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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副班头被说的格外舒心,于是笑眯眯的笑纳了两个饼子,他也没吃独食,还给一旁赶车的小衙役也分了些,两人吃完,唐副班头的态度就更加和蔼了,还特意嘱咐了杜笑笑和霍林,之后就叫他唐大哥就好,大人一辞他受之有愧,也不亲切。两人从善如流的改了口,一路上就更加和谐的聊了起来。

霍林他们当初出事的地点,其实离县城很有段距离,不然也不能走了六七天之久,但是他们抓住匪寇的地方,却要近得多,大概只有不到一半的路程,毕竟,贼匪是活的,总不可能犯了案还在原地等抓,但他们既然是有目标的劫掠,而且并没有得手,所以很有可能会在附近徘徊,知县老爷和官军那边的首领就根据这个,所以一直在沿途搜索,结果果然有收获。

唐副班头昨天去到今天回都是单人独骑飞马狂奔,所以都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可是此刻,带着病号又坐着马车,很明显就快不起来了,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至少要半夜才能到达,这样一来,路途就有些漫长了。

唐副班头虽然身上有功夫,体力和耐力远胜常人,但毕竟也是舟车劳顿,一天一夜没有好好休息,所以除了一开始几个时辰还能打起精神聊天,后面的时候就有些困倦了。杜笑笑很有眼色的请了他去休息,自己换到了靠门口的位置,给他们把门,顺便也透过车门帘看看风景。

紧赶慢赶,大概是后半夜的时候,几个人到了官军的宿营地,除了后来换出来赶车的唐副班头,车里的几个人都困的七荤八素,睡的迷迷糊糊的,显然不是拜见长官们的好时候,更何况,虽然县令大人祝福他回去接人的时候说过,接到了之后就尽快通知他,唐副班头也不会真的敢大半夜的把人家知县大人从被窝里面挖出来处理事情,所以几个人先被安排了去睡觉。

一觉大概只睡了两个时辰?反正杜笑笑是觉得自己刚刚闭上眼睛就又被叫醒了,和霍林一起,被带到最中间的帐篷里去面见几位上官,行礼问好一通下来,杜笑笑甚至没来得及仔细看看知县大人长什么样,就被打发去认人了,不过好在,她也不感兴趣。

带他们去认人的不再是唐副班头这个老熟人,换了一个白面无须的瘦高个,听路过的人的称呼,这人应该是正班头董成。董成看起来是个严肃的人,一路都表现的上不苟言笑,表情冷漠,一直领着他们到了一伙儿人旁边,冷声道:“就是这伙儿人,霍小哥儿你仔细认认,可是你当天见过的?”

杜笑笑闻言和霍林一起抬头看去,只见面前正站着一排被绑缚了双手的人物,高矮胖瘦,各色都有,最打头的两个,果然和之前霍林讲过的一样,是一个高壮的光头,和瘦小的卷毛,两人本来漫不经心的表情在见到霍林之后迅速绷紧,那个小个子,甚至失神的啊了一声叫了出来,随即抖着手指指着霍林道:“你,你,你,你居然还活着······”

她的话音还没落,霍林已经冲到了为首的那个光头面前抄起拐杖就要打下去,董成等几个衙役慌忙去拦,却不想那光头比所有人反应都快,一个反手,用被绑缚的双臂将霍林套了进去,然后收紧手臂勒紧了他的脖子,嘴里狞笑着道:“还?还什么?我还没跟你要呢,我说那老头子身上怎么怎样都搜不出那一万两来,本还以为是情报错误,不想原来是跑了一个,小子,说,那钱是你拿走了吧,你拿走了不好好找个地方去挥霍享受,居然还跑回了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报案抓我?

