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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捡到祖宗1000岁 > 第147章 打翻醋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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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尹乐儿自己,做为主人,她肯定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藏在厨房吃独食,会将爸妈留给她的菜端出来。

可若是有李颖华、巫苗苗就不一样了,他俩本来就不是民宿的员工,不过是“帮忙”的住客,所以她跟着他们,到是好好的吃了一顿晚饭。

至于后来姬修文是怎么跟大家解释,他完成的那副作品暂时不方便拿出来给大家欣赏,李颖华就没有关心了,他随巫苗苗回到了房间。

“我先洗澡,你可以先换套舒服一点的衣服,我洗好了换你。”

巫苗苗进门第一件事情,便是摘下头上的金饰,进浴室泡了一个澡。

跟上次一样,她施了时间魔法,与外界10:1,让自己有充足的泡澡时间。

李颖华看到她当着自己的面,大大方方的摘了发饰,便进了浴室,他的脸一红。因为他立马想起了上一次,他也是这样,在她出来后便躺在她刚刚泡过澡的缸里。

他甚至能够想像得出来,她躺在浴缸里的样子,皮肤贴在浴缸上,整个浴缸都沾上了她的温度与气息……

还真是让人脸红心跳!

在她刚刚躺过的浴缸里,他脱下衣服,同样与浴缸肌肤相贴。

躺进去之后,他都有些舍不得出来。

在现实世界里,她是他的老祖宗,身份地位悬殊,他对她的任何一种意想都带着一种玷污的罪孽感。

每每想起的时候,总让他心尖儿发颤,根本不敢细想。

但在这种时候,当他闭上眼睛感受着浴缸里的水湿,想像着她刚刚也是这样躺在这里,脑海里的无限遐想便怎么也克制不住了。

即使知道不应该,可心里的野望就跟离离原上草一向,野蛮生长,让他有些欲罢不能。

不知道是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段话:不管是黑暗,还是独处的空间,往往都很容易放大人们心中的某种念想,野蛮生长。

“老祖宗……”

他轻轻地念着这三个字,让它在他的舌尖上打转。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独处的空间,还是浴室里氤氲的气息,放大了他的胆量,让他用自己最心底的声音低喃着这三个字,缠绵悱恻。

若是平时,李颖华绝对不敢,当这三个字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舌尖时,其实那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因为连他自己也想不到,这三个字居然还能这样充满了情欲的味道。

在遐想的空间里,似乎什么都可以有,某种时刻也跟脱缰的野马似的,在放纵之后以一种“一势不回头”的方式冲向了远方。

等他回过神来时,他喘着粗气,眼神发亮的望着虚无的空间,有一种无法言欲的感觉——既兴奋又禁忌。

“呵呵!”李颖华用手指抵着自己的额头,用自己湿哑的声音自语道,“我一定是疯了!”

若是老祖宗知道他干了什么,一定会杀了他,他是这样觉得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没有那么做之前,他也不相信自己有那个胆量,在做之后却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不可以。

他是男人嘛,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会用那样肮脏的念头想着他的老祖宗,有什么不可以?

他只是想想,又没做。

只是不知道若是老祖宗知道了,会不会后悔“接近”他?

“大概会吧。”

“可是已经这样了,难道老祖宗还能让时光倒流吗?”

“真希望见见老祖宗知道后的表情,一定会非常有趣吧?”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

身体里也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在觉醒,李颖华一个在浴缸里自言自语,说了很长一通。

他到底在里面呆了多长时间呢?

嗯,已经坐到床上看书的巫苗苗几次抬头看了一下手机,疑惑:“他掉水里了?”

“应该不至于蠢到在浴缸里,自己把自己淹死了吧?”

眨了眨眼睛,总感觉某人应该不至于那么愚蠢。

凝神感受了一个某个封闭空间里的气息——嗯,生命力还在,还挺活跃的。

——看来人是没事,只是不知道在里面干嘛,呆的时间有点长了。

——等他出来得提醒他一下,虽然“泡澡”挺舒服的,但也不能留恋了,否则会把皮肤给泡皱了。一次两次没事,次数多了,可就伤皮肤了。

顺便还在想着,为了防止某个蠢人“溺水”,她下次还得布置一个“防溺水”阵法,以免真的发生意外。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李颖华出来了,就像她所想的那样,他整个人给泡皱了。

巫苗苗:“……”

这个不省心的熊孩子,果然光长身子,不长脑子!

李颖华也知道自己泡得有点久,不过也没办法,因为怕她闻到浴室里的异味,他还特地打开了“空气循环系统”,换了一个浴室里的空气。

还重新打了沐浴乳,将自己从头到尾洗了一遍。

他闻了闻自己的身体,确定只有沐浴乳的香味后,才擦开身体,穿着睡袍从里面走了出来。

只是当他察觉到老祖宗老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硬是狠狠紧张了一把——老祖宗不会察觉到了吧?

他深深一个呼吸,十分隐秘地嗅着自己身上的气息:应该不可能,我身上挺香的,没有异味。

“嗯,你喜欢泡澡没有问题,不过你是不是应该控制一下时间?你看你的皮肤,都皱成什么样子了,再这样泡下去,你的皮肤尽早会被你毁掉。”

李颖华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果然皱巴巴的。他装着自然地回道:“哦,泡得有些太舒服了,所以没注意时间。”

只记得老祖宗会施什么“时间魔法”,却忘了人不能在水里泡太久久时间,否则会发皱了。

唉……败笔!

看来,下次得注意。

“下次注意就好了,一两次马虎也没事,若老是这样就不好了。虽然你是一个男孩子,可是我个人觉得,”巫苗苗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个遍,“女孩子还是会比较喜欢不仅长得好看,而且皮肤也保养得不错的男孩子。”

“那老祖宗呢?老祖宗是不是也喜欢这样的男孩子?”

李颖华心头的警报立马响起,貌似不管是饶翰飞,还是慕容明俊、姬修文,他们几个都是长相比较出众的男孩子,不会正好就是老祖宗喜欢的类型吧?

怕某个人偷懒不保养自己,巫苗苗想了想,还是认真地点了一下头:“嗯!毕竟还是漂亮的男孩子看着比较赏心悦目嘛,就算什么也不做,就算看着他的脸也能多吃两碗饭。”

李颖华心头一窒:“那老祖宗觉得,是饶翰飞的脸比较下饭,还是慕容明俊、姬修文的?”

脱口而出的话里,满满的酸意,就跟打翻了一坛子的醋似的。

话音一落,他顿时又反应了过来,马上补了一句,“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要打听一下,一般女孩子会喜欢哪一种男孩子。他们都是不同类型的帅哥,说不定我也能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