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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明末称雄 > 第169章 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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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衙,这里已经被征为总理临时行辕。

虽然刘钧刚刚旗开得胜,以几乎无损的代价全歼了五千余贼匪。不过刘钧和梅之焕几人都没有被这场胜利给蒙蔽双眼,他们都清醒的认识到,这对驻于大昌的几万贼匪来说,顶多算是点皮肉之伤,还够不到伤筋动骨。

而他们也不能一直驻守在此。

“我们的粮草不多,原本出来时携带了全军一个月的粮草,可现在我们还得加上四千多俘虏,袁巡抚又刚招募了一营抚标三千多人。我们的人马短短几天就增加了近一倍,可这夔州府却难以供应粮草,咱们现在的粮草仅够支用半月了。”刘钧的中军官傅山通报了一个很严峻的现实。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粮食,就打不了仗。

虽说他们是在国内做战,可来的匆忙,事先并没有在此积聚转运粮食。现在要临时征发,短时间内也很难征集到近三万人马的粮草,况且,如今这局势,想就地征粮也难有粮可征。

现在粮草是一个大问题,当然更大的问题还是得挡住贼人深入川中。

因此不管是从粮草问题考虑,还是从阻挡贼军南下方面考虑,刘钧他们都不能按兵不动,他们必须得出击。

“张献忠和罗汝才暂时还不知道我们已经在此,也还不知道我们已经把扫地王和十反王所部歼灭了。他们相信了我们派去的夜不收,相信他是扫地王的信使。二贼现在已经各派了一员贼将,统率本营兵马,正往巫山城而来。”

刘钧对自己那招诈计重施有几分得意,派出胆大的夜不收假装成扫地王的信使,进入大昌城给张献忠送信,请求援兵。这真是步险着,而结果却成功了。刘钧成功的把扫地王二贼被歼灭的情报又继续隐瞒下去。同时还成功的从贼穴中,先钓出了一部份兵马。

“现在鱼已经咬钩,我打算先把这两条上钩的鱼吃掉。”

这次出来的两支贼兵,各有一营,加起来足有六千余众。而且很明显,这两营人马肯定要比扫地王他们那支强。

而且他们也不能再放贼匪一路到巫山城下,要不然到时他们就会马上知道扫地王所部已经被歼灭了。那样说不定贼人并不会再强攻巫山,而是直接撤回大昌。

要打,只能是半路伏击。

可这并不容易。

“从大昌城到巫山城,有水路和陆路两条道路。水路就是经大宁河而下直达巫山。不过大宁河上游较浅且多有石滩,只能行小船或排筏。上次扫地王就是乘筏而来,他们来时带走了大昌城中大部份的船只。”

“据我们探马得到的消息,贼匪这次为了尽快增援巫山,会采用水陆并进的方式。其中主力走陆路,陆路和水路并不在一起,陆路会在巫山县的西面。因此,贼匪这次主力走陆路,而辎重则经水路大宁河而来。一支在西。一支在东。”

虽然走水路更快,但毕竟得造筏,陆路虽慢点,却不必花很多时间临时建筑筏子。

“走水路只需要一天左右的时间。而走际路,却必须两到三天。”

这就是机会,半路伏击。虽然有些冒险,但总比等张献忠率数万人过来。或者等张献忠发现他们,直接率部绕过他们强。

虽然有些冒险,但值得。也必须。

当天,刘钧与梅之焕等议定,由刘钧带领九头鸟的三个营前往巫山西面六十里处的烂泥沟,这是他们根据夜不收所收集到的情报,选择的伏击地点。这里是大昌到巫山的必经之路,距离大昌大约有百里,离巫山六十里。

有段很适合伏击的路段。

梅之焕、李长庚、袁继咸三人则坐镇巫山,他们指挥剩下的三个营,负责对付从大宁江上来的那部份贼匪辎重部队。

为了稳妥起见,刘钧没有把自己的辎重营留下,而是带着辎重营一起出发。

早上出发,到傍晚之时,九头鸟到达了预定目的地烂泥沟。

烂泥沟是一条沟谷,一条比较狭长的沟谷。

“战兵营布置到左面山坡上,教导营则布置到右面山坡上,辎重营把辎重都卸到旁边的那个山谷里,只携带车载火炮和弹药,你们分为两部,就隐藏在山谷的南北两面。等到贼匪进入沟谷后,你们听到炮响之后,立即把厢车开到两面谷口,堵住两端的口子,然后咱们就来一个关门打狗。你们明白了吗?”