放下争执之后,杜笑笑就带着身后几个人一起上了车,按照之前说好的赶去林泽渠家里接他,到了地方就看见他正在院子里喝茶,看见杜府的马车,他笑呵呵的迎了上来,嘴里调侃道:“杜兄弟真是事务繁忙,这餐饭可累的为兄好等,若是准备的不够精心,为兄可是不依的。”

杜笑笑看出他不是真的生气,于是也跟着打哈哈道:“自然是不敢敷衍林大哥的,今天的晚饭小弟亲自操办,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

杜笑笑本来想说妹妹操办的,因为毕竟女孩子下厨的话比较正常,而且也怕林泽渠信奉君子远疱厨之类的因为这个不高兴,但是想想若是要自己做饭,到时候肯定没办法陪客,若是不告诉人家自己去了哪就消失实在是有点儿失礼,而且她若是以妹妹的身份出来煮饭,然后回去之前必然要出来见个礼,见礼的话他这个哥哥不在场不像话,可是自己完全没办法同时分裂出两个身份出来,哎,说到底就是无法一人分饰两角的尴尬。但是若是以自己的身份就没关系,做饭的时候直接叫霍家兄弟和罗瑞锦一起陪客就好,至于自己的妹妹,到底男女有别,不出来做饭的话,即使不特意叫出来见面也不会很奇特,只当小姑娘害羞罢了。

林泽渠道:“哈哈,原来杜兄弟还善厨艺?这可真是让为兄刮目相看,如此说来,今晚为兄可要好好一饱口福。只可惜为兄手拙,不能为你帮忙,所以只好只出一张嘴,等着吃了。”

杜笑笑本来还怕他真的提起什么君子远庖厨什么的直男癌的说法,老实说,若是他真的这么说,对于自己以后抱大腿的事业可能有点儿为难,毕竟三观不合怎么做朋友?哈哈,却没想到对方不仅不介意,还主动提出要帮忙,看来这林泽渠真是像自己想的那样洒脱还灵活,老实说,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一代权臣,只是会死读书的书呆子是没有办法飞黄腾达的。

话还没说完,一抬头,却忽然静了音,然后好像发现什么似的快走几步过来道:“这,这不是宋夫人么?这是怎么了?伤着了?”话音未落,已经伸手来扶,竟是隐隐透出一些殷勤谦卑。

杜笑笑疑惑的一挑眉,看向身边这位夫人的眼眸之中有了些不一样东西,看来这人来历不一般啊,要知道彭夫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介书生的夫人,但时人尊重文人,彭先生又有功名在身,等闲人家她是看不上眼的,说不上蔑视,但是也只是平淡视之而已,但对这位夫人,却隐有恭维臣服之意。

这夫人看起来年岁不大,所以应该不是辈分的事情,那么,就是地位的事儿了。这时代的女人,地位都是依附男人来算的,所以换言之,就是这位夫人的丈夫是一个地位高于彭先生的人,彭先生是举人身份,在大景朝,举人已经可以被推举做官了,只是因为官职稀少,要优先安排进士,所以一般是排不上的,但是是有这个资格的,所以如果说比他身份高些的,就只能是在职官员了。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位官员?

她的疑惑,在下一句话就被解答了,因为彭夫人扶了人过去之后,一边倒茶一边又问了一句:“夫人在这里,小姐可也过来了?上次在县衙后花园说起的那种点心,就是咱们面前这位姑娘做的,小姐不是说要学么?正巧今日有缘,咱们就坐在一块儿好好聊聊。”

“县衙后花园?”杜笑笑敏锐的抓到了这话里的这几个字,看向那位夫人的眼光就更加不同了,再联想到刚刚彭夫人的称呼,宋夫人,新来的那位据说素有官声,做事勤勉的县令大人不正姓宋么?看来这一位不出意外就是县令夫人了?凤凰镇的“第一夫人”啊,怪不得刚那位小姐那么骄纵,官宦之后么?

