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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三章 巫妖坟墓(5)

怪物,陷阱和宝藏,这是经典的地下城三定律,次三样不管少了哪个总会让人感觉怪怪的。

但不得不说,只要是前往地下城探险的,没人会觉得少了陷阱有哪里不好……

怪物的强弱可以用眼睛看见,不管是NPC冒险者还是玩家都可以指定针对性的战术将其击败,实在不行还可以试试撤退跑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何况只要不是那种开荒性质的冒险,不管是冒险者还是玩家一般也不会去太危险的区域,事前侦查和情报搜索可是基本功,冒险出发前能碰到什么敌人大家心里都有数,正面战斗的危险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而陷阱这东西则不然,通常都会布置在隐秘的地方,非常难被发现,即使是耳聪目明的游荡者也不能保证完全清除,这东西造成的非战斗减员远远比怪物多。

行走在巫妖坟墓走廊中的四人全都是施法者,谁也不具备识破陷阱的能力。这正因如此,安一指每次单独行动的时候总是跟战场上的扫雷兵一样,每走一步就用手里的木棍什么的试探一番,虽然慢,但胜在安全。

莱娜和乔治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在学校里习惯了那种过家家似的战斗训练,冷不丁的被丢进非常贴合实战的环境中,如果不是有安一指和约翰在后面跟着,这俩人能不能活下来全看运气。

不过他们现在倒是还没有被陷阱教做人,正在集中注意力对付三只骷髅。

可能是安一指的一通吐槽起了作用,这次战斗莱娜和乔治打的倒是有模有样,没有像第一次遇敌时那样手忙脚乱。

“魔法飞弹!”

射出一个立场飞弹,莱娜往后退了两步,与另一只骷髅保持安全距离,以骷髅的移动速度只要活人想跑根本追不上,也就是玩家们常说的‘放风筝’。

乔治也显得沉着冷静不少,他把两人丢在地上的背包一脚踢到边上,免得它们碍事,然后转移了一下位置,让剩下的两只骷髅都被囊括进自己的施法范围。

“燃烧之手!”

右手一抬,锥形火焰喷薄而出,刚好把两只骷髅都笼罩进去,又没有伤到莱娜。

弱小的骷髅在E级的魔法火焰中很快就被引燃,不一会儿重新变为一地枯骨。

等魔法火焰熄灭,两人才走过去保持警惕用脚踹了踹地上的骨头,确保它们死透了,这才开始搜寻一下有没有战利品。

——连骷髅的油水都要刮,这手跟谁学的不用多说了吧……

自从四人进入巫妖坟墓,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除了最初那两只骷髅,刚刚被莱娜和乔治摆平的骷髅已经是第5波了。

这点倒是跟杰斯柯德给安一指的文件上所写的一样,巫妖坟墓最外层都是战斗力连5都没有的骷髅,数量和密度也不是很高,刚好适合这帮‘魔法菜鸡’练手,如果他们连农夫都能轻松1V2的玩意儿都打不过,还学个屁的魔法,赶紧回家种地比较有前途。

从战斗开始到结束搜刮战利品,安一指始终都没有看他们一眼,毕竟两人的配合现在还算可以,只要不碰到大规模的骷髅群,安一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如今他正在低声跟约翰聊天,闲的一批。

上次和约翰见面还是在三塔联盟去剿灭海盗的时候(详见632~640章),时间过去这么久,约翰的变化也不小。

——不是指胸部。

用她的话来说,自己已经学会一些B级法术,并尝试了以前自己不喜欢的防御法术。

这家伙总算意识到防御法术的重要性了……

法师们确实是很自由的一帮家伙,但法师们学习法术也都有目的性,最起码要学保证自己安全的法术吧。

可约翰不同,她挑选法术的标准全凭兴趣,完全不考虑实用性,在加上似乎天生与‘死灵’‘塑能’这类攻击性强的法术不对付,单看她的法术列表难免给人一种这货是个弱鸡之感。

不过安一指倒是觉得,约翰最大的问题还是心态,心态不改变一辈子都是弱鸡。

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至少约翰最近已经有了不少的转变,据说她正在谋划着出门旅行,也想跟安一指一样闯出一些名头。

