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副书记王春燕情绪愤怒地继续说道:我已经将林业站长黄金屋的经济问题上报给县纪委,对于腐败行为,我们必须采取最严厉的手段予以打击,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处。
副镇长王安的脸上流露出了不满的神情,他出声说道:“王副书记,我们镇里的问题,你为何要上报到县纪委呢?这种问题我们镇里直接处理就足够了。王春燕同志,你是否有些小题大做,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顾及我们九华镇委的颜面呢?”
王安接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说:“我认为财政所所长杨正峰和林业站的黄金屋两位同志,不应该遭受如此严厉的惩罚。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工作中犯下错误,这是无法避免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他们适当的宽大处理。我们应当更加宽容地对待同志们的错误,只要他们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就是值得称赞的。”
王安的话音刚落下,副镇长唐家豪便表示赞同说道:“我非常赞同王安同志的看法。如果每个同志犯下了一点小错,镇里就大费周章地处理,这难免会让人怀疑是公报私仇。
再说了,我们镇现在还没有镇委书记,是不是应该等到新任镇委书记上任后,再对人事进行合理的调整呢?”
唐家豪的弦外之音显而易见,他意在说明此刻九华镇尚无镇委书记,蒋万理这个代镇长无权对杨正峰和黄金屋做出处置,唯有等新任镇委书记上任之后,方可对这两个人进行惩罚。否则,蒋万理就会被视为公报私仇。唐家豪的暗示传递出他们对此并不服气的信息。
常务副镇长何思雨微笑着说道:“我注意到了王安和唐家豪同志的发言,似乎存在对组织规定的贪污受贿问题的曲解。
据我所知,财政所的杨正峰和林业站的黄金屋都涉嫌严重的贪污行为。前者涉案金额高达五百多万元,后者则达一百二十五万元。
尽管目前我们镇里尚未有正式的镇委书记,但组织部部长吴文章同志已经明确表示,由蒋万理同志暂时代理镇委书记以及镇长的职务。我理解,这应该可以解答王安和唐家豪同志关于镇委书记空缺的疑问。”
何思雨接着说道:“蒋镇长,我主张我们不仅不能对杨正峰和黄金屋两人的事情置之不理,反而我们应该遵循贪污受贿的处理规定,贯彻‘苍蝇和蚊子一起打’的理念,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此时蒋万理心中怒火熊熊,但他仍强忍着怒气,以淡定的口吻说道;对于贪污受贿和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们绝不姑息迁就。不论是谁,只要触及了法律底线,都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我要求王春燕同志继续深入调查,镇派出所应无条件支持并配合王书记的行动,对于那些无故阻挠反腐行动的人,一并严肃处理。
此刻,蒋万理在心中立下决心后,又接着说道:“我们九华镇的官场一定要焕发新貌,我们要反腐倡廉的斗争必须进行到底。无论是谁,无论背景如何,都必须接受调查,此次行动中一旦出现问题,我将一人承担所有责任。”对反腐倡廉、公款吃喝以及拿取贿赂等问题,我们不必再争议不休了。
大家若有其他任何问题,请尽量提出。能立即解决的,我们现场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我们会慎重考虑,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王春燕微笑着说道;蒋镇长,我建议我们应尽快确定财政所所长的人选,而目前在我们镇里所有的财务人员中,陈丝丝同志显然是担任财政所长一职的合适人选。她在林业站的财务工作中表现出色,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何思雨跟王春燕的观点不谋而合,此时,副镇长王安与唐家豪内心的愤怒情绪极为强烈。王安情绪激昂地大声说道:“蒋镇长,我认为陈丝丝同志的工作经验尚欠火候。她到镇里任职的时间并不长,对于我们镇的财政状况了解还不够透彻。因此,我建议还是让杨正峰同志继续担任财政所长一职。虽然他犯了一些小错误,但只要及时改正,同样可以胜任。”
蒋万理轻蔑地扬起嘴角,问道:“王安同志,请问杨正峰是否贪污受贿了五百多万资金?这难道仅仅算是犯下了一点小错误而已吗?
我们镇一年的财政收入是多少,他的贪污行为难道不是比我们整个财政收入还要多吗?也就是说,我们整个镇的财政收入,都被杨正峰同志一个人挥霍一空。
我给您算一笔账,我们镇的一年财政收入是三百二十万元,而杨正峰同志个人在吃喝玩乐上就花掉了一百五十几万元,如果他中饱私囊一百万元,那么我们镇才有几十万元可以用。连大家的工资都是从县财政申请而来,他的行为只是一点小错误吗?”
蒋万理气愤地接续道:我们镇的财政几乎成为了杨正峰同志私人钱袋子了,我们全镇的居民仿佛在为他的私人支出买单。
对于这种品行不端、腐败至极的同志,难道不该给予最严厉的惩处吗?
王安同志,你还能称自己为党员吗?作为一名党员,你不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准绳来履行职责吗?你为何屡次为杨正峰辩解,难道你和杨正峰之间存在某种私人交易或密切关系,以至于你必须为他辩护?
如果真是这样,我建议县纪委到我们镇设立查案点,深入调查一下某些人的个人经济状况和其他违法乱纪的问题。
蒋万理的辩才无碍,让副镇长王安无言以对,此刻的王安在群众的注目下,他那高傲的头颅被迫低下了,不再盲目地为了反对而反对,在真理面前他的话语变得软弱无力,再加上蒋万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刻的他只能默默无语以应对上述所提的问题。