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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很多人都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有些人的发言王致远都听到了,都提出来建设性的意见。

“要让其他地方也发展成我们通和专区这样,是很要时间的,这个时间比农业改造的时间还要长。

其他地方你们也是有去过的,让大家到外地去组织人成立合作社,然后发展成你们合作社现在这个样子,你们有信心没?”

王致远话一说完,刚刚还在相互讨论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谁也不敢应答。

“不要说你们不敢回答,我也是不敢说有信心的。通和地区有自己的优势,能够走到今天,你们也是经历过不少困难的,各县的干部也是下了大功夫的。

就说化肥,目前主要生产地就在我们通和地区,所以我们通和地区才能从农业中获得第一笔启动资金大办工业。

其他地方呢,化肥都没有,只能勤俭节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其中的难度有多大,就好比你们当初为什么是贫农、佃农,为什么不能变为地主、富农一样。

全国那么多人口,每个家庭都有人可以进厂工作,那各地工业化要到达什么程度才能实现?至少短时间内是没有希望的。

现在我们搞合作社,只能让农民不要卖地,互帮互助,扩大生产,可跟人口增长比起来,其他地方即使搞合作社,生产力也是有限,解决不了人口增长,土地不足的问题。”

王致远发现大家都在认真听,喝了杯水润润嗓子接着说:“过去所有的办法都想了,即使我们进行了土地改革,但是长时间之后,也会出现我上面说的一些问题。

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要考虑一条新的出路。

现在正值社会改造时期,省里的三大改造都是我在负责,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已经改造得差不多了,农业改造也是时候进行了。

我想了好久,才决定了这个方案。

我们要实现土地公有制合作社,合作社户籍所在地的农业人员,全部都享受土地的分红,直接跟户籍挂钩,死亡或者嫁出去了,或户籍迁走了,那就不再享受土地的分红。

只有这样,在农业上,我们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不会出现有些家庭人均土地多,有些家庭人均土地少。

即使有些家庭,生活还是困难,但也不至于饭都吃不起,基础的保障还是可以供给的。

分配方式还是跟我们现在合作社的土地分配是差不多的。”

有人很快就问道:“那个分配方式,还是按照合作社土地的收获进行分配?”

“过去农业收获分配方案是土地拥有者享受35%的土地收入,合作社里面的生产资料占收入的16.5%,负责种植的工人劳动力分红为38.5%,然后是10%的农业税。

还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分配。

我们合作社主要还是以村为单位,我就举个例,如果一个村有30户,100人,某一年收获了10万斤粮食,一万斤交税,土地拥有者分3.5万斤,负责种地的人分3.85万斤,农业社出了生产资料分1.65万斤。

过去土地是按家庭计算的,土地分红分配到每户。

我们土地集体所有后,土地分红的3.5万斤粮食,就要按人进行分配了。至于怎么分配,这个我看还是制定一个年龄段的分配方案,各个年龄段在幼童的基础上按比例分配。

第一年,收获10万斤,土地分红是3.5万斤,假设第二年也是如此。

这个村子今年由于嫁娶丧葬,年底的时候人口达到了110人,那么今年就是110人按比例分配土地分红的粮食。

其余还是种地的劳动者分红3.85万斤,合作社分1.65万斤。

只是我们从过去按户分红,变成了按个人分红,小孩吃得少,分的少,大人吃得多,分的多。

还想要更多的粮食,要么就去当土地种植者,要么就花钱购买粮食。”

能当合作社社长和骨干,会算账是很基础的能力,可以算得不快,但是要能理顺合作社的分配和账目,众人很快就开始计算了起来。

按王致远的举例,即使是平均分配,第一年每人可以分配到350斤粮食,第二年随着人数的增长,人均可分配318.18斤粮食,更何况还要分年龄按比例分配。

年龄每年都是变化的,这点上众人也不吃亏,也不会认为自己吃亏。

跟过去粮食分配方案差别不是太大,只不过是照顾到了更多的人,也就是小孩。

众人没有反对,谁家还不想多几个小孩,等自己老了,可以含饴弄孙,子孙环绕,香火不绝。

再说了,将粮食产量提上去,每个人分配的粮食也就多了起来。

高梅合作社的社长张其江走到前面大声说:“王书记,这个方案我是赞同的,可我们村现在有些人户口转出去了,可土地还在他们的手里,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可以由合作社收购,既然人出去了,以后也就不再参与土地的分红了,合作社花钱收购也是应该的。”

又有人问道:“王书记,如果是由合作社收购,那就属于公田了,我们这个土地集体所有,公田是不是也要包含进去。”

“也是要包进去的,还有就是要做生产积累,也就是要积累公积金,用来确保发生灾害后可以抗灾和再生产。

过去因为我们大办集体企业,公积金部分就由工业生产缴纳了,合作社的公田收益也都用在了各村的公益上,以后土地集体所有了,土地上还是要积累一些公积金,不用太多2到5个点就足够了。”

“王书记,土地收购是村里出钱还是合作社出钱的好,各村公田的收益也是不少的。”

王致远想了想:“这样,目前我们地区的合作社,也就2000人到6000人左右的规模,有大有小,都是由几个村子组成的。

大家的基础单位其实还是各村的农会,那我们以农会为生产队,要是一些村过大,管不过来,可以搞两个生产队,进行单独的核算,建立各生产队的集体账户。

需要收购的土地,就由那个生产队的公共积累来支付,以后各村农会的主席就是生产队长了。”

这也就是改个名字,以前各村的土地管理人员,就是农会的会长,合作社农会是专门负责农林牧副渔的生产。

还有农产品等级标准评估都是县里农会联合在一起负责的,避免了产销社收购的麻烦,也让社员能够放心,避免损失和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