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平步仙路 > 第七十九章 纳百川的府邸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依稀之间,孙长空想起了半年前的那天,那个无缘无故赠予自己万两黄金的俊秀青年。没想到事隔多日自己还能有幸见到此人。说实在的,他还真应该好好答谢一下对方,如果不是纳百川把琳琅宝刀让给了他,之后的数场战斗他还不知道如何应对呢。

纳百川还是如同从前那般朝气蓬勃,眉宇之间竟有金气流动,仍是正宗帝王之相。话说上次自己怎么没有看出来,还是说对方之前故意有所隐瞒?

“怎么样,身体好些了没?”

若不是对方提醒,孙长空几乎都忘记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可当他低头查看的时候却惊讶发现,胸前被洛庄轰出的血没事居然神奇地消失了,提气运功之时也不会感到丝毫不适,蚀腐不死身真的有那么强悍,连致命的贯穿伤都能治愈?还是说,自己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全是因为眼前的这位神秘男子?

面临种种迷惑,孙长空不禁开口询问道:“是你打败了洛庄把我救了出来?”

纳百川莞尔一笑,随后淡然道:

“救你算不上,只是我中途路过顺带把你捡回来了而已。”

“那真是多谢百川兄了!”

说着,孙长空不顾虚弱身体,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差点跪倒在地。可即使这样,他还是勉强着身子向对方行了一礼。前后蒙受了如此之多的恩情,真不知今后该如何回报人家。孙长空做人,最怕的事情就是欠债不还,尤其是他自己欠别人的时候。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尽快还回人情,不然自己就会食无味,眠难睡。

好在,现在债主就在面前,如果对方有什么事情需要自己做的,只要在能力之内的,定会完全满足。

当然,孙长空不会马上就问,省得人家以为自己救他只是图他报恩似的。

“这么久了,我还不知你高姓大名。”纳百川忽而问道。

“孙长空。”孙长空抢答道,生怕怠慢了对方。

“哦?将王之后,志在长空。好名字,好名字。”

孙长空万万没有想到,年纪轻轻的纳百川居然对易经相术还有涉猎。只是听了一耳自己的名字,就已推断出自己的出身,这可是连三胖王道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孙长空祖上本是前朝王族,因为君王昏庸,导致国破家亡,王室一族背井离乡,最后来到了现在所在的地方。所以说,孙长空的身上还流着王族的血脉,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自打小时候起,孙长空的志向就要比一般同龄的孩子远大得多。他曾经夸下豪言,要将王权从赵姓王朝的手中夺回来。不过,这样的话在父辈看来,只能换回一顿好打。

什么年代了,还打打杀杀,要夺自己去夺,别牵连家里人。

长辈的褒贬不一,让孙长空从小就养成了叛逆的心理。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了现在,甚至还会延伸到自己入土的那一天。

经过了简单的交谈,孙长空已经了然,这纳百川绝不是什么只懂挥霍的纨绔子弟。相反,他的身上似乎还隐藏着连他也看不见的天大本领,令孙长空不得不为之心存敬畏。

“话说,不知家师掌门是否得知我在贵府养伤的事情。如果不知的话,那还烦请纳纳兄前去通知,也免得他们担心受怕。”

其实,孙长空对苍北仙苑内的事情倒不十分担心,他唯一有意的是之前从通道之中逃走至今生死不明的柳如音。自己一昏不知多少天,她到底有没有安全回到飘渺云巅,五相马贼到底有没有完全剿灭?孙长空只恨眼下的自己身体孱弱如同秋后残叶、入石朽箭,别说赶路,就连喘气都费劲。所以他只得安心待在纳百川这安心养伤,等好得差不多了再回门中也不尺。

话又说回来,方柔见不到自己回去是不是伤心地哭了?

纳百川看出孙长空归心似箭的心思,于是笑笑道:

“我纳百川向来不问世事,自然也不和那些名门大派有所联系。不过你放心,等你身体好转之后,我定会叫人亲自将你完好送回,绝对耽误不了你的事情。”

孙长空虽心有不甘,可毕竟对方是主家,他也不好强迫人家,只得点头默许。

“好了,这几日长空兄就在我这好好静养吧!我看你的琳琅宝刀似乎因为意外遗失了。我的家中倒是有几件像样的兵器。如果不嫌弃的话,待会你可以随我前去选上那么一两件,也可应个不时之需。”

“多谢百川兄的好意。好小弟我已经承蒙了你这么多的恩惠,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承你的情了。”

“唉?长空兄何必这么见外。我纳百川就喜好结交你这样的英雄侠士,你不承我的情,那就是不给我纳百川面子。”

“百川兄,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唉,那个……唉,好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不知府上有没有什么果腹的东西可以让我垫垫。”

