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还要躲避招摇山无处不在的惊天雷阵,我很吃力,我的眼睛快要睁不开。
在看到脚下那片雾气腾腾的湖泊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从半空中跌落而下。
诛仙散药效已过,他修为高,尚有一丝余力,听力灵敏,接住了我,稳稳落地。
我一落地就倒在他怀里,连多余的一步路都走不动。
我微仰头,看着他暗藏星光的血眸,我高兴,我终于能触碰到他了。
他一头白发还是那么醒目,两行刺目的鲜血从眼角一滴滴滚落,染红了他的白发,像盛开的花朵,像伤心之余的血泪,像时间禁止的记忆。
他那么清澈,那么明亮,比星辰还好看的眸子,以后,就再也看不见了吗?
我的心很疼。
我很虚弱,我假装不认识他,奄奄一息的问,“你是何人?为何会出现在这凶险的招摇山?”
“在下凌紫越,来招摇山本为清理门户,却不曾想……”
眼睛的疼痛锥心刺骨,他不想多说,只说了一句,“多谢姑娘相救。”
我抬手轻轻抚摸了一下他眼上的血痕,心好疼啊,“凌公子,你的眼睛?”
他是不是很疼,如果我能早点救他出来,他是不是就不会有事。
他好像并不太在意,“刚才寂影刺的,怪我大意。”
“委屈你了,我……”
我想说对不起,没能早点把你救出来,但我咳得厉害,一口一口的鲜红血沫往外涌。
我知道,我不行了,我不敢再说话,我怕来不及。
我没有犹豫,从胸口取出了本源扶桑花,粗暴的将花塞进他嘴里,“凌公子,我……我……”
我想说,我喜欢你。
我想说,我喜欢你好久了。
可我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那个时候,他在满世界的找我。
而我,已经不认识他了。
没有本源之花,就像没有水的树木,我变得很丑很丑。
可我还是高傲的谁都看不上。
我被好姐妹背叛,家破人亡,是他救了我。
只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一定会是我余生拼了命都要去爱的人。
后来,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
即便服了伴生情花,如行尸走肉一样活着的我,都没有忘记要救执明,也没有忘记要去爱他。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一生。
现在,我叫白霜,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霜。
生命中的人来来往往,总有一个人,与你约一程山水,奏一曲清歌,再携手一起走向名曰未来的远方,那是爱的旅程。
我携满天星辰以赠你
却仍觉满天星辰不及你
(全书完)
番外就不写了,师尊今天正式和大家告别了,新书(踹了男主后我成了恶毒女配)已发文。
劳烦小可爱们移步,给新书加个油。
本来想休息几天再发的,想想还是算了。
我会在作家的话里带上新书链接,请大家帮忙在新书打个卡,发几个书评活跃一下啊,还有推荐票,新书很需要。
感谢一路走来的小伙伴,追了几个月,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