总觉得他的经历不能当做参考……

安一指听完表示很感动,然后用力揉乱了约翰的头发,并告诉她别随便出门作死。

约翰要是跟维尼康娅那样心眼儿多,战斗力强出门旅行也就罢了,能让那个黑暗精灵妹子吃亏的人并不多,可约翰……

说句不好听的,她一旦自己出门旅行,八成会凉在半路上,趁热都没机会。

说话间莱娜和乔治已经完成了战利品搜索,他们从一只骷髅手指上掰下来一枚镶嵌着米粒大小蓝宝石的戒指。

这玩意当然不是什么魔法物品,只是纯粹的珠宝首饰,能卖两个钱,至少比地上的残破武器值钱一些。

这俩完全没有冒险经验的人就跟第一次玩RPG的小白一样,不管怪物掉落了什么东西,也不管值不值钱都打算打包带走。

在游戏里倒是无所谓,大不了多跑几趟回城,但在真实的冒险中,战利品当然要选择价值高,易于携带不太沉重的东西,否则越往深处走,负重就越高,这回严重影响行动能力和应变反应。

毕竟大多数NPC都不像玩家有次元口袋,后者可以尽情的玩‘勇者捡垃圾’,前者就必须做出取舍。

看到这俩人开窍了,安一指暗自点头,总算没白费口水。

“安一指你果然很适合当老师,当初咱们还是学生的时候你就比其他人优秀的多,尤其是实战方面,难怪杰斯柯德大师会给你教师徽章。”

约翰知道冒险前准备一大堆必需品,也是那时候的‘安一指’的教育。

刚刚闲聊的时候安一指跟约翰提了提自己跑去魔法学院当老师的经历,反正对这个缺心眼儿的妹子也没啥可隐瞒的。

“别闹好么,我应该是跟老师两个字最不沾边的家伙了。”

安一指很有自知之明,且不说他跟约翰学生时代不过是系统设定,就拿现实而言,自打他上学开始,就认识到自己与老师将会是一生之敌,好在学校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班主任也是一年一换,不然安一指和老师之间肯定要疯一个……

如果不是林灵琳好言相劝,安一指连高中都不打算上的,可见这货有多厌恶学校。

这么一个家伙,居然被人评价为适合当老师……

其实约翰倒是真没说错,安一指确实是很适合当老师,但仅限于魔法学院。

因为魔法学院的讲师们比安一指还不靠谱,讲课时各种随心所欲,根本不管学生听不听得懂,很多时候学生都是抱着书本硬啃,这也是为什么魔法学院的学徒为了得到老师的指点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而在这次夏季实习活动中,其他的带队老师恐怕完全就是个透明人,不管学生怎么做也不管有没有错,根本不会出言提醒,让他们来带队就已经老大不情愿了,怎么可能给学生提建议。

换句话说,安一指愿意对莱娜和乔治的行为进行吐槽,而且吐槽的地方都是他们所犯的错误,这就在魔法讲师的队伍中算是很优秀的老师了。

——法师这个行业能传承到现在真不容易啊……

收拾好战利品,四人继续往前走,大约走了五六十米左右的距离,随着明亮的光线移动到走廊尽头,出现在眼前的终于不再是一条笔直的路,而是分成三份的岔路。

莱娜和乔治看到岔路一愣,纷纷回头看向安一指。

“看我干嘛?自己选。”

安一指才不会说自己对任何岔路和迷宫都没辙,这个弱点最好知道人越少越好。

虽然感觉现在知道这个弱点的人已经不少了。

得不到帮助,莱娜和乔治也只好自己想办法,两人嘀嘀咕咕商议了一会儿,最终决定走中间。

道理很简单,男左女右,既然有男有女,那就走中间。

这脑洞略清奇啊……

很明显,这依旧冒险经验不足的锅。

遇到岔路,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岔路口留下标记,提醒自己走过哪条路,这个作用尽管在岔路口不多的时候看似没什么用,但日后若碰到岔路非常多的地城,没有留下做标记的习惯肯定会吃大亏。

另外就是侦察。

三个岔路,不管走哪条,最起码应该在进入之前侦察一下里面是否有危险,即使没有多少侦察手段,用杂物丢进走廊里听一会儿看会不会引起什么怪物的注意。

这很难吗?

所以说冒险中要注意的很多都是细节,那些说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的冒险者,基本都死在里面出不来了。

不过安一指也没有提醒,与其口头说明,不如让菜鸟们自己体会,只有亲自吃过亏,记得才清楚。

一般的冒险者吃亏很要命,但莱娜和乔治身后有安一指和约翰作为保险,吃点亏涨涨记性反而正合适。

很显然,安一指以前就吃过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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