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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辰少爷,是我。”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却不是夙博罕。

“宋伯?”欧宇辰感到很意外,一下子紧张起来,“你怎么会用这个号码给我打电话的?是不是爷爷的病情……”他没有说下去。

“不是的,您别担心,老爷很好,护士带他去做检查了。”宋伯拖着不紧不慢的调子,用一贯恭谨有礼的语气说,“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跟您说一声,才给您打电话的。”

“哦,什么事?”

“是这样的,两个多小时前,爱之家的季佳泽先生,给老爷打来了电话。”宋伯说。

没想到,那个混蛋动作居然这么快。

欧宇辰心里咯噔一下,却不动声色地问道:“爷爷怎么说?”

宋伯似乎有些踯躅,停顿了少顷,才不紧不慢地回答:“老爷教训了季先生几句,告诉他夙家的事,不需要劳烦外人费心。

至于博宇,已经交给了您,所有的事务,当然都全凭您做主。”

“嗯。”欧宇辰随口应着,他知道,如果仅仅是这样,宋伯不会趁夙博罕不在,特意打电话给他的。

果然,宋伯又接着说道:“挂断电话后,老爷心情不大好,还冲护士发了脾气,打翻了药。”

“没事的,”欧宇辰平静地说,“等这边安定下来,我会抽时间去一趟la,当面跟爷爷解释清楚。”

“您心里有数就好。”宋伯说。

把听筒撂回原处,欧宇辰陷入了沉思中,他很清楚夙博罕的性子,他是个固执得近乎偏执的人,认准的事儿很难改变,当然也不会轻易受人挑唆。

不过,猜忌这种东西,就像种子一样,埋下就不是什么好事,稍一不留神,就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

所以有机会还是得先料理干净,免得留下后患。

心里有了打算,他也就暂时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

一大早上,就被送来具婴儿尸体。显然,谁的心情也不会好。整整一天,家里的气氛都挺压抑的。

夙夜窝在自己的房间,一本接一本地查看资料,看得眼睛生疼生疼的,除了吃饭时间,压根就没走出来过。

跟他比起来,欧宇辰就淡定多了,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跟兰姐开了几句玩笑。

夙夜一如既往的沉默,草草扒拉完晚饭,放下筷子,就闷声不响地起身回房了。

剩下欧宇辰一个,做什么都觉得挺无聊的。

他知道夙夜在为自己的事儿费心,当然也不好拽着他解闷,只好摸摸鼻子,也回了房间。

从书橱里抽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准备用它来打发时间。

窗外的雨,稍稍缓和了一阵子后,又加快了步调。

雨水顺着玻璃窗刷刷流淌。室内光线昏暗、暧昧不明。

不想伤害自己的眼睛,欧宇辰打开床头灯,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跟糟糕透顶的天气相比,室内是如此的宁静、平和,很适合专心致志地

许多人说这本书晦涩难懂,欧宇辰倒是很喜欢,闲暇的时候,偶尔会翻开来看看。

书中恢宏博大的背景,奇幻诡丽的情节设定,充斥的血腥与冷酷,贯彻始终的“孤独”二字,都是他喜欢的。

他尤其欣赏书中的一段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页一页,慢慢翻看,欧宇辰很快沉浸在熟悉的文字海洋中。

等他有点疲惫地阖上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才猝然发现,看得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已经九点多了,到了他平常的睡眠时间。

怪不得有点乏了,把书随手搁在床头柜上,他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下,回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无论是被送来的女婴尸体、季佳泽的威胁,还是宋伯通风报讯的电话,都没能影响到他的心情。

他一直认为,因为别人的言行,而伤害自己,是最愚蠢最不可取的。

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睡得还挺沉,连梦都没做一个。

***

将近午夜。

北方的深秋,夜里的温度,低得简直跟入了冬差不多,尤其是还没完没了地下着雨。

从高空纷纷扬扬飘落的水滴,仿佛都是冻结的一颗颗冰珠,带着刺骨的凉意。

撑着黑伞,我站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站在浓浓稠稠的黑暗里,四周环伺的,是窸窸窣窣的落雨。

我冻得瑟瑟发抖,头还是很痛,膝关节也很痛,每迈出一步,骨头与骨头摩擦,就抗议似的,叫唤一声——“嘎吱”。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