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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谋明1630 > 第116章 空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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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腰刀上刚砍过人的血液,正一滴滴落下去溅在那位两女子身上。

两个女子早就被唐兴魔鬼般的行径,吓得魂飞魄散,浑身颤抖不已,她们缩紧着身躯脑袋一片空白,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把刀放下,唐兴。”石风见状低喝一声。

这屋子里的女子,不用问也不用看,肯定是关内大明百姓家的女子,被这些八旗兵卒给掠抢过来的。

想到军营内外的数千被关押男女,石风心里不由的一阵苦涩,这朝廷腐败、官军无能,却让关内无辜百姓都跟着遭了殃。

可悲可叹啊,多灾多难的明末年代。

他慢慢走到女子身边,缓缓蹲在她们面前,柔声道:“尔等别害怕,我等是大明军葛峪城辖下的虎牢屯堡军士,这次便是来营救尔等百姓,现八旗鞑子已被杀光,尔等就可以回家了。”

石风的柔声温言起了作用,也许是他身上的明军红樱枪帽,鸳鸯战袍给了女子安全感。

朦胧中这两个女子的身体抖颤减弱了,还抬起了头,红肿的眼眶看向石风。

石风使劲点着头,重复道:“两位姑娘,现在你们自由了,可以马上回家。”

话音刚落,那两个女子卟嗵一下跪在地上扑倒在地,边哭边磕头,“谢谢将军,谢谢大人。”

石风轻叹口气站起身来。

刚才朦胧中只是淡淡一瞥,女子很年轻却衣衫不整,但仍可看见这两人长得清新可人。

这样的女子一旦落在野蛮的后金军手中,数十天来受到的凌辱,结果可想而知。

想起这些大明女子在这次后金军入关中,成千上万的妇人遭受凌辱,命运悲惨,石风心里的怒火不可遏止地升了起来。

“冯光,即刻传令下去,打扫战场,快速释放被掳掠的百姓,把每位士兵随身携带的干粮全部奉献出来,集中之后分发给百姓,天亮之后,让他们快速离开,都回家去。”

“是,屯长大人。”冯光应声出去传达军令。

这时,外面喊杀声逐渐停了下来,传进来的是震天的欢呼喧闹声,罗通更是兴冲冲一头撞了进来,大笑道:

“大哥,胜局已定,兄弟们除了十几个受伤,竟无人死亡,整个曹家屯全部被我们拿下,刚搜查过了,一个人都没有跑掉,都成了咱们的刀枪下的死鬼。”

“那个逃跑的牛录呢,被尔等杀了?”

“玛拉个巴子的,那个牛录额真还顽固得很,被王胜王仲兄弟俩围在中间,像耍猴似的,您要不要过去瞧上一眼。”

嗯这一仗奇袭打得真够漂亮,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就此破灭,石风内心美滋滋的。

“走…咱看看去,瞧瞧这个牛录额真是个什么下场,这些建奴狗蛮子们的下场!”

说完,他兴冲冲大踏步走出辕门而去。

……

颜丕花已是穷途末路,王胜王仲率上百名枪兵,组成的枪林方阵将他围在中央。

而他手下的十几个亲兵,横七竖八地的一路躺在地上,早已死透了。

他的臂上,腿上也扎了好几个窟窿,鲜血淋漓,但他仍然持刀不屈,嘴里哇哇叫着,全是大家听不太懂的满语。

这个牛录额真长得十分壮实,被撕扯的军服下,露出结实肌肉。

他披头散发,脑后的金钱鼠尾辫,不知被谁一刀割去了一半,他绝望地看着四周,大声嚷叫道:

“想要活捉你爷爷,做梦去吧,天神保佑下的雄鹰宁可战死,也绝不成为明军俘虏。”

他说的满语兵卒们听不懂,但石风听得真真切切,这就是典型的八旗军人。

不畏死,悍勇。

忽然,围着的明军士兵欢呼着往两边一散,让出一条通道来,一个戴红樱顶盔、披明光铠甲的明军军官,出现在了面前。

颜丕花一看那装束,估摸着这便是这场偷袭战的主将。

玛的,看上去还很年轻嘛。

罗通虽说脾性鲁莽,但江湖和军中厮混久矣,眼前这个后金军的牛录额真,已是强弩之末,这里的枪阵上去就可以杀死他。

他急忙阻止王胜王仲兄弟的进一步行动,让他去请示屯长大人。

对于被困敌酋,有资格决定其命运的,只有屯长大人石风。

“屯长大人,这便是营守曹家屯堡的正白旗牛录额真,他叫颜丕花。”王胜王仲兄弟们提着血淋淋的长枪,拱手向石风禀报。

“干得好,干得漂亮兄弟们。”

石风赞赏地看了他们兄弟俩一眼,然后面向四周振臂高呼。

“屯长威武!”

“明军万胜!”

“……”

全场一片欢腾……

“建奴颜丕花,先前掠我大明帝国,可曾想过今日?”石风转向颜丕花,用满语怒骂道。

颜丕花不屈地站着,对着石风破口大骂:“大明狗子,只知偷袭,不敢对战,懦夫!”

石风听罢哈哈大笑,道:“两军阵战,不论手段只管胜负,偷袭也是尔等建奴惯用伎俩,今日还要嘴硬?”

颜丕花怒骂道:“呸,明军小儿,尔敢与建州勇士对战么?本额真定斩尔头颅!”

石风听罢仰天大笑,他从来对这种单打独斗的匹夫行径,大为不屑。

这是战场不是江湖,只有输赢不讲规则,自己是领兵主将,不是什么江湖侠士,还跟一个垂死挣扎的敌人来单打独斗。

但时下北疆风气使然,这也是鼓舞士气,提高军中威望的一个途径,当然不可能错过。

只见石风大笑一阵,轻蔑地看着颜丕花,“好,看你是名勇士,也是条好汉,本屯长成全你,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有尊严的死去!”

呛啷一声,石风拔出了腰间的雁翎腰刀。

这柄刀极为普通,就是大明的定制刀具,可他跟随石风四年有余,戮金钱豹,屠后金人,杀阿鲁科尔沁人……

此刀饮过无数敌人的鲜血,可以说非常的有灵性了,此时映在火光之下,寨光闪闪。

颜丕花对自己今天的下场早已心定。

作为一名女真族人的勇士,战死是件荣光之事,当然不希望死在乱军乱枪之下,死得要有尊严,有价值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