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面积二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丽国一分为二。北部大约十七万平方公里,依旧由丽国统治。南部大约十二万平方公里,成立了一个棒国。
不到十天时间,唐国与丽国的军队,就向前推进了五十公里。
后勤补给困难,又有蘑菇弹带来的威胁,唐国和丽国的军队不敢继续进攻。
双方都在不停增兵,总参战人数一举达到两百多万。
收获没有达到预期,伤亡惨重的联军,一次又一次进攻。
同样损失巨大的唐军,不计代价的严防死守。
一个个高地被联军拿下,一个个高地又被唐军夺了回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唐国的军队,在与十几国组成的联军厮杀。
前线打得天翻地覆,后方谈得口沫横飞。
“营长,我们的粮食,没有多少了。”黄良说道。
“你有什么想法?”文远航问道。
“我打算找联军借一点。”黄良说道。
“你们一连还有多少人?”文远航问道。
“能够战斗的,目前还剩八十几人。”黄良回答道。
“注意安全。”文远航说道。
“是!”黄良点了点头。
让二排和三排留守,他带着一排的二十几人,出去寻找战机。
一路翻山越岭,直奔敌军后方摸去。
“人参。”看着树下的植物,黄良心中一喜。当即拔出刺刀,将人参挖了起来。
一排排长向飞,好奇的问道:“连长,这是什么?”
“好像是人参,我尝尝味道。”黄良用水洗了洗,如同吃萝卜一般,快速吃了下去,如今正愁营养跟不上,吃人参可以提升实力。
“好吃吗?”向飞吞了吞口水。
“味道一般。”黄良摇了摇头。
“连长,这里也有人参。”周伟指了指不远处。
“都给我挖出来。”黄良说道。
众人分散开来,四处寻找人参。
一个多小时后,黄良吹了一声口哨。
向飞、周伟等人,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
清点一番后,总共挖到八十几根人参,其中还有三根百年人参。
把三根百年人参,两根几十年的人参,放进自己怀里,黄良笑道:“剩下的人参,拿回去炖汤,这事不能告诉任何人,知道吗?”
“是!”众人齐声应下。
唐军纪律严明,一切缴获要归公,但长在地里的人参,可以算作野菜。
“连长,你看。”向飞把望远镜递了过去。
拿着望远镜看了看,黄良低声说道:“是联军的炮兵阵地,晚上把它端了。”
“五十几个炮兵,还有一个排的步兵,敌人的营地,离炮兵阵地只有一千多米,以我们的实力,不宜硬碰硬。”向飞皱了皱眉头。
“周伟,你带两个人回去......凌晨三点的时候,我们摸上去,如果顺利的话,还能掉转炮口,对联军阵地攻击几轮。”黄良笑道。
“是!”众人齐声应下。
周伟带着两个士兵,转身返回己方阵地。
黄良等人吃了点东西,在山上睡了一觉。
凌晨两点左右,他们借助若有若无的月光,直奔敌军炮兵阵地而去。
没过多久,三团发起进攻,激烈的枪声、炮声响了起来。
黄良等人趁机偷袭炮兵阵地,一颗颗子弹激射而出,一个个敌人栽倒在地。
不到五分钟时间,一个排的步兵和五十几个炮兵,就被他们全歼。
黄良掉转炮口,瞄准敌军指挥部,连续打了几炮。
一枚枚炮弹呼啸而出,敌军指挥部被夷为平地。
“炸掉大炮,我们走!”黄良说道。
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响起,众人带着战利品,快速溜之大吉。
“连长,这么的罐头,足够我们一连吃几天了。”向飞笑道。
“太少了。”黄良考虑一番后,又让几个士兵,把战利品送回一连。
次日,临近中午的时候,四辆载着补给的货车,出现在山下的公路上。
“所有人听着,不准打轮胎。”黄良说道。
“是,连长。”向飞等人纷纷应道。
端着半自动步枪,黄良一枪一个,顷刻之间,三十几个棒国士兵全部阵亡。
“连长,两车罐头,一车衣服,一车武器弹药。”向飞兴奋不已。
让四个士兵负责开车,黄良坐在第一辆车的副驾驶。
一颗颗子弹飞向前方,一个个敌军脑袋开花,车队所向披靡的冲过封锁线。
“终于回来了。”黄良如释重负的说道。
闻风而来的营长和团长,理所当然的瓜分战利品。
“兄弟们,晚上人参炖牛肉罐头。”黄良苦中作乐道。
“太好了。”一个个士兵欢呼道。
随着时间的流逝,交战双方仿佛达成某种协议一般,不再爆发大规模的战斗,三根百年人参与两根几十年的人参,先后被黄良独自吃掉。
“混元锻体功和混元气功,终于可以修炼了。”
完成两种功法的自动修炼,黄良整天拿着狙击步枪,射杀几百米外的敌人。
“黄连长,你的枪法厉害......”邓耀华笑道。
“是,团长。”黄良点头应下。
此后,他白天游走战壕,射杀对面冒头的敌军。夜幕降临之际,他就前往团部,传授一个个士兵狙击知识。
“黄连长,今天打死多少敌人?”邓耀华问道。
“只打死二十三个。”黄良回答道。
“加上之前杀的,你应该杀了五千多个敌人了吧?”邓耀华感叹道。
“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懒得去记了,打死一个是一个。”黄良淡然的说道。
“我们对面的敌人,敢冒头的越来越少了。”邓耀华忍俊不已。
“团长,我申请换一支狙击步枪。”黄良说道。
“为什么?”邓耀华疑惑的问道。
“膛线快磨平了,精准度严重下降。”黄良解释道。
“给你一把全新的狙击步枪,你能打中八百米的敌人吗?”邓耀华问道。
“能!”黄良信心十足。
苏国提供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八百米,以他的枪法,足以射杀一千多米的敌人。
前世有个姓张的狙神,用一把普通步枪,成功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
普通步枪的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左右,没有瞄准镜的普通步枪,都能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何况是狙击步枪了。
“这是最后一支新枪。”邓耀华让人拿来一支崭新的狙击步枪。
“谢谢团长。”黄良敬了一个军礼。
“多杀几个敌人。”邓耀华拍了拍他的肩膀。
“是!”黄良大声应下。
半个月后,或许是谈判陷入僵局,双方再次大战。
实力日益提升的黄良,视力越来越好,狙击步枪上面的瞄准镜,也被他拆下来了,双眼就能看到一千多米的敌人,瞄准镜明显是多余的。
凭借神奇的心力,心、眼、手合一的他,开枪速度惊世骇俗。
平均射杀一个敌人,耗时不到一秒,而且枪枪夺命。
敌人离得远的时候,他用狙击步枪,敌人冲到四百米左右,他就用半自动步枪。
山下血流成河,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联军士兵的尸体。
“这几个月下来,死在我手下的敌人,应该有一万多个了。”
黄良使用过的枪支,已有三支半自动步枪与两支狙击步枪的膛线被磨平了。
这还没算大战之时,他更换使用过的半自动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