杜笑笑在心里腹诽,但是面上却没有带出来,她依然不动声色的坐在一边喝茶,看两位夫人寒暄。但是那位宋夫人却不愿意让她被冷落,她惊奇道:“是么?上次那个点心是这位姑娘做的?真是心灵手巧啊。那我们还真是有缘分,你不知道,刚才这位姑娘已经几次援手予我和我那个不成器的女儿,只是事出匆忙,倒是一直没能好好介绍彼此,现在有了彭夫人在此,倒是意外之喜,彭夫人,就麻烦你给我们两个好好引荐一下。”

她说话的时候笑眯眯的,别说是县令夫人的架子,就是身为长辈的气势也没有端起来,难得的平易近人,让彭夫人都有些惊奇。要知道,宋夫人作为县令夫人,在别处也许不算什么人物,但是在凤凰镇却是首屈一指的人物了,镇子上不论是大富之家的当家夫人还是像彭夫人这样夫家是清贵人物的当家主母,见了她的面都是要让上三分的。

而彭夫人,虽然不高傲,但也绝对不算是特别平易近人,毕竟宋大人是知县,在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时代,他几乎决定了镇子范围内除了军事之外的所有事物,若是他的夫人耳根子太软,面子太柔和,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抛开对女儿的过分疼宠娇惯,她面对别人的时候,都是有一定距离感的,倒是少见这么亲和,看来,她是真的欣赏杜笑笑。

于是她不敢耽误,直接为两人介绍了起来,因为大体都知道了彼此的情况,彭夫人的介绍也不费事。倒是多说了些话解释了自己与彭夫人相识的情况,彭夫人道:“宋大人过年时曾经办过一次年宴,宴请当地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和治下的下属,我随老爷一同赴宴,当时宋夫人招待的我们这些女眷,小姐也出来照看了这些小辈,你知道的,月儿年龄小又粘人,我怕她独自呆着不愿意,就嘱咐丫鬟给她带了些你之前给做的点心甜嘴。

却不想这小丫头拿了点心到处显摆,宋小姐看到后感兴趣,特特的遣了身边的大丫鬟过来打听做法,可惜这方法我不知道啊,当时约了说之后找机会问到了给人送过去,却不想那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你都不来,倒显得像我言而无信了,今儿也是机缘巧合,你可是逃不掉了!”

郝娘子淡定笑着解释道:“听来传话的知蓉说,小姐这件礼物时要送给县令家宋夫人的,奴想了想,就自己做主给小姐换了这两样,除了这幅绣像,还有这个,是送给县令家小姐的。”她说着,又递过来一个荷包,荷包不大,是常见的元宝形状,用的是淡紫色的丝绸,杜笑笑对古代布料了解不多,但看光泽摸手感也知道这是难得的好料子。

但最主要的却不是料子,而是上面的刺绣,精巧繁复,巧夺天工。上面锈的是一簇兰花,清雅秀丽,美不胜收,活生生简直能闻到香味儿似的。再冲着桌上的烛光微微转动,竟赫然发现,这兰花的叶子上面竟然隐隐闪着银光,原来,竟是用了极细的银线嵌在内,杜笑笑简直要惊叹了,只觉得,这简直是艺术品啊,和这一比,自己以前见到的,不管是在穿过来之后见到的,还是以前在现代见到的所有刺绣作品,都弱爆了。

她有些激动的转过头看向郝娘子,迟疑道:“这······”

郝娘子道:“这原是给小姐您准备的,您对我母女有大恩,不说铺子的事情,只说这些日子您对小女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我都听厨房上的朱大娘说了,小女每日吃的蛋羹和牛乳,都是您嘱咐送过来的,这些日子来,小女身子好了许多,就连性子,也因有知蓉知蕾的陪伴下,活泛了许多。

奴心里感激,但实在无以为报,就悄悄的用了以前我娘教我的一种针法,想着为您做一个合适的荷包,因这针法,奴也有很久没用了,怕不成,就先没说。等到做好了,才发现自己光注重了针法,竟选了小姐您不喜欢的紫色布料,正准备把这东西收起来重新做起的时候,正好遇见了知蓉来通报,我豁然想到,那宋小姐与小姐似乎年岁相仿,倒是很喜欢紫色的,小姐既然想给她备礼,不若就把这荷包拿去,奴想着,倒也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