“哈哈,这就对了。你都睡了三天三夜了,期间只在丫鬟们的帮助下进了点糖水,其它什么东西也没听过,不饿才怪。现在不巧刚过了饭点,不如让下人们给你弄点水果点心先讲究一下吧,晚上咱们再大吃特吃,好好为你接风洗尘。”

孙长空自是欣然接受了纳百川的意见。不多时,佣人和厨子便把东西盛了上来。只见不大的圆桌之上,玉盘锦食,仙果琼浆,数之不尽,一层一层堆叠起来,码得有半尺来长。

这下,他可真地见识到什么叫铺张浪费,什么叫富丽奢侈了。

起先,孙长空碍于自己为“客”的面子,不敢吃得太过放肆。可谁知,这些“小家伙”们个顶个的美味,个顶个的鲜香,吃上几口之后根本停不下来。就这样,他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主次,干脆大块朵颐起来,全然不管周围看得咯咯直笑的下人们。

吃得差不多了,下人们将桌子收拾干净,又端来上好的茶水,供孙长空解腻润嗓。

稍适片刻,纳百川又差人来请他到武器库一聚。

下人们前面带路,孙长空随后跟着。这一路上,无论走廊还是庭院,无处不是金壁辉煌、雕栏玉彻,就连地上的花盆,都是描龙画凤,精雕细琢,这哪里是私人庭院,就简直就是皇宫帝城。

不知拐了多少个弯,进了多少扇门,终于,孙长空在一处院门处发现了纳百川。

他在喂鸟。

可那又不是一只变通的鸟。

那只鸟的个头着实有些太大,有半人,不,是一人来高。看那体型翅展得有一丈二三那么宽。这还能叫鸟吗?这简直就是传说当中的怪物,吃人的魔兽。

孙长空看着纳百川手中拿着的、不知来自于什么物种的碎肉,嗓子眼中不禁一干,忍不住使劲咽了口唾沫,胃里不住地翻腾。

“这是什么鸟,好大的一只。”孙长空破开沉寂随之问道。

纳百川并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而将手里的碎肉一片片送入到“大鸟”的喙中。看着它吐下之后,这又续上一块,接着看它进食。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是说飘渺云巅之中还有白泽、难一类的神兽奇珍出现过吗?我这只比良鸟只有算是一般中的一般了。”

别看纳百川说得轻巧,可在孙长空听来却是犹如五雷轰顶一样,极其震惊。

这比良鸟同样也是百闻难得一见的稀罕之物。传说这鸟生活在阴间的比良坡下,负责消化那些未能完全腐烂的尸身。比良鸟在世间极少出现,但凡现身必会引来巨大的天灾人祸。孙长空有些胆颤,他不知眼下的这个不祥之物又会给自己和这个世道带来怎样的危机。

看着孙长空呆立的样子,纳百川倏尔一笑,脸上一副淡然表情道:

“你看你,就知道听信民间的传言。这个小家伙可没有你相信中的那般凶恶。他也并不生活在比良坡。”

“那他生活在哪?”

“魔界,堕仙岭。”

纳百川很自然,但孙长空淡定不了了。

孙长空不安的原因是因为堕仙岭比那比良坡还要可怕,因为那是存在于一个世界当中的国度,那个世界叫做魔界。

天地间原本存在着天界、人界、鬼界以及魔界。四界当中,天界与鬼界相通,人界与魔界相通。天界与鬼界一向和平共处,秉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从天地初生以来一直相安无事。

与之前二者安宁祥和的气氛相比,人界与魔界的关系就要紧张太多了。人界享受着最为精纯的灵气,被天地精华滋养哺育,所以人杰地灵,山清水秀,景色怡人。

而魔界地处世界边缘,无论人力还是物资都要远逊于人界。那里的人民,每天都要经历生死的考验。只有强者才能有机会生存下来。所以通过长久以来的自然选择,魔界战力的平均水平要远高于人界。

因为长时间受自然灾难迫害,魔界一直打算有朝一日可以侵占人界,彻底摆脱那个充满无情与死亡的故乡。

可人类阵营当然不会让自己生存的家园遭到别人的践踏,天下豪杰操戈相向,与魔界展开了长期地抗战。最后,在五百年前,无数名得道高人献出生命,在人、魔两界之间建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封印,彻底切断了两界之间的来往。从那时起,魔界的名字便渐渐消失在人们的意识当中,连同其中的人文风俗,一起烟消云散。

可令孙长空意想不到的是,魔界的事情居然再次出现在孙长空的耳边,而且还是从眼前这个几乎与自己同龄的男子口中传出。看着对方略带深意的笑容,孙长空混身的汗毛几乎都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