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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妖孽人生 > 第八百五十六章 令人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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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六章

令人爱杀

划算!划算!——罗伯特-霍姆也是一个商人,对于一个绝对有利自己的生意,没有理由不动心。不用他出售股份,只是出售未来十年的股票使用权,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当然合同里也有额外一条,那便是林风拥有绝对购买权。只要林风以高于市价3倍的价格,罗伯特-霍姆就必须无条件的将其卖给林风。

对于这点,罗伯特-霍姆也只是略微考虑了下便同意。高出市价三倍的价格,傻子才不会卖呢!虽然荣誉很重要,但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更重要。至于什么荣誉,什么其他一切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理由,其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筹码不够,无法打动人心。对于商人来说,只要筹码足够,什么东西都可以交易。

“林先生,我非常荣幸能够与你达成协议。我这就让律师准备股权使用授权书!”罗伯特-霍姆非常爽快的在合同上签字。对于能够和林风达成这样的合同,他非常高兴。

“谢谢!霍姆先生,希望我们下次还能继续合作!对了, 关于这个股权使用授权协议,我希望罗伯特-霍姆先生暂时替我保密。”林风起身微笑说。

罗伯特-霍姆点点头。这点小小的要求自然不成问题。毕竟这次不是股权转让,只是股权授权,因此不用通知渣打银行董事会,他为其保密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随后,三小时不要时间,罗伯特-霍姆就办好了股权使用授权协议书,并亲自递给林风手上。

“老板,恕我多嘴,每年1000万美元的使用权,是否太高了点?”林志玲作为林风秘书,着实猜不透林风此举究竟为何,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以每年1000万美元的价格向罗伯特-霍姆购买其股权未来十年使用权,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林风又不是没钱,收购罗伯特-霍姆手中7.51%的股权花费并不大,只要略微施点手段,以市盈率1.5倍左右的价格(约为18亿美元左右)便能成功收购罗伯特-霍姆手中7.51%股份。

像现在这样,林志玲实在有点看不懂。虽然双方签署了协议,但林风并不能获得实际利益。万一十年后,对方不再签署协议呢?就算林风拥有三倍价格收购的权利,但万一股价居高不下呢?——林志玲想了就觉林风这次的交易并不划算。这个购买股权使用权的先例,实在不理智。

看着林志玲一脸疑惑,替自己担心和不值的娇嗔表情,林风心头微微一荡。这个台湾第一名模,如今越来越适应自己秘书这个身份,其言行都以自己的利益为重,而且从来没有给林风带来任何麻烦,这着实令林风感动。

“怎么,真的想知道我如何想的?”林风笑着问。

“恩,我实在想不通。”林志玲咬着嘴唇点点头。

林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活动下身体,“哎呀,这坐久了,身体就是僵硬,要是有人能来按摩一下,那就再舒服不过了!”

林志玲眉头轻拧,如何不明白林风话中的意思。自从上次林志玲见林风一夜没睡,帮其按摩肩膀放松一下之后,林风便总是隔三差五的找理由让自己帮其按摩一下,常常让林志玲哭笑不得。

哼!林志玲轻咬贝齿,嘴巴微微嘟起,脸上略微浮起一丝红晕,鼻子闷哼一声的走到林风身边。

“恩,好舒服,志玲, 你的手法是越来越娴熟了!我看日后我再给你追加一份按摩补贴好了!”林风闭着眼享受着林志玲的按摩,打趣说。

“老板!”林志玲被林风逗的害羞不过,跺脚轻啐。

林风哈哈一笑,也不再逗林志玲。

其实,林风这次提出这般古怪的股权使用权购买协议,也是来自当初包陪丽免费出售其股权使用权的灵感。虽然林风拥有66亿美元资金,但真要收购起来,这点资金根本就远远不够。而且林风还有其他计划,也不可能将所有资金投入到收购渣打银行上。因此,灵机一动便想出了类似包陪丽免费出售其股权使用权的协议。

虽然每年1000万美元的代价有点高,但却能完全获得罗伯特-霍姆的股权使用权,而且能节约接近18亿美元的资金用来后续收购。在林风看来,目前并不需要收购所有渣打银行股份,只需要收购邱德拔手中14.99%的股份,加上自己在股市上收购的4.99%股份,自己便能拥有19.98%的股份,依然成为渣打银行最大股东。再算上包陪丽手中14.5%,以及罗伯特-霍姆手中7.51%的支持,林风便能拥有41.99%的股份,已经拥有对渣打银行的控股权。

