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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不良之谁与争锋 > 1715 挑战夜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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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小龙女一脸迷茫。( 520小说网)

龙城孙家,小龙女当然知道那里,自己的爷爷就在孙家,就算是去,也是去找自己爷爷,干嘛要去找一个叫做阿丽丝的女生?

“你知道我有女朋友的,她的名字就叫阿丽丝。”黄杰继续说道:“虽然她比我大几岁,但是我很喜欢她,并且我也告诉过她,等我忙完这一阵子,就回去娶她。”

听着听着。小龙女的心渐渐沉下去。

“……但是现在,我也承诺了要娶你,所以我希望你们两个能够早些认识,以后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也能顺利一些……对了,还没有问你,你介意和别人一起嫁给我么?”

小龙女的脸一下就红了,并没有直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道:“那她呢……阿丽丝姐姐,她介意吗?”

黄杰摇了摇头,说她不会介意,无论我在外面娶多少个,她都不会介意。只是我觉得,两个已经足够,真的不能再多。

黄杰没有说谎。阿丽丝从小在孙家长大,眼睛里看的、耳朵里听的都是孙家的事,接受的也是大家族那一套思维方式。所以从不觉得男人多娶几个妻子会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小龙女的脸更加红了,说话也像蚊子哼哼:“阿丽丝姐姐不介意,我当然也不会介意……”

她也没有说谎,她的家道虽已中落,但是儿时的记忆。以及成长的经历,同样接触的都是上流社会的显贵和家族,男人们多娶几房姨太太在她看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时候不得不说,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其实是为了保障男人的利益。试想,如果不这么规定的话,高富帅们随随便便便就能娶个三房四房,那些男性屌丝岂不是更加没有活路?

黄杰松了口气,说那就好,我去叫警卫部的人过来。

小龙女躺在床上,一张脸要多烫有多烫,忍不住闭上眼睛,心却已经飞到了远在山西的龙城孙家……

而在病房门口,我们几个将二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郑午叹了口气:“果然,好男人只剩我一个了。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郑午。”

猴子则捅了捅我的胳膊,说看到没,跟人家黄杰学学,看你那点出息!

我微微摇头。

王瑶和她们可不一样啊……

不过,我确实挺佩服黄杰的,不管他到底喜不喜欢小龙女,起码说到做到,一口唾沫一个钉。而我……其实我也遇过类似的事情,我承诺过上官婷会永远保护她,承诺过莫小花会和她在一起,承诺过老尼姑会照顾赵采萤一辈子……

这些事情,我一件都没有做到。

虽然当时都是情非得已,事后这些女生也没有拿这些承诺来要挟我,而我也索性装聋作哑,装作这些事情都不存在,到底还是没有黄杰坦荡。

不一会儿,警卫部就来人了,详细询问了昨天的整个经过。

飞狐绑架在先、意欲杀人在先,我们出于救人和自卫,当然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也不用受到任何处罚。至今为止,我们已经杀了六个天字班学员,外加一个地字班教官,这可是国家的重大损失。

可洪卫国并无任何怪罪我们的意思,因为在他看来,有些家伙如果道德败坏,那么无论实力多强,出去之后都是祸国殃民,不如早早去死。

——在七年前和王麻子联手杀掉天班十二少的时候,洪卫国就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只是作为营长,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所以也会假装批评我们几句。

只是这桩事过后,我们几个再度爆红,毕竟学员击杀教官可是11号训练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

我们进来11号训练营快一年了,似乎已经打破很多很多的记录,有些让我们感到骄傲,也有一些让我们感到惭愧。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几个都红了,不光在功夫部走红,威名甚至传播到了其他部门。

作家部有个叫笔名叫“抚琴的人”的都找上门来,说是对我们的事迹很感兴趣,想将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发在网上,一定可以走红。

抚琴的人是个标准的宅男屌丝,虽然有一点点写作上的天分,因此被召进11号训练营来,但是五年过去,他还在坤字班里打酱油,真是叫人不忍直视。

我们看他可怜,便轮流给他讲我们的故事,有时候一整夜一整夜的讲,将这六年来的点点滴滴都说给他听。听到激动处,他甚至会拍手、拍桌,大呼太过瘾了,脸上的青春痘几乎都要爆出来,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屌丝。

五天之后,从我们这边挖掘到足够故事的抚琴的人终于离去,离开之前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将我们的故事编撰成小说,然后红遍网络,我们几个就等着大红大紫吧。

