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是周评的时候我想累述下周五股仙与联盟群同发的午间评论,全文不引述,仅援引部分内容:
“……综合来说,整体上看目前盘面比较稳定,但个股分化也在加大,该涨的继续涨,该跌的砸得厉害!最近很多声音说蓝筹股要继续制霸天下,但我认为在调整结束之前,或还要观察!
目前赚钱效应已经不如前几天。大盘至少在短线上仍需高位震荡一段时间以消化丰厚获利盘! 盘中震荡仍将较大,操作上应回避涨幅极大的高位题材股,而在大盘股指调整阶段,相对安全的品种依旧是我们这几日反复强调的包括“横盘启动的、这轮反弹整体涨幅不大,刚刚冒头。且突破前高的个股。比如咱那嘿嘿~~以及股价不高涨幅不大的高含权个股”
三类我都找出来了。最近也反复强调了。
另外下周或公布新一批新股发行!公布当天估计盘面会用脚投票宣泄一次不满。之后或会对大盘产生短暂不利影响!
每年的清明节前后股市总是:山雾烟朦雨易奇,乌云盖顶压大盘!对此咱们须有所防备。今天我在群里点评了几个股票,建议控制仓位。在联盟群提示:最近群里很多人心态真不好,感觉要吃亏。股市试用丛林法则,我个人能力有限,但对股仙众兄弟还是想劝慰两句的……
最后强调一下,大跌要敢买!阴跌要防范!当前阶段,控制仓位尤为重要!谁做到控制仓位做盘了?”
以上内容是周五午间评论发布的。当时兄弟说了,中小盘预计依旧会在近期强于大蓝筹。
咱们回过头来看看沪深两市周五如何运行:
上证指数与深成指双双小幅高开,随后便走出持续震荡的走势,午后沪指一度走强冲上3700点,但午后并未持续而是再度跳水!抱着蓝筹的朋友们把利润英爱吐回去不少。之后沪综指全日始终围绕在3680上下震荡。
盘面上看,周五地产板块表现较好,但重点在二线蓝筹和中小盘。建筑股表现也算尚可。
但是保险,银行,钢铁三驾马车纷纷倒地。四大保险股全线下跌,银行更是约半数下跌。券商二十二家当中涨幅最高的是东方证券,但也仅仅上涨百分之一点多。其余二十一加围绕零轴上下波动,整体呈现横盘整理选择方向态势。
回顾了周五的走势,咱们来上看看本周情况:
本周,上证指数呈现出阳夹*阴的震荡走势。(高位横盘这种技术走势,正常若放量递增,则是在寻求突破的势头。但大家打开看盘软件看看走势如何?兄弟略微心塞……)稍后累述!
本周涨幅2.04%,周成交量较上周再放大近1成。
而创业板指数方面,本周同样大涨4.97%。成交量方面,放大至2。05,周四的一根大阴线对创业板影响较大,当日批量创业板个股被打到跌停板,尽管周五出现修复性反弹,但显然调整不够。
说道这里,其实对于当前的大盘。李家大儿的思路大家应该能窥见一斑了。
其实,兄弟认为虽然大盘整体走势稳健。而且经过周四批量个股跌停板之后,近期热门题材股的炒作得以降温,受益国企改革的以一带一路为首的权重股则重新走强,板块轮动格局也算明显。大盘整体应继续向上。
大盘中有好的闪光点,且消息面上央行也表示:
“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毕竟,金融改革是大势所趋,在经济处下滑之际,央行保持货币政策连续性,仅动态微调,改变过往过度依赖信贷增量推动经济增长模式。
在盘活现有存量推动经济转型增长,金融改革过程之际,证券市场其实已肩扛重任。
未来,金融改革重点之一的注册制推出,A股市场在金融领域的作用与地位将发生质变。
目前看,态度决定一切!地位决定高度!
无论是近期国家对证券市场表态,还是证券市场在经济中的地位,都决定未来A股趋势将稳步向前。
那么重点来了,近期如何?而且大家谁也不是抱着大盘挣钱对吗?
目前在李家大儿眼里,个股结构性分化日益加剧。
未来一段时间,不少人将继续赚钱,但不少人肯定也会伤痕累累!个人认为全民赚钱,无股票不兄弟的好日子可能要暂时停止了!
尤其是一些元旦后股价快速翻番甚至翻两番的个股,兄弟认为将面临至少百分之二十甚至更多的中级调整。
咱们股仙里有人问我创业板怎么开通。我给人家劝阻回去了。其实已经算是兄弟对近期高位的创业板摆命了自己的态度。当然已经在创业板拼杀、喜欢在创业板中舔,血的朋友,请您后市应密切关注创业板中第一市值的乐视网以及第一高价股全通教育的动向。
周五乐视网有所企稳,而全通教育仍在大跌。最近媒体对全通教育的负面报道不少,尤其认为其破旧不堪的办公大楼与第一高价股的身份极不吻合。
有朋友在股仙里也把相关照片给翻腾出来了。不过兄弟认为炒作市梦率本身就是咱们国家股市的特色。适当的泡沫其实也是好事,可凡事都有个度!
此类个股,我摆明了自己的态度。如果出现两股双杀向下,兄弟认为您别觉得自己手里的票没事。有股仙书友问我:李,你给看看中青宝。
我一看:我勒个去……周线上两个大避雷针,看架势要让人体验酸爽啊!所以我认为暂时如跌破二十日均线,无论如何也要控制持仓筹码数量了!
回过头来梳理一下消息面:
这个周末,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其中:提出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R1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