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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灵气逼人 > 第八百三十章 丛林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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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楚歌发现了一件事。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周身汗毛如针尖般竖起,每一束肌肉都像紧绷的弹簧般蓄满了爆炸性的能量,整个人瞬间从略显慵懒的状态,变成一头饥肠辘辘,极度凶残的猎豹。

开饭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领略一下当地风味再说!”

楚歌像是一团嗷嗷待哺的龙卷风,杀进自助餐厅。

这种全球顶级强者云集的高端商务餐会,虽然食物琳琅满目,都是价格高昂的珍馐美味,但与会人员主要以商业互吹,商务洽谈和勾心斗角为主——顶级强者和各方大佬们身边都云集着成百上千的记者,大家可以聊一些刚才新闻发布会上不适合聊,稍微放松和私人一些的话题,次顶级强者则忙着拓展人脉,或者想方设法在顶级强者面前留下深刻印象,至于机缘巧合才有幸跻身其中的圈内新人们,更是摇身变成了狂热粉丝,眼睛里满是星星,期待着有机会能找四大战榜高手或者李氏兄弟这样叱咤一方的强者和大佬签名。

名利和机会摆在前面,谁也没拿餐厅四周热气腾腾的珍馐美味当一回事,即便真是龙肝凤髓,在绝大部分见多识广的强者和记者们眼里,吸引力也无限趋近于零。

只有楚歌是真心实意来吃饭的。

他发现自己真的来着了。

狮子城地处南洋,菜色继承了传统东方古老菜系的精髓,又添加了热带雨林神秘莫测的特色,非常注重椰浆和香料的运用,又擅长烹制热带雨林独有的珍贵食材,令楚歌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舌头痛快得都要叫出声来。

正好那些顶级强者和高端人士都三三两两站在一旁,风度翩翩地端着酒杯,小声交谈着,偶尔才端着个巴掌大的小餐盘,象征性取用些食物,却是便宜了楚歌,能独霸大半座自助餐厅,如巨鲸吸水,又似风卷残云,好不快活。

唯一美中不足,不少顶级强者和高端人士都被他十恶不赦的吃相震惊,稍稍贡献给他一些快要满溢出来的震惊能量。

不过他正好用震惊能量促进肠道蠕动,并在胃壁和大肠、小肠壁上,生成了一层层淡金色的绒毛,将食物直接转化成最纯粹的能量,狠狠压如细胞之中,反复刺激和提升着细胞活性——如此一来,他的肠胃就变成了一台永无极限且永不枯竭的动力炉,食量是无限的,能输出的能量也几乎是无限的。

“这家伙是谁,这么能吃?”

“哪个单位,谁带来的,这么没见过世面,真丢人!”

“我认识他,好像叫张歌也不知道楚诗什么的,是灵山市最近崛起的一个新秀,实力马马虎虎,但听说就是以能吃而出名,大概他就是传说中的搞笑系选手。”

不少人纷纷在楚歌身后发出讥笑。

但随着楚歌境界的提升,这种程度的嘲讽,已经很难刺穿他的脸皮了。

用消化过量食物的方式来消耗震惊能量,虽然是一个办法,却有致命的缺陷——太慢了。

几乎吃空了三五张餐桌,也只消耗了微不足道的一丁点金色洪流,现在他体内的震惊能量仍旧处于过度饱和,分分钟溢出的状态,实在当不起人们的极度震惊和顶礼膜拜。

所以,随便吧,反正他淡泊名利,这些家伙爱嘲讽就嘲讽,帐先记着,等啥时候震惊能量消耗得七七八八,有额度了,再搞一波大的,当众打脸什么的,一波震到你们跪下叫爸爸。

楚歌不以为意地扫了嘲讽者一眼。

在他眼中,这些家伙就相当于长期储蓄,先攒着,随时能拿出来兑现的那种。

轻轻打了个饱嗝,楚歌捧着肚子,又朝下一张摆满珍馐美味的餐桌走去。

不远处,乌正霆中校被十几名记者围着。

公事刚才新闻发布会上都聊得差不多了。

现在是大家对力挽狂澜,拯救狮子城的超级大英雄感兴趣,想为乌正霆中校写几篇专访,正和他闲聊,拉关系,联络感情呢!