站在沟谷一边的山坡上,刘钧对着这条数里长的沟谷很是满意,这是一个绝好的伏击地点。

两边的山坡虽然算不上多陡峭,可贼匪想要仰攻山坡上的九头鸟战士,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刘钧还有这么多的炮火,完全可以把他们围杀于此。

“贼人大约还有一天时间就到此地,因此我们现在开始做此准备。辎重营的将士,多砍些木头,做成柜马,我要求你们每辆厢车,在明天交战之前都能做好十个拒马。等作战之时,把这些拒马护在你们的车前,以增强防卫。”

拒马不光是拒马的,当然也可以用来拒人。若有足够的拒马,便能建起一道临时的拒马之墙,这会给辎重营增强很大的防御力。

刘钧对于要埋伏在两面山坡上的两个营,也有任务。他们也要砍树制拒马,而且还得挖壕沟,在两侧的山坡上,挖一条战壕,以让士兵们蹲在战壕里面,居高临下的射击。挖出来的土要垒在壕沟外制成一堵胸墙。另外,还得准备一些树木和石头制成滚木和擂石。

哪怕做这些准备,会要花费很多力气。可刘钧觉得花点力气流点汗水,总比战时流血丢命要强。毕竟九头鸟多是新军,脱离城池的护卫后,哪怕是以近万对付五千余,以二打一,可也不就是轻松的。

狮子博兔,亦用全力。刘钧一直记着这句话。每一场战斗,都要拿出全力来应付,不能有半点的马虎。

好在他们有一天的时间做这些准备。

伏击,永远是最有效的战争手段,虽然老套,却屡试不爽的经典战术。

“长官,你负责指挥就好,我们来挖就可以了。”在烂泥沟的山坡上,梅清一身绵甲在身,手里拿着把标配的工兵铲正在卖力的挖着壕沟。梅廷有在一边苦劝不止。梅之焕升任总理之后,梅清依然还呆在刘钧的营里,原本刘钧是让她呆在自己的亲兵里的。

可这次出兵四川之后,她却主动要求到下面的去,最终请求过梅之焕后,刘钧也对这对奇特的父女有些无奈,只好随她去了。梅清是升职下去的,原来是队总,升为了战兵营的一个旗总。本来刘钧想给她再升高点。

九头鸟中旗总及以下的军官们,还是得亲临战阵前线,拼杀战斗的。而等到升到局百总及以上时,才会要求这些军官们战斗时站在战旗之下负责指挥作战。而不是亲自在冲杀在前线。

可惜梅清却不领情,非要当个旗总。

梅清领一旗三队人马,其中一队是梅家带来的家丁,都知道她的身份。另两队就不知道了。平时梅清也严禁家丁们透露她的身份,因此其它人根本不知道,他们的旗总大人。居然是一个女人。大家平时也就觉得旗总长的有些过于俊秀了些,怎么也想不到,会是女扮男装,就算是说出去,也确实难让人相信。

“别废话,梅队总,你的任务是带你那队人去砍树和收集石头,二队三队任务是挖壕沟和垒胸墙,时间紧迫,没那么多时间啰嗦。我们必须在天黑前把壕沟、胸墙和拒马弄好,若有空,还要在战壕前插点鹿脚尖桩,还得把我们旗的那门虎蹲炮给挖坑架好,并且还得弄些树枝什么的把我们的工事给掩盖好,要做的事情可有很多。”

梅清一边铲着土一边说道。

梅廷有看着自家的小姐跟个男人似的挖沟铲土,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怎么也想不胆魄。堂堂六省总理的女儿,还是嫡出的千金,怎么就这么...这么不守规矩呢。而老爷,为何就不阻拦反而还纵容呢。

不过小姐的命令他也不能不听,只得提着砍刀又去砍树了。一边走他一边在想,既然是伏击,有必要搞的这么麻烦吗,又是挖沟又是垒墙还砍树捡石头,凭他们的装备,那些火炮,那些火铳,对付几千流贼,很轻松的啊。

巫山一战,他们歼灭五千余众,不就轻松无比吗。几轮炮放过,贼人就崩溃投降了。虽然心里这样想着,可九头鸟的规矩就是军令如山,不容有半点置疑。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军令下达后,你必须服从,想法只能保留。

