,“兆余笙,我看到了你眼睛里的冷漠,明明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娶我?”
说着,倾城摸上腰间香囊里的东西,“按道理说,凭着你的身份,想娶什么女人没有,为什么你偏偏要娶我?”
倾城忽然的问题,让兆余笙有些惊讶,这时候,就看到倾城拿出了一块玉佩,晶莹剔透的白玉,里面似乎灌了一层水银般,上面一根红色的丝线,玉佩中的水微微动荡。
而玉佩上面,刻着金色的簪花字体——笙!
兆余笙看到玉佩,没有丝毫惊讶,抿了抿唇瓣,“你想说什么?”
倾城抓住兆余笙的手,温热的大掌上面带着厚厚的茧子,将玉佩放到他的手心。
“兆余笙,你是为了报答我吧?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兆余笙诧异,这件事他并没有告诉过伍倾城,她是怎么知道的?
还是说她一开始就知道?
兆余笙没有否认,目光看着倾城,眼里闪过一抹晦暗。
那是他最落魄的时候,父母双亡,年龄尚小,可是,自小的自尊让他放不下面子,只能饿着。
那天,他蹲在墙角里,饥饿的腹部,眼前一片恍惚,他以为他会就这样饿死的时候,一个女孩出现,对他笑,给了他一块饼。
这世上,最难能可贵的事情,就是雪中送炭,一丝丝温暖,都会让人永久难忘。
为了报答,他将自己身上唯一的代表他身份的玉佩给了她,为的是以后,再次找到她,能够报答她。
而要报答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活下去。
活下去,不难。
难得是,你怎么活下去!
为了能够活下去,从那以后,他变了,为了活下去,他做了很多曾经自己厌弃,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直到后来,清朝彻底腐败,他和一些兄弟起义,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地位。
再次来到南华镇,他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她,一面之缘,兆余笙一直记得她的样子,即使长大以后,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
想到这儿,兆余笙眼底闪过一抹复杂,看着倾城。
倾城垂下眼帘,果然,兆余笙认错了人,伍凤情因为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南华镇读书,出国留学,已经很多年不曾回来了。
所以,伍家里,除了伍国庆和伍倾城,几乎没有人记得,伍家还有一个女儿。
特别是,伍国庆最近几年,娶了一个继室后。
大家只知道,伍家还有个二小姐,而这个二小姐长什么样子,却几乎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