至于后续收购,林风就能完全通过控股渣打银行之后,利用渣打银行融资来进行了。那时资金将充裕的多,也方便的多。比如三倍价格收购罗伯特-霍姆手中7.51%股份,林风完全可以事先打压渣打银行股价,然后再进行低价收购。同时只要在股票市场或者从小股东手上再获得33.01%的支持,便能否决当初包玉刚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便能再收购包陪丽手中的14.5%的股份。

总之,林风这次玩的是一出“空手套白狼”的计划,利用最少的资金来达成最大的目标。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采取这种“暗度陈仓”的收购方式,林风可以把收购消息压到最后,不给其他集团任何可乘之机。

林志玲听完林风的收购思路,整个人不禁痴了。如果林风的计划最终能够实现,那么这绝对是收购案当中最漂亮的一笔,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足以成为各大商学院充当教材的收购案例。

“老板!”林志玲双眼迷离。女人都喜欢强势的男人,尤其喜欢那种可以掌控一切,将万物踏在脚下的男人。这种男人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拥有致命的吸引力,让女人如同扑火的灯蛾一般,不可自拔。

“志玲,怎么了?”林风望着两颊绯红,双眼迷离,嘴唇轻微嚅动的林志玲,轻诧一声。

“老板,你真迷人!”林志玲望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三岁的年轻世界首富,心中那颗尘封许久的心,彻底打开。虽然她自视甚高,虽然她条件上佳,但在林风面前,林志玲觉得自己的一切骄傲都是那么的可笑。

林风闻听林志玲这有如呢喃的呻吟声,全身一颤。一直以来,林风对于自己这个美艳秘书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但并不代表林风对自己这个台湾第一名模的秘书没有那么一点非分之想。只是林风并不想把俩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化,毕竟秘书一旦和老板发生亲密关系,那公事上就很难再说清。不过眼下,林志玲这令所有男人骨头都足以酥麻掉的呻吟声,让林风本就不算坚硬的防线开始瓦解。

温暖乡是英雄冢!——试问世间多少豪杰被女人所折服,这是所有英雄好汉都无法回避的事。

一声**的呻吟!林志玲情不自禁的吻上了林风的嘴唇。

一条细滑的香舌伸入林风口中。在香舌进入之前,林风本想拒绝。但当林风鼻尖嗅到林志玲透体的幽香,舌尖感触到林志玲香舌传来的阵阵滑腻,心头一阵荡漾,尤其当林志玲将身体靠到林风身上之时,林风好不容易铸造起来的防线彻底宣告失守,有如溃堤一般,瞬间瓦解。林风的双手情不自禁的搂上了林志玲的细腰,顺着柔若无骨的细腰顺滑而上,触手之处,阵阵触心的细滑,几乎令林风整个人酥麻掉。尤其当双手探上那座圣母峰时,林风几乎情不自禁的想要喊出来。

爽,实在太爽了!双手之下,这对圣母峰让林风想起当年安禄山对杨贵妃那对胸乳的形容——滑腻初凝塞上酥。

“唔!”林志玲一声**蚀骨的呻吟。双颊更是羞红,她原本只是一时情不自禁才忍不住吻了林风一口,但不曾想这一吻却有如天雷勾动地火,让俩人一发不可收拾。林风的大肆侵略,她的处处退守,仿佛事先排练一般极有默契。而林志玲这种欲拒还迎的羞态,让林风更是雄姿勃发,双手更是不曾丝毫停歇,在林志玲身上肆意游走,享受着这具**所带来的阵阵**的触感。

“呓~~~”林志玲一声轻叫。林风已经剥去了她那都市办公女性的套装,露出里面的亵衣。林志玲顿时一阵羞涩。

林风也是一愣。他没有想到林志玲居然会穿一件亵衣,而不是普通女性所穿的bra。不过这件亵衣极为性感,蕾丝薄纱,说不出的性感和诱惑。把玩鉴赏一番后,抵受不住身体传来阵阵需要,林风两手微微用力,卸去了林志玲身上最后一件亵衣,露出里面又白又嫩,如新蒸的鸡头子般的**,中间一点娇红,真是令人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