而且九头鸟还特别强调上下级关系,平时严禁越级禀报。

辎重营虽然携带了不少煤米,可刘钧早下命令,禁止生火做饭,以防止泄露行踪。火兵们给大家准备的是戚光饼,属于非标配干粮。这种戚光饼是戚继光所发明的一种干粮,其实也就是一个中间有孔的面饼而已,但这种饼可以保存十天半月不坏,且中间有孔可以用绳子串起来挂在身上,行军作战之时随时可吃。

工事一直紧张忙碌的构筑了一整天,到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工事已经完成,山坡上盖了许多树枝和草。

天黑下来,大家吃着光饼,嚼着咸菜干和咸鱼条,靠在战壕里面抓紧时间休息。为了能够迅速投入战斗,战兵营和教导营修筑好了工事后,直接就被布置留在壕沟里面过夜。

教导营左部前司第一局第一旗的那段壕沟里,一伙人都累的够呛,靠在自己的毡毯上,有些疲惫。

这个旗队主要是由复社和蕲黄四十八寨受训者组成,一个旗三个队,一个队是复社的人,一个队是四十八寨的人,还有一个队是九头鸟的人。每队的队总、两伍伍长,都由受训军官担任,而下面的士兵也多是他们带来的家丁。

这是一个复杂的旗。

第一队的队总赵海是复社送来的人,吴州来的一个秀才,今年二十五岁,长的比较强壮。是复社成员,复社征求成员来九头鸟受训时,他主动前来。他的两个伍长则都是童生,也比较高大。剩下的九个兵,是他们三人带来的家丁。

第二队的情况也差不多,队总和两个伍长是蕲黄当地士绅子弟,其中那队总有个监生的功名在身,其余两个虽无功名,但也都在私人书院读过书的。他们那队的几个兵也都是他们各自带来的家丁。

第三队则是九头鸟营自己的兵,但也不是普通的新兵,队总和伍长都是从战兵营里抽来的,据说是较早的那批老兵。剩下的几个兵则是不久前新招募的。

三队兵平时倒也比较合的来,不过赵海一直很奇怪,既然这里号称是教导营,可为什么他们进来之后,丝毫感受不到与普通的战兵营有不同的地方。

除了平时晚上会要求军官集合,轮流由刘钧等一些军官们反复的讲九头鸟打过的几次仗的战斗经过分析等,丝毫看不出他们受到什么教导。反而,他们这些本来是来受教导的,晚上却要轮流到其它各营去教那些兵将们识字算数画图。

究竟是他们来受训,还是他们来教人?吴海已经有些搞不明白了,就如他们坐船从湖北跑到四川,然后又一天跑了六十里路,来到这个荒僻的山沟里,再然后在这荒山上挖沟砍树的累了一天,现在浑身酸痛,一身臭汗。

手下的伍长,同乡周杰靠在他的身边,“吴兄,你说这大战来临之即,刘继业不让我们养精蓄锐,却反而让我们又是砍树又是挖沟的,累了个半死,你说,这算是哪门子的兵法战术啊?”

另一个伍长林俊山道,“刘钧其实也只是个半路出家的野路子,他哪会什么兵法战术啊。”

赵海想了想道,“可不管刘钧是不是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我们得承认他确实能打胜仗,一次两次你可以说是运气好,可每次都能打胜仗,那就是有本事了。与其学些什么纸上谈兵的什么战术兵法,我倒更愿意跟着刘钧学学如何每次都打胜仗。能打胜仗,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这时,几个兵摸黑走了过来。

他们每人手里提着一个大布袋,“收信了,收信了,写了信的都扔袋子里来。”

赵海看到那几口袋子,有种恍惚的感觉,他现在已经处于战场之上了。他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他们都是刘钧的亲兵,每次战斗之前,都会来收信,所谓信,也就是士兵们上战场前的遗书。

毕竟刀枪无眼,谁也不知道上了战场还能不能活下来。因此,有什么要说的,事先写下来,交到营里,如果没死,这信会退回。如果战死,那么就这是他们的遗信,会寄给他们的家人。

上次战斗,太过轻松,赵海根本没有写信。但是今天,他突然觉得,也许自己应当留下一封信,或许,万一自己没活下来,那岂不是一句遗言也没有了。

“长我现在写可以吗?”赵海问。

“可以,我们这里有纸笔,你抓紧点写就是了。”那收信的亲兵很和气的道。

赵海拿笔开始写信,周杰和林俊山则一脸惊讶的看着赵海,他们心里都认为明天的战斗会很轻松,因此根本都没去写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