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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我能召唤神仙 > 第三百九十九章 牛雪曼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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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牛雪曼登门

第三百九十九章牛雪曼登门

“哎……”宋建国沉沉的叹了口气,说道:“那孩子是康宁山上道观,叫楚修。”

“哦?就是村里人说的神仙?”楚修笑着道。

“狗屁神仙!他们师徒俩是遇见事了!”老头脸色有些难看,转头将地上的杯子碎片扫走,然后端着两杯冒着水汽的茶杯走了进来。

楚修伸手接过茶杯,犹豫了下,问道:“大爷,您的意思是这照片里的小孩不是成仙了,是出事了?”

“成仙?就楚修那小子的师父楚文山那样的还能成仙?吃喝嫖赌一样不落,我成仙他都成不了!”老头面带担忧:“我估摸着啊,肯定是楚文山在外面惹事了,然后带着小楚修跑了,也不知道那孩子过的怎么样了。”

“挺好一个孩子,怎么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师父呢?”老头眼中泛起伤感,摇头轻叹:“我本来还想着那小子能给我养老送终,没成想,刚伺候我几年,人就跑了!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再见到这个混小子了。”

“您老身子骨硬朗着呢,肯定能看到。”楚修垂下头,灌了一口滚烫的茶水,面带愧疚。

楚修很想跟老头亮明身份,但他不能,倒不是他不信任老头,只是为了安全起见,他的身份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跟二柱那傻小子亮明身份那是没办法,都让那二货给猜出来了,以楚修对二柱的了解,他要是不坦白,回头他就能找别人一起来鉴定真伪来。

“硬朗什么,一天不如一天,说不准哪天就蹬腿了。”老头摇摇头。

“您肯定长命百岁。”

楚修眯起眼,淡淡的笑着,偷偷拿出一颗聚气养元丹,用指甲盖扣下来三分之一,捏成粉末,趁着老头不注意,洒在了他的茶杯里。

老头岁数大了,再加上是个普通人,一颗聚气养元丹他肯定是无福消受的,三分之一正好,有了它,不说老头以后百病不侵,但长命百岁是肯定的。

看着老头一点点将茶杯里的水喝光,楚修又跟老头说了下帮他盖房子的,毫无意外的老头坚决反对,说自己活不了几年了,不用费那个钱。

这一点楚修一点没给他拒绝的余地,直接丢锅给村长,告诉老头,这是村里的决定,有问题找村长去,然后就离开了,

老村长在村里那是说一不二的土霸王,宋建国要是能说服老村长那才是怪事呢。

楚修走后,宋建国拿着两人用过的水杯走到厨房,打了些水,仔仔细细的洗刷着杯子。

刷着刷着,老头就感觉不对劲了,身体中突然生起一股暖流,浑身暖洋洋的,舒坦的直哼哼,腿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感觉身上凭空多了一股子力气!

“要死了么?回光返照?老吕死之前也是这样!”

老头不仅没高兴,反而变得哀伤起来,杯子也不刷,直起腰走回屋,从柜子里翻出一身崭新的黑色中山装与一双颜色泛白的千层底布鞋。

这鞋是宋建国亡妻死之前给他做的,他一直留着,准备死的时候穿上这双鞋去地下,也许能碰见亡妻。

把衣服跟鞋整齐放好,老头又用厨房的大锅烧了满满一锅的开水,然后脱出一个大木桶,调出一桶温热的洗澡水,将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

然后穿上摆在一边的衣服跟鞋,将本就稀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翻出被子铺在炕上,就闭目躺了上去,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老婆子,我找你来了!”

伴随着一句喃喃声,老头沉沉睡去,睡姿安详!

如果楚修在这里,一定会给到头一个大大的白眼,这老爷子戏真多!

此时楚修已经回到了自己祖宅,正坐在炕头上算着日子。

“在这里呆不了几天了,升仙大会快开始了,得做点准备了!”他嘀嘀咕咕的拿出来之前老丹尼给他的关于华夏的资料,翻出介绍那些小门小派的那几页,做着最后的确认。

看了没一会,楚修突然收起资料,然后抬起头看向屋外。

“小帅哥,我来看你来了!”牛雪曼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也不等楚修招呼,她自己就推开门进来了。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年轻跟在她身后,手里提着几个礼盒。

楚修皱眉从炕上下来,穿好鞋,对刚好走进屋的牛雪曼问道:“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呗!你想我没有。”牛雪曼一只胳膊挽着身边的小青年,嘴里却还不忘调戏楚修。

小青年好似没听到一般,朝着楚修笑了笑,然后就将手里的礼盒放在了炕上。

“坐吧。”楚修指了指身后的火炕,扫了眼小青年,眉头微不可查的挑了一下。

小青年面色发青,眉间带着化不开阴郁,嘴唇更是没有半点血色!

这是元阳耗尽,精气枯竭的征兆!

他的身体基本要被榨干了,距离油尽灯枯的已经不远,到了那时候,他面临的只有一个后果,死亡!

楚修又瞟了眼牛雪曼,发现她的气色比昨天还要好许多,红光满面的,皮肤也光滑了一些,眉宇间媚气横生。

有意思!

楚修嘴角挂起若有若无的笑意,走到屋里的一个木头柜子前,掏出两瓶矿泉水递给牛雪曼这两人:“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将就喝吧。”

“啧啧,这条件也太差了点吧?我带着上门礼来的,你就个我喝这个?”牛雪曼晃了晃手里的水瓶,一脸嫌弃,放到一边没有喝,伸手拿过带来的礼盒递给楚修,娇笑着道:“前一段别人送给我几箱红酒,送你两瓶,顺便再帮我看看这红酒怎么样。”

“哦?那我倒是很有发言权的。”楚修笑着接过礼盒打开,从里面拿出一瓶全是英文码子的红酒。

“嗯……白马庄的,我很喜欢它的紫红色,就是年份差了点,是去年的,你剩下的那些可以找地方存起来,放个十年八年的,到时候再喝,你会迷上它那种多层次、既柔又密的个性。”楚修拿着酒瓶,侃侃而谈。

虽然他不喜欢红酒,但是这一段时间在美国上流社会上耳濡目染,见识可不比别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