正好,刚才在楚歌面前不怀好意,想要挑拨楚歌和乌正霆中校关系,搞个大新闻的那名猥琐男记者也在。

他原本还真没打算继续在楚歌身上做什么文章。

毕竟楚歌在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实在不够看,又不是百媚千娇的大美女,谁爱看大老爷们抠脚的八卦?

但看到楚歌旁若无人,饕餮般贪婪的吃相,这名猥琐男记者忍不住笑出声。

“乌中校,换个轻松点的话题,您应该认识那边那位吃相特别……有古代猛将气概的觉醒者吧?”

猥琐男记者笑嘻嘻道,“至少,他自称认识您,还和您‘惺惺相惜,识英雄重英雄’,甚至是肝胆相照,可以抵足而眠的好朋友!”

此言一出,众人皆笑,气氛瞬间活跃起来。

记者们就等着乌正霆中校也“忍俊不禁”,大家插科打诨一番,就能顺势深入更敏感的话题。

谁知,乌正霆中校的脸色却变得黢黑无比,额头青筋毕露,像是在强忍着什么东西,最后黑着脸,硬梆梆吐出一个字:“是!”

众记者顿时懵逼。

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搞不清楚乌正霆中校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他和楚歌真的惺惺相惜,还识英雄重英雄?

还是说他们的确肝胆相照,真是,呃,抵足而眠?

以猥琐男记者为首,众记者纷纷扭头看着楚歌,满脸不可思议,脑袋上争先恐后冒出金色光点。

楚歌正捧着一条烤猪腿自得其乐,啃得腮帮子都酸了,心说加上这条猪腿,终于消化掉了上千点震惊能量,实在不容易啊不容易。

忽然,脑域深处微微一颤,再度传来金币掉落的清脆响声,刚刚黯淡下去的金芒,又有闪耀甚至刺眼的迹象。

楚歌浑身一颤,脸色僵硬,郁闷得直想骂人。

搞,搞什么,他明明已经低调得一塌糊涂,就差唾面自干了,为什么还会有人被他震惊?不就吃得稍微多了点,连啃了十三根烤猪腿,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还顶级强者,各方大佬和见多识广的名记者呢!

楚歌发了狠,只能提高吞噬效率,嘴巴就像是一座人肉垃圾处理中心似的火力全开,进食速度瞬间飙升一个级数。

他也不知道自己一共啃掉了多少根猪腿羊腿还有牛腿,估计是破了个人最佳记录,反正就闭上眼睛,双持猪羊牛腿,啃完一根再拿一根,直到最后一根猪腿被什么东西扯住为止。

楚歌微微一怔,抬眼看去,咦,是个小丫头,双手紧紧抠住烤猪腿的另外一边,对他怒目而视,还用力和他拔河呢!

说是小丫头,其实年龄倒未必真的很小——近乎蜜糖色的皮肤和略微卷曲的黑发是热带雨林人种的标配,脸上又用特殊草药涂抹着花花绿绿的纹路,愈发遮掩了她的本来面目,只露出一对清澈如湖水的大眼睛,喷射着略带警惕和竞争味道的火焰。

她的身高最多一米三,但四肢纤细,比例匀称,该凹凸有致的地方,也都曲线玲珑,既不像是还未成年的孩童,却也不是侏儒这么简单,倒像是将一个正常成年女性,等比例缩小了一轮。

她身上披着一件非丝非麻,却没怎么裁剪过的宽大短袍,就像是博物馆里原始部落民们披在身上的兽皮,上面缀满了打磨光滑的骨珠和玉片,换成五千年前,盛装出席任何场合都没问题,现在来说,却充满了格格不入的穿越感——不是从异界穿越到地球,而是从蛮荒穿越到现在。

楚歌听说非洲中部某些部落,的确有所谓的“矮人种”,部落里的成年男女,身高也就一米四五的样子。

爪哇群岛的热带雨林中有类似部落,并非不能理解,但雨林深处的居民,以如此原生态的造型出现在这里,倒是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