呸,谁信啊,当作家的果然都喜欢臆想啊。

这些天里,我们一直在养精蓄锐,有伤的养伤,没伤的练功。马杰和我们告别过后也走了,说会在龙城等着我们,临走之前还鼓励我们,说我们一定可以顺利毕业。

“加油,要相信自己!”马杰冲我们握了拳头。

……操,真是翅膀硬了啊。

新的一个月开启之后,我们几人和南宫烈一行人便到分组间去,接了夜行天的任务。

夜行天就是周明一直想杀而杀之不得的那个大恶之徒。

风伯这次没有再逼逼,他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杀掉那个家伙。

我们四人,再加南宫烈四人,还有一个赵采萤,足以组成11号训练营历史上最强的站队。即便是洪卫国和王麻子的时代,也没有过如此梦幻的队伍。可惜我们能力有限,不能再招揽更多的人才,毕竟费老大的劲儿才能得到一颗提气丸,咋分?

像我们这样不单单是为了提气丸才聚在一起的队伍,实在难得。

在一个清晨,我们又乘坐骆驼赶到万兽园中。

冷风如刀,我们下了骆驼,向门口的守卫提交了任务卡。守卫得知我们竟然组成了一支队伍,也是相当惊讶,继而又笑起来:“哈哈,真是有好戏看了啊!”

我们来到关押b级罪犯的板房,一行九人提着电灯往里走去,囚笼里面安安静静的,时不时会响起一些牙齿打颤、哆哆嗦嗦的声音。在他们看来,我们和催命的恶魔并无任何不同。

每一个人都尽力往后缩,祈祷着我们不要找上他们。

唯有风满堂十分坦然,我们经过的时候,他还和我们打了个招呼,其他囚犯都很羡慕他。

最终,我们停在一座笼前。

猴子翻了一下上面的牌子,上面写着王一木。

是的,王一木,不是夜行天。

因为我们这个月还有三次做任务的机会,一次用来杀夜行天,一次用来杀夜未央嘱托我们的那个a级罪犯,还有一次,岂不是要浪费?所以我们又领了一个中级b级罪犯的任务,可以获得四颗滋养丸。

给赵采萤吃。

赵采萤跟了我们这么久,既有功劳又有苦劳,为了帮我们赚提气丸,任劳任怨地无偿帮我们打了两次,每一次都身受重伤,看得我们极为心疼,事后还主动放弃提气丸。

如今这是我们在11号训练营的最后一个月,不为她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怎么能行?

猴子刷卡,笼门打开,我们九人走了进去。

王一木已经骂了起来:“你们是不是疯了,你们已经这么高的级别,还吃滋养丸有个屁用?!”

我们懒得和他废话,各自使出拿手绝招,最快的速度解决了他,并且谁都没有受伤,经过数天的演练,我们几人的配合已经达到相当默契的程度。

王一木倒地之后,我们便走出牢房,继续往前走去。

过了一会儿,我们再次停了下来。助讽团血。

猴子用电灯晃了晃笼子上的木牌,“夜行天”三个字清清楚楚。

没错,是他了,令周明都咬牙切齿的恶犯。

猴子将电灯提起,照向笼中,然后里面的情景却令我们毛骨悚然。

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家伙正在抱着一个大脚丫子啃,那脚丫子是生的,黑漆漆的,像是一截木炭,被他啃得鲜血淋漓、肉沫飞溅,里面的森森白骨清晰可见。

不得不说,有很多实力高强的人都有一些怪癖,有的喜欢吃玻璃,有的喜欢吃铁钉,连喜欢吃狗屎的都有——与之相比,喜欢吃生肉的好像就没那么稀奇了。

在千万年前,我们还是原始人的时候,不是一样茹毛饮血?

就包括上次的风满堂,在将罗溪等人杀死之后,不是也大口大口地去啃他们的肉?

在我们看来,吃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吃自己的肉。

是的,夜行天啃的那个大脚丫子,便是他自己的大脚丫子。他坐在地上,怀抱着自己的左脚,大口大口地啃,还吃得津津有味,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疼痛。

赵采萤又忍不住了,回头便吐了起来。

我们也皱起眉头,这显然又是一个疯子,这世上的疯子怎么总是那么的多?

夜行天突然不再啃自己的脚,反而看着我们哈哈地大笑起来,笑声回荡在这片囚笼之中。笑了一会儿,夜行天方才缓缓说道:“你们知道周明他老婆死的有多惨么?”手机